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0 April 2014

打破刚性兑付 允许高风险产品违约

来源:华尔街见闻
中国央行发布报告称,应该允许一些高风险投资产品正常违约。
中国人民银行在长达205页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
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顺应基础资产风险的释放,让一些违约事件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自然发生”。增强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
当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时,应合理界定理财发行方、渠道方和投资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推动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
央行认为,应当有序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的理由之一是:刚性兑付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
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 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 下降,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低迷。
理由之二是:刚性兑付引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由于长期以来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少被打破,一些理财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意愿远低于股票、外汇、基金投资人,过于追求收益,不愿自担风险,如果不能按照预期兑付,可能拥堵机构网点,要求机构偿付资金,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谈及信用风险重点领域时,央行称,
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保持较低水平,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风险不容忽视。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逐步进入还债高峰期,约37.5%的贷款在2013年至2015年内到期。
房地产贷款增速回升,房地产市场大幅波动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值得关注。
此外,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信贷风险上升,光伏、钢铁、船舶、平板玻璃等行业不良贷款增加较快。
针对影子银行问题,央行表示,
加大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等重点风险领域的差异化监管。
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对理财资金的投向、风险拨备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央行也强调,需要控制银行表外贷款风险,
将对大型金融机构建立更严格的监管标准,完善资本、杠杆率、流动性、风险拨备、并购投资等风险指标体系。规范跨业投资决策程序,在并表基础上设置合理的资本充足目标,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监管。
明确交叉性金融业务监管和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制定业务规范和标准,建立综合统计体系,对同类交叉性业务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则,减少监管套利。加强表内外业务的风险隔离,防止表外风险向表内传递。
央行还对17家主要的大型银行开展了压力测试,结果显示,银行体系抵御冲击的能力“相对强劲。”
然而,测试结果还显示,
银行业需要注意来自房地产、理财产品和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央行还警示:对于银行同业业务的潜在风险应予以关注,
2009年初至201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核算的同业资产从6.21万亿元增加到21.47万亿 元,增长246%,是同期总资产和贷款增幅的1.79倍和1.73倍;纳入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项下核算的同业负债从5.32万亿元增加 到17.87万亿元,增长236%,是同期总负债和存款增幅的1.74倍和1.87倍。远高于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存款增长水平,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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