政府急著要到處去簽 FTA,我要問的是:當一隻手扒雞已經被剝到只剩雞肋時,還有誰願意拿雞腿或雞胸肉來跟他進行貿易談判?看下表你就會懂我在講什麼:
FTA 的談判焦點就是彼此要如何降低關稅(先不談政府規範,那個問題很難量化來談)。韓國的平均關稅還有 13.3%,有很大的降幅空間和談判空間;而大陸市場大且關稅也還高達 9.6%,有很吸引人的降幅空間和市場──所以他們都是全球 FTA 談判的熱門明星。
我們呢?憑什麼去吸引別人跟我們談 FTA?平均關稅已經降到挪威、瑞士、以色列這種先進國家的水準,市場又小,像一隻只剩雞肋的手扒雞,還有什麼跟人「互惠」的本錢?我們已經只能賤賣消費者的健康與環境保護來換取對方的「互惠」,所以台美貿易談判老是在談要我們進口稻米,吃瘦肉精,破壞農村與消費者的健康。
過去政府老是在談判桌上賤賣台灣,把台灣搞到這樣沒有跟人談判的本錢。很多人擔心:不簽貿易協定,台灣會被邊緣化。我必須警告:錯誤的貿易談判,只會坑害萬代子孫!
急著要讓政府出去談判的人,到底有沒有先檢視過去政府的談判成效?到底有沒有先看看談判的結果到底對90%的人(受薪階級)有利?還是為了財團短期的利益而在賤賣我們和子孫的未來?下表比較台灣和其他先進國的稅率:
粗略地說,平均稅率大致上反映著一個國家的競爭力:競爭力越強的國家,越敢降低稅率,來換取國外的市場。因此,歐盟、日本、美國稅率都比較低。其次,集中發展特定產業並保護特定產業的國家,願意且可以開放的產品項目也越多,所以香港和新加坡有開放的本錢──他們還有一個開放的理由:他們必須要靠開放來成為亞太營運中心。
只看上表確實不足以精確反應所有的關鍵事實。假如台灣開放的都是強勢產業或不重要的零星產業,而保護的都是重要的弱勢產業,平均稅率低一點傷害並不算
大;假如我們開放的目的是引進強勢的外國產業來拉抬中小企業的技術升級與附加價值,並促進就業與人盡其才,這也有可取之處。不過,事實上政府並沒有認真保
護農業和弱勢產業,也沒有積極引進可以促進產業升級的外資企業,所以加入 WTO
之後我們的就業機會減少,產業沒有升級,卻害得使得受薪階級處於越來越嚴重的過度競爭,年輕人更因此看不到未來。
此外,一開始就大幅削減自己的關稅,終究斷送了子孫未來的談判空間。
現在,我們的關稅保護程度已經接近歐美先進國了,即便我們想要走出去,還可以靠降低關稅嗎?看下表:
我一直倡議台灣應該要前進中南半島和印度、土耳其,因為他們的經濟成長率較歐美高,我們去開拓新市場的機會較多;而且我們也較有機會在哪裡建立二級品牌,提升台灣服務業與製造業的附加價值。現在印度和土耳其的關稅還有較大的降幅空間,但是我們要拿什麼去跟人家換?至於馬來西亞和印尼,很可能也是因為不擅長談判而大幅降低了關稅,能有的降稅空間恐怕也不大了。
所以呢?我們既然沒有降稅的空間,談不談 FTA 其實就像克魯曼講的「no big deal」。那接下來怎麼辦?我們還是 WTO
的成員,還是對 WTO 所有會員國享有「不得倒退」的「最惠國待遇」。我們只能在這基礎上去提升產業競爭力,靠實力走出國門。
其實,FTA只不過是靠降低關稅減少交易成本而已,他並不是刺激經濟成長的萬靈丹。就像克魯曼和 Joseph E. Stiglitz 說的,1960年代全球關稅高,靠大幅降低關稅刺激經濟發展確實有效(雖然因為沒有配套的財富重分配而導致貧富差距擴大) ;但是今天大家的關稅降幅空間很小,簽不簽 FTA 的影響遠不如 1960年代了。
我們過去不管政府的對外談判,因而被賤賣到只剩雞肋。因此,除了要追究過去有沒有人失職之外,目前能做的就是積極追求廣義的「技術成長」別無他途。其
實,從發展經濟學的角度看,台灣已經大幅度完成資本累積與教育水準的提升,剩下來提升時薪最有效的辦法還是只有「技術成長」。
「技術成長」的方法很多:控制農地污染並全面有機化耕作,可以在精耕細作的方式下提升農業的技術與附加價值;提升料理技術、餐廳裝潢和服務態度也可以促進服務業的「技術成長」;發揮創意,開發新產品或新的經營模式,也是「技術成長」。
如果技術無法成長怎麼辦?先排除政府制度造成的資源錯置:炒土地吸走大量資金,五年五百億妨礙產學合作,「旗艦產業」的租稅補貼造成「吸血鬼」式的產業發展,吃盡政府補貼卻反而沒有技術升級的意願與壓力。
如果排除一切的官商勾結與錯誤的制度,之後又碰到下一個技術升級的瓶頸,且無法突破,那怎麼辦?No big deal!誰說 GDP 成長之後時薪才會漲?只要合理分配 GDP,去除資本家的剝削(台灣製造業人均產值是韓國的 117%,而薪水只有韓國的 52%),時薪就會上去了。
如果連這改革都做到了,然後還是碰到下一個瓶頸,使得時薪上不去,怎麼辦?No big
deal!誰說薪水一定要每年成長?如果時薪夠高了,就不需要再追求時薪的成長,而應該想辦法設計出可以維持穩定的「steady state
economy」,以便大家有時間享受經濟成長的果實。
我十歲的時候(1965年),台灣的人均所得8,645元,而2013年的人均所得已經達到546,501,成長了 63倍。而消費者物價指數從1981年的59.97成長到2013年的102.74,32年內成長了1.73倍。所以,即使考慮到物價成長,實質所得的成長在過去五十年內的成長應該也有10~20倍吧。但是我小時候比現在還快樂!
重要的不是GDP,也不是不惜代價地追求無止盡的時薪成長。重要的是生活品質的提升。一個人均所得超過一萬美元的國家,他的幸福感首先來自於財富的合理分配,其次是非物質性的生活品質提升。
台灣不需要怕被世界邊緣化,光是解決我們的內政問題就可以提供時薪非常大的成長空間。因此,要改善台灣的生活品質,首先要解決的是內政,而不是飛蛾撲火式的亂簽貿易協定。
from 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 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4/04/blog-post_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