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早前以非法集結罪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加上北京政府駐港機構近期就香港立法會的運作發聲,被指違反《基本法》中國政府機關不得干預香港自行管理事項的規定,再次引起外界關注香港是否能夠維持「一國兩制」中的自治權。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和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上周先後發文,批評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拖延立法會內會主席選舉,觸發北京政府干涉香港內部運作的指控。
過了數天,香港警方以涉嫌參加去年反對《逃犯條例》修例相關的一連串未經批准集會,拘捕發行《蘋果日報》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
中國國務院周三(4月22日)宣佈按特首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任免多名香港高級官員。她回應傳媒提名時說,官員任免與兩辦近日的言論無關。
香港親北京和泛民主派兩大政治陣營對這一連串事件有不同看法。泛民主派認為兩者不是巧合,而是香港警方主動配合中聯辦的「劇本」,但建制派議員形容泛民主派的說法是「扣帽子」。分析認為,這與北京政府部署應對立法會九月選舉有關,在最近區議會選舉中獲得大勝的泛民主派目標是控制由70個席位組成的香港立法會。
最新發展如何
林鄭月娥周二(4月21日)見記者時被問到事件,她說中聯辦「從憲制、從特區的管治和日常事務的操作」都有發言權,可「作出提點」。這種說法被泛民主派議員批評是放棄捍衛一國兩制。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同一天先後三度發文,沒有直接評論林鄭月娥的說法,只表示對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中央一般不會過問」,但文章重申北京政府必須關注一些嚴重影響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在香港全面實施的情況。
文章又提到,中聯辦是北京政府派出的機構,代表北京政府處理香港有關事務,有責任就涉及中央與香港的關係、《基本法》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
港澳辦在另外一份聲明,再次點名批評郭榮鏗,指對方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更蓄意違背他就任立法會議員的時候作的誓言。聲明又指出,立法會議員如果違反誓言,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場爭論主要圍繞港澳辦和中聯辦角色和權力,以及它們是否受制於《基本法》第22條中,指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的規定。
泛民主派認為,兩辦身為北京政府所屬部門,條文規定它們不可以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建制派認為兩辦不是一般的中央政府所屬部門,有權在香港代表北京政府行使權力。
香港政府對此最新的說法,是中聯辦不是第22條所指的「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這與政府過去的說法不同。香港政府在2007年的官方文件,已提到中聯辦是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前年在立法會,亦提到中聯辦要按《基本法》第22條行事。
北京政府被指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指控並不是新事情。中聯辦等駐港機構過去協調建制派選舉資源分配、候選人出選名單等,並不是新鮮事。
中聯辦等北京政府不同駐港部門過去也多次評價香港事務,同樣被批評是「干預」,但往往由香港政府官員解畫,指出這些評論不是「干預」了事。但這次不同的是,它高調評論指自己不受《基本法》第22條的約束。
香港媒體評論認為這與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有關。泛民主派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大勝後,凖備動員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超過半數的議席,並揚言將會「癱瘓」議會。北京政府連番動作,是為了凖備萬一這個情況發生,隨時走到台前介入。
拘捕民主派人士引發的關注
至於民主派人士被捕的事件,港澳辦的聲明表示,對香港警方拘捕李柱銘等人表示支持,指警方根據調查得出的事實的證據作出拘捕,是維護香港法治、秩序等的「正常執法行動」。
親北京報章《大公報》也引述多名建制派人士指出,任何人違法都必須承擔後果,即使是政治人物也不能免責。
英美多國官員在李柱銘等人被捕後先後表示關注事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批評,一些西方國家的政客說三道四,是對香港事務的「粗暴干涉」,重申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不允許外部勢力插手干預。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接受當地傳媒訪問時說,他認為中國目前正忙於在新型肺炎疫情後重建國際形象,但香港警方把中國打壓人權的形象呈現,形容是「幫倒忙」。
from BBC中文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237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