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2 August 2022

《香港国安法》下的司法“新常态”

《香港国安法》实施超过两年,至今已有近200人被捕,其中三宗广受关注的案件近日都有新发展,包括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47名民主派人士,以及政治组织“光城者”的案件。这三宗案件,揭示香港法院在处理《香港国安法》案件时,有别于一贯做法的“新常态”。

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在2020年8月被香港警方拘捕,并被控以《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名,周一(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首次案件管理聆讯,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黎智英及3家相关公司都否认控罪。

黎智英拒绝认罪 戴耀廷、黄之锋等人认罪

然而控方在庭上确认,除黎智英和3家公司外,其余8名被告全部认罪,当中包括张剑虹、陈沛敏等6名前壹传媒高层。

而多家港媒披露,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早前已指示,这宗案件毋须设陪审团,理由是指案件有“涉外因素”(involvement of foreign factors)。

被香港律政司以同样理由不设陪审团的,还有“47人初选案”。 2020年7月,香港民主派人士举办初选,以决定由谁来代表民主派,出选原订在当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正式选举。然而这场民间初选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被香港当局控以《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早前涉及案件的多场交付程序提讯,都因《裁判官条例》下的报道限制而未能曝光。直至多名被告申请解除报道限制成功,外界才得知47名被告中已有29人认罪,包括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戴耀廷、香港社运人士黄之锋,以及前区议员岑敖晖等人。而包括前《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在内的18名被告,则表明不认罪。

没有陪审团 被告不想再打“没有意义的官司”

曾协助举办初选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总裁钟剑华表示,民主派初选只是一个香港民主派内部协调的机制,看不到何来“涉外因素”。他形容律政司声称不设陪审团,是要保护陪审团及其家人的说法十分牵强,强调陪审团制度在香港一直行之有效。

钟剑华说:“政府不想把一些公民角度带进裁决过程,所以‘搞定’几个法官就可以保证判决符合香港政府和北京的意愿。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游戏,没有陪审团的话,就任由他们拿着一些资料穿凿附会,无罪都说你有罪,法官也会配合。我觉得国安法的案件大致都会是这样。”

实际上,有“47人初选案”的被告对不设陪审团的安排感到不满,在聆讯时高呼“没有陪审团的审讯是不公义的!”也有被告在庭上表示没有耐心打“没有意义的官司”,选择直接认罪。

钟剑华希望外界记住,被告选择在法庭上认罪,并不代表他们承认自己做错了,而是综合各种因素下作出的决定。

钟剑华说:“反正都是任由法官决定,也不会有司法公义,有部分被告基于各种个人考虑和因素而决定认罪,我觉得认罪和他们承认自己犯错是两回事,本身这个法例就是不义的法例、很有问题的法例。”

认罪换减刑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的中国部高级研究员王松莲,提到被告选择认罪的一个实际考量,就是可以获得减刑。

“香港的法制容许如果你认罪的话,可以减刑。一般是可以减刑三分之一,这个也是我想很多被告人愿意认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另外也加上没有陪审团这样一个新的手法。

而“47人初选案”中有很多被告从去年2月后就一直被还押,不能保释,变相“被审先囚”超过一年半。有代理案件的香港大律师曾对此表达忧虑,表示长期羁押可能令被告宁愿尽快认罪。

人权观察最新发布的声明形容,“47人初选案”是香港迄今最大的国安法案件,批评当局以法律语言为包装,无情扼杀香港民主运动,促请港府立即撤回政治检控,释放47名民选议员和社运人士。人权观察又批评,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示本案不设陪审团,违背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刑事案件由陪审团审理的传统。

CECC再促制裁香港检控人员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上周也在官方推特转载相关报道,并点名批评林定国不设陪审团的做法是“颠覆司法正义”,呼吁应扩大制裁范围,涵盖破坏香港法治的人。早前CECC曾发表报告,点名15位参与政治起诉的香港检控人员,认为美国及国际社会需采取制裁行动。

另外香港政治组织“光城者”7名成员被指多次在街头和网上提倡“武装起义”,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中6人周日(21日)在法庭上认罪,其中4人只有16至17岁,是首次有未成年人士在《香港国安法》下被定罪。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吕熙伦敦报道    责编:嘉远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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