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0 September 2018

【立場新聞】鍾劍華:要求特區政府盡快頒布「香港紅線手冊」

乜嘢叫做「紅線」?係咪任由當權者自己隨意劃?

文明社會,我只知道要講「法治」,我知道政府做任何事都要有規有矩,行使公權力要有法可依。我只知道作為公民要守法。

有市民對政府的政策有意見,要求政府作出改變或檢討,不是每一次都可行,因此才需要有諮詢,要有公開的討論,政府也要作公開合理的交待。政府要向市民問責,對於市民的訴求應該作出回應。如果市民的訴求不合理,也應該訴之以理。公眾的眼光也是雪亮的,如果市民的訴求不合理,公共空間也會作出合乎常識的回應,不合理的訴求自然就會透過公開的辯論被駁倒。

如果市民的訴求合理,只是基於各種行政上的惰性,政治上的怠惰,官僚的慣性,政府不作出合適的回應及跟進,訴求的力量便會越來越大,最終也會影響政府的施政。一個簡單的例子,幾年之前,政府還是在說「空置稅」不可行,到現屆林鄭月娥政府,不也推出了一手樓的空置稅嗎?幾年之前,政府不是也是說「過渡性房屋」不現實不可行嗎?到了今天,政府還不是在推動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嗎?

對於不同的訴求和建議,政府可能都需要考慮很多不同的理據,也真的可能不一定可行。但總不能只拋出一句「踩紅線」便要你收聲。以大家都不知道標準何在的所謂「紅線」來否定市民的意見或訴求,這是什麼態度?這是不是可以算作是威嚇?

現在,政府也好、一些建制派的人士也好、一些所謂中央政府級的顧問政協也好、一些長期以扮演領導人肚內蛔蟲自居的教授也好、動不動就搬出「紅線論」來壓人。說穿了,全部都只是以權勢壓人,以子虛烏有、從來沒有清楚說明過、標準不明的所謂「紅線」來叫人收聲。這是最典型的吏治敗壞及威權主義政治。也是對法治及公共行政的破壞。

所謂「紅線」,從來說不出法理依據何在。其實也不可以不同意,除了「法律」這個最嚴格的標準之外,一個社會往往也有一些建基於傳統、社會習慣、共同價值觀或普遍共識的及公共規範。但這些規範標準,應該是得到廣泛的認同,大部份人都能夠掌握及理解的。這些標準也會因事因情況而有一定的彈性。但這些標準卻絕不能只由當權者因應政治需要而隨意劃定或任意創造。

今天香港的社會,真是禮崩樂壞。政府可以隨意破壞行之有效、大家都遵守的標準。突然間,可以多了一份選舉確認書;突然間,某些公務員因為擔任了選舉主任,便可以對選舉參選人的資格作政治篩選;突然間,一個警務署的社團事務主任,便可以判定某個完全沒有干犯法例的組織為非法,然後建議政府取締。

香港的官員及特首,近年也習染了國內那一種官本位及威權專制政治的作風,公開擦領導人鞋這種奴才作風已經令人噴飯了,對住香港人也越來越喜歡擺出父母官那種咀臉。動輒指人違憲違法,但卻從來說不出犯了什麼法,違了那條憲。講完之後,可以完全不負責任,無需跟進,但卻不斷重複,但根本就說不出所以然,也根本無從作出跟進。這才是政治與現代文明的倒退,也是對法治的最嚴重破壞。

現在除了指人「違憲」「違法」之外,又多了一條叫做「踩紅線」,同樣也是可以隨意講,噏得出就噏,噏完也不知道所講的是什麼。而且因為冇標準,噏完可以無需負責。噏出嚟的作用就是嚇得一個得一個。今次嚇你唔到下次就再嚇過。博你們香港人唔襟嚇。

這次又有人提出要收回單程證的審批權,很多人仍然未必會同意。但作為政府、作為特首,你咪講個理由出來囉!講清楚點解唔可以收回、收回有什麼壞處、不收回有什麼好處、或者甚至講埋收回在政治上為什麼不可行。這才是正確的為官之道,也是現代文明社會政治人物應有的態度。現在一句「你踩紅線」,然後就不去理會你提出的意見,咁算乜嘢態度?

香港人真的要想一想,是否能夠接受或容忍這一種亂噏靠嚇任佢講隨意劃,話係就係,唔係都變係的所謂「紅線論」繼續蔓延,繼續破壞我們的社會的政治及文明水平。

我現在正式提出要求,希望市民作出呼應,請政府盡快編訂一份「香港紅線手册」,讓香港市民清清楚楚知道究竟香港仲有幾多條我們不知道的紅線。有了這份手冊,先不要說是不是得到市民認同,起碼可以讓大家都清楚那些隨時隨意劃紅線的人有沒有違法違憲,也起碼可以杜絕政府以後隨便再加上新的紅線。

除此之外,也要求政府交代得清清楚楚,除了今時今日隨時可以掛上口邊的那些「紅線」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暫時未公布、仍然不為人知的的所謂「黃線、白線、黑線或痴線」。

但願提出這個要求,不要又讓政府說我踩了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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