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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周四公布,今后电台及电视台必须就外国政府赞助或提供的节目内容作出说明。根据该委员会通过的一项一致通过的决议,日后电台及电视台收受外国政府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的资金,播放外国政府指定的内容时,便必须即时公布。
现行美国联邦政府规定有关内容是1963年制订的,当中未有列明广播机构需要何时及如何公布外国政府赞助,民主党国会议员近年一直要求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采取行动应对。 FC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新法令有助增加透明度,让观众了解外国政府及其代表正运用大气电波去游说美国人。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署理主席罗森沃塞尔(Jessica Rosenworcel)发表声明表示,《通信法》虽然禁止外国政府获得广播许可。不过,大家知道,外国实体仍在美国市场的广播电台上购买时段,其中包括中国政府资助的节目和俄罗斯政府于华府资助节目。
罗森沃塞尔表示,严格来说,这不是最近的现象。在过去的几年中,有关外国政府购买时段播放节目的新闻报道成倍增加。此外,民主党籍众议员尔肖(Anna Eshoo)曾八次写信给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要求委员会正视问题。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去年亦曾否决墨西哥电台XEWW AM的申请,该电台要求在南加州播放中文电台节目。委员会指出,XEWW AM被凤凰卫视旗下子公司「鸿慧资本」利用,向南加州华人作出中共政治宣传,但电台申请落地权时,却试图隐瞒与凤凰卫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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