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2 May 2020

人大將審議香港國安草案,料通過後寫入《基本法》附件三

今日(5月21日)晚上9點45分,全國人大發言人罕有在夜間召開記者會,宣佈第十三屆人大第三次會議議程,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草案》)。據媒體報導,這一草案預計下星期四(28日)在大會進行表決,稍後交由人大常委會決定細節,而按慣例,下次人大常委會將在6月召開。

今晚人大記者會上,人大發言人張業遂宣布多項人大議程後接受記者提問,其中香港《星島日報》記者就《草案》的意義提問,張業遂發言指,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國人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全新形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一國兩制體制,是完全必要的。

不過,關於《草案》的具體內容,張業遂並未公布,指要留意明天上午的人大大會。

另外,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慶黎今晚與港澳政協進行閉門會議講解《草案》,指人大會針對香港推出國安法,直接在香港頒布。

今日下午,《香港01》發出獨家報導指,今年人大會議議程包括一項全新的「港版國安法」,以堵塞香港國安漏洞,形式是放在《基本法》附件三並在港直接實施,變相為香港國家安全問題部分立法。隨後,《南華早報》引述北京消息人士指,北京認為香港在目前的政治氣候之下,立法會根本不可能就 23 條立法,因此決定由人大直接引入有關香港國家安全的法案,以禁止分裂中國,防止外國勢力干預,以及打擊恐怖主義活動。

人大記者會後,民主派見記者,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今日是香港歷史上最悲傷的的一天,人大推出有關香港國安安全的《草案》並即將在人大審議,但此前完全沒有進行本地諮詢,顯示是北京主打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讓香港變為一國一制。另外,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認為,北京做法是衝著民主派促成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眾志等組織進行國際遊說工作而作出的報復。

23條立法新形式
人大推出該《草案》意味著,北京放棄了此前推動香港政府就《基本法》23條(國家安全法)透過立法會進行本地立法的做法,而選擇繞過立法會,將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寫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國政協和全國人大會議(兩會)分別於今日和明日在北京召開,北京會否推動23條立法在早前一段時間已經引發各界關注。港區人大代表、律師陳曼琪在19日公布提案,書面建議北京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建議依基本法第18條,將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經立法會審議,直接在香港實施。到了21日,包括「23同盟」、「香港政研會」和「民眾聯席」在內的多個專業團體及市民團體共同發出聯署公開信,懇請特首林鄭月娥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基本法23條所規定的立法工作。

根據《基本法》第18條,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這意味著列入附件三的法律,不一定要經過本地立法過程;而根據人大意見,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前立法會主席暨民建聯榮譽主席曾鈺成早前表示,假若把《國家安全法》按照《基本法》第18條直接頒布,「根本行不通」,因為內地的法律條文草擬與香港的有很大分別,很難具體在香港操作。

兩辦直接治港新局面
《基本法》23條的本地立法和落實雙普選是一國兩制中長期懸而未決的兩大難題,北京希望在香港落實有關國安安全的法律,而香港本地不少聲音則希望北京先落實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的雙普選,博弈一直存在,而經歷反修例運動之後,互信愈發稀薄。

根據《基本法》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而根據這一條在香港本地刑事條例中進行具體的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

2002年,特區政府嘗試推動23條立法,但引發不少市民對於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的憂慮,最終在2003年7月引發50萬市民遊行反對,時任自由黨主席、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倒戈反對立法,並辭任行政會議,最終政府撤回法案。第二年,北京拒絕原本討論的07、08雙普選。這次事件被視為一國兩制的一個拐點,此後香港的民主化進程長期停滯,而23條立法成為香港政府的燙手山芋。而此後,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公布簡稱「 831」決定,被指設有入閘「限制」,並非「真普選」,觸發民主派「佔領中環」運動(雨傘運動),翌年港府按「831」框架推出政改方案,後遭否決。

林鄭月娥上任特首之後,一直有傳北京視23條立法為林鄭月娥任內必須完成的任務,不過她並無具體推進,而是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逃犯條例》假若修訂成功,在港人士將在相對寬鬆的機制下被移交到內地受審和服刑,面對一套和香港差異極大的司法制度,一些市民認為這一條例的影響比23條更嚴重。事件在2019年6月觸發浩大的反修例運動和史無前例的管治危機,林鄭月娥的政治能量空前低落。

今年1月,中聯辦換帥,主任一職由王志民換為駱惠寧。駱惠寧曾任青海省委書記、山西省委書記,擁有較強經濟學背景,此前無港澳經驗,被稱為規格最高的中聯辦主任。到了2月,疫情之中,國務院宣佈港澳辦換帥,主任一職由張曉明換為夏寶龍,而駱惠寧兼任副主任。

經此之後,原先行政等級上平行的「兩辦」,事實上變為由「副國級」夏寶龍掛帥,「正部級」駱惠寧前線指揮的上下級關係。香港疫情稍微平穩之際,港澳辦、中聯辦兩辦開始連番出手,高調行事,先是在4月聯合於網上發炮,譴責民主派議員「惡意拉布」和「政治攬炒」,屬首次高調評論立法會內部運作。中聯辦亦首次明確表明,中聯辦和港澳辦並非「一般意義的部門」,故不受基本法22條的規限,推翻港人和港府過去的認知。5月始,中聯辦繼續措辭強硬地評論香港事務,一方面批評反對派政客罔顧自由市場規則,極力炒作所謂的黃色經濟圈,另一方面強烈譴責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就23條立法的評論。

外界普遍觀察,香港進入兩辦直接治港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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