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1 May 2013

小心奴化敎育

清末,法國使臣羅傑斯對清帝說:“你們太監制度將健康人變成殘疾,很不人道。”還沒等皇帝答,貼身太監姚勳搶嘴道:“這是陛下恩賜,奴才心甘情願,怎可詆毀我大清國律,干涉我大清內政?”這是最討主子歡心的奴才,恩寵自然不斷。

對於統治者,姚公公是“愛國人士”的千古典範。對於位極閹臣的姚公公來說,自己反正已去了勢,如果太監制度被取消,自己只會成為徹底的廢人,出宮後再不能頣指氣使,狐假虎威,故雖為殘酷制度的受害人,他實已成為旣得利益者,所以肯定是要竭力維護的。至於這個制度會殘害更多更多人,那是他不會憐惜的,因為那些受害者都會成為他的下屬。也就是說,維持那個邪惡制度,對旣得利益者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所以旣得利益者當然也樂於維護原有制度的合理性。為了維護權力的合理、合法性,統治者不惜禁絕異議、大興文字獄、歪曲歷史、混淆是非。

今年的靑年節,港澳都有舉行“五四升旗禮”,香港的一些中、小學生在接受電視採訪時被問及“五四精神是甚麼?”時,回答居然是“尊重、包容”。筆者才知道,現在港澳當局居然對五四精神下此定義!

“五四運動”學生遊行事件起因是列強在巴黎和會肆意踐踏中國主權,把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當時最著名的口號是“外爭主權,內除國賊”。而廣義上的“五四運動”指的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前後,中國知識界和靑年學生反思中國傳統文化,追隨“德先生”(democracy,民主)與“賽先生”(science,科學),探索強國之路的新文化運動的繼續和發展。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思想領袖胡適有名言曰:“爭取你自己的權利,就是爭取國家的權利;爭取你自己的自由,就是爭取國家的自由。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從來不是一幫奴才建成的。”

如果當年五四運動主張的是“尊重、包容”,那些上街爭取民主、在《新靑年》痛陳國弊的人,是否就該尊重列強的決定,包容政府的獨裁和無能?其實“尊重、包容”正是五四新文化運動所痛斥的“不爭氣”的懦弱奴性。

當雙方處於平等地位的情況下,“尊重、包容”本是很好的態度,但面對強權和非公義的暴政,那就是徹頭徹尾的懦弱、媚權和助紂為虐了。

平心而論,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主張和行動並不都是上好的,但硬要把“尊重、包容”兩頂奴才順民的高帽戴在以“破舊立新”而著稱的五四精神上,實在是不倫不類,其急於媚上的用心也太是張狂。

凡有識之士,倘不想自己的子孫後代成為未來的姚勳之流,應把眞正的歷史向下一代講述清楚,以解穢史之流毒。

相关日志



from 墙外楼 http://www.letscorp.net/archives/50179?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letscorp%2FaDmw+%28%E5%A2%99%E5%A4%96%E6%A5%B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