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到香港,竟然有類似刑事免責權。大陸人多次企圖在港柺帶小孩,被港人及時阻止,警察卻隨意結案、馬虎了事,每次都是向外公布:「警方相信純屬誤會。」究竟現在的警察為誰服務?一次在九龍塘、一次在科學館,原來是有人「錯誤地拖走不認識的小童」,沒事沒事,一切都沒有問題。人生路不熟嘛,為甚麼不包容人家?你說要查清楚?是不是歧視大陸人?
為甚麼說大陸人有刑事免責權?因為他們不會/不屑說廣東話,我們就理所當然地由上而下地憐憫、體諒、包容大陸人「言語不通」,所以他們在香港做了甚麼事,也不要太計較啦。警察也不想去費心調查,光是翻譯也搞上半天,不想下班嗎?況且,多得悲天憫人的反種族主義青年之類團體,大陸人在香港有特殊身份,是要容忍、要包容的。
多得他們,香港好像回到幾十年前大量移民逃難南來的時候。有柺子佬、有北方手機扒手、有隨處露營的電波少年、有隨地大小便的大人小人、有打尖的、有拖笈亂撞的、有搶閘生仔的‥‥‥到處都是核突支那style。梁振英有他繼續賣港。
香港好不容易從一個難民社會變成一個現代市民社會。中港融合,就是讓香港的文明水平倒退幾十年。市民拒絕蠻風,在梁振英的口中就是閉關鎖港。其一心一意幫助大陸吞併香港,固然可恥;在野的左青、社福界、宗教人士,出聲護短,不管是真心膠、還是看顧自身界別利益,都是平白便宜了梁振英。這種多角度、無中心的所謂批判思維,可以休矣;有罪要贖的,請自己到大陸去搞民運,不要叫香港人賣田帖舍犧牲倒貼、要我們天天忍受因為大陸而來的人口販子、扒手、露營客、物價高漲、人口清洗諸如此類。
去尖沙咀的商場,你不說普通話就沒有人搭理。今時今日,講普通話,是有特權的。好像在印度、美洲、澳洲和以前的香港,講英文就有特權——因為那是殖民主的語言。現在來港搵食的大陸人只要說幾句,表明自己來自中共帝國,警察就會從輕發落、便宜行事。不來這裡搵食,到哪裡呢?在帝國境內,你柺的隨時是幹部的兒女。被人抓住,不只要被湊一身,之後很快就會人間蒸發。在香港事敗了?只要說句便宜的「認錯了人」,警察就放人了。原來天下間真的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恐怕就是如此,我們偉大的戇鳩主義者還會撲出來為他們開脫:「佢地都係出賣勞力既勞動者啫﹗點解唔去批判中共,就去為難啲小人物?」曾志豪之流也會寫文力反罵:「香港人係外國都唔好得幾多啦﹗」社運專家林輝也會說:「呢啲都係都市傳說啫,你有證據話個柺子佬係大陸人咩?」
選擇性執法和選擇性放生,都是不公平,是殖民地懲治機關常見的情況。社運人受警權之苦,則呼天搶地;涉及寬待大陸人的,卻集體噤聲。反正他們把大陸人想像得很慘,生活方式罪惡萬分而又熱愛資本主義的香港人就不要計較太多了。更不要期待熱衷於搞中國民運的泛民政黨、以及那些只會私仇爭權的團體會為市民挺身而出。野火只能靠自己點燃。當一個中國殖民地的奴隸,至少該有奴隸的憤怒和果敢。反抗,來得太遲了。
from 無待堂 http://dadazim.com/journal/2012/11/inva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