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6 September 2018

眾新聞:【傘運4周年】眼淚為誰流——「逆權空姐」吳敏兒

4年前的9月28日,任職英航空姐的吳敏兒,如常在香港往倫敦的航班上當值。飛機抵達倫敦,她一下班就趕回酒店上網看新聞,越洋看著警方向夏慤道示威者投下一枚又一枚催淚彈的畫面,「我喺酒店房冇停過流眼淚。」

吳敏兒恆常在香港與倫敦之間飛來飛去,一去5至8日不等。由預演佔中、罷課,到催淚彈、佔中啟動,她一直有留意,但總是不在香港,無緣參與。

到10月初、9·28之後的第5、6日,她才回到香港,落機後回家稍作休息,她就急不及待前往金鐘佔領區,「(佔中)第一日我唔喺香港,冇得同大家一齊開始。咁今日都第5、6 日,呢件事一定要有我份。雖然我留唔到過夜,但我希望喺我生命裡面,呢件事我有去過現場、參與過。我亦應該一盡(職工盟)執委嘅職能,去支持社運裡面呢件事、呢場民主運動。我好想裡面有我嘅影子,哪怕只係揸住枝小蠟燭。」投身工運逾10年,她知道工運與社運根本密不可分。

雨傘運動的79日,她留港的日子不多,仍盡量到佔領區。「見到好多不同種類嘅人和事,能夠喺同一個目標走出嚟。我哋(職工盟)身處嗰個位置,有人用木板搭咗啲花架,喺度少少種嘢咁,又啲係講環保,再行前少少係講動物保護,佢哋帶埋貓貓狗狗咁。我真係覺得,喺一場運動裡面,吸引之處,係咁多爭取唔同主題嘅人,竟然匯聚晒喺呢個地方……你就咁睇題目,大家係截然不同㗎喎,個微妙嘅地方就係,因為大家都知道,背後係個制度唔公義、唔民主,我哋個社會就千瘡百孔喇。」

傘運不是無功而還

然而,有別於很多長期「瞓身」參與傘運的抗爭者,多次進出佔領區的吳敏兒,將警方向手無寸鐵的市民擲下87枚催淚彈、政府跟學生對話後交不出實際回應、梁振英的冷漠態度都看在眼裡,始終不寄望一場運動足以推翻「831框架」、換來真普選,「一路我都係嗰個心態,冇期望過高……唔會有一樣嘢,你一做,人哋即刻有反應。唔會。」

「係咪真係咁無功而還?我又覺得唔係……我唔會睇得佔中個收尾、結果係俾人驅散,就(覺得)我哋唔成功、失敗收場。我哋喺佔中都學到好多嘢返嚟,亦都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認識我哋個社會,唔係一件咁壞嘅事。」

工運嘅磨練,全部都有一個元素,要用時間去累積,冇乜嘢係一蹴而就……我打6年官司,先救番24個同事返嚟。啱啱打兩年行李門官司,先叫做攞番個公道,真係要『同行同檢』。一開口係用『年』做單位,幾多年、幾多年,你邊有得急?

一個人不能攻陷制度

吳敏兒少年十五二十時並不特別關心社會時事,到六四才稍有留意政治。她坦言,當時所知仍是「皮毛」。「1992年一入英航就忙住受訓,又未97年,於是都係以一般啱啱做嘢嘅後生仔心態,我知有呢啲事:中英傾緊香港前途問題、(香港)邁向回歸,真係以一個好普通人嘅眼光去睇,唔想深究。」

她加入英航至今26年,頭10年一直「安份守己」,「我哋成日以為乖就有用,公司唔會克扣你呢樣、唔會要你45歲走。」當年英航與空姐簽署的僱傭合約,沒有列明退休年齡,但有個不成文規定,要空中服務員年屆45歲就「退休」。吳敏兒加入英航的第11年、2002年底,英航香港基地的空姐中,有第一人年滿45歲,「嗰個係the base most favourite girl,管理層好鍾意呢個同事。你只會諗到,既然啲經理咁like佢,佢第一個去問retirement age extension,一定得啦。」

「有啲同事43、42(歲),都望住佢,(心想)你有(延長退休年齡)我哋都有。佢哋話,你幫我哋(跟管理層)傾呀,嗰個同事仲一副『我有你未必有㗎噃』嘅樣,佢自信到咁。」該同事自信滿滿到倫敦見英航經理層,回程時卻如死灰,一眾香港空姐便知道無望了。「喺公司裡面,人人都覺得佢100分嘅一個人,如此高質、如此受歡迎,都敵唔過公司。公司一個都唔會extend。你認為一個人就攻陷到一個制度,你都幾勁,但從來就係冇一個咁嘅人。」

英航的香港空姐遂向英國的機員工會求助,不過,對方指不能夠代表香港員工,「因為我哋份僱員合約喺香港簽,建基於香港勞工法例。佢哋話,你哋要自己組自己個工會㗎。」

翌年,英航突然單方面扣減空中服務員第13個月糧的三分一,她們忍無可忍,終於成立了「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為職工盟屬會,及後與「國泰航空公司空中服務員工會」、「港龍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協會」、「香港空中服務員職業工會」組成「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那年33歲的吳敏兒當上英航香港工會首任主席,自此未停過工運抗爭。

2004年,吳敏兒率領逾90名空姐集體入稟勞資審裁處,向英航追討欠薪,最終獲審裁官裁定勝訴。不過,她那時以工會主席身份接受《蘋果日報》訪問,卻遭公司質疑,根據員工守則,員工不可以接受傳媒訪問,但她反駁指,她以工會代表身份受訪,員工守則不可限制。吳敏兒其後被公司高層傳召問話,她記得見高層當日,有約10名會員到場聲援,其中一人懷孕7、8個月,挺著大肚現身。「個個都好驚我被解僱,所以嚟到現場(聲援),有經理行過,要show到塊面俾佢哋睇,你哋唔好蝦Carol(吳敏兒洋名)呀、你唔好亂嚟呀。我當時都冇諗過佢哋反應咁強烈,係有啲意外收穫,原來我死做爛做、好俾心機咁做,換來嘅未必係結果有幾漂亮,我首先換來一眾兄弟姊妹團結,我覺得死而無憾啦。」

英航最終決定向吳敏兒發出5頁長的警告信,並要「監察」她在機內的表現12個月作為懲罰。她向英國的工會查詢,得悉公司並沒有此罰則,遂通知李卓人,李再向勞工處舉報。勞工處質疑英航的做法違反《僱傭條例》第21B條,勸籲英航收回相關罰則,惟英航拒絕。案件最終鬧上法庭,成為香港史上首宗歧視職工會定罪的案例。

工運與政治息息相關
吳敏兒自知是工會新丁,唯有向已成立數十年的英國工會偷師。香港工會成立初期,她每一次飛到倫敦,落機休息夠,便會買杯咖啡、買個麵包,到酒店對面的機員報到中心,中心內有一間細房,是英國機員工會的辦公室,「我同工會代表講,我係吳敏兒呀,我想坐喺度睇你哋點樣做嘢,想學你哋點樣應對會員、處理個案,我阻唔阻你哋呀?佢哋話,唔阻,隨便啦。」她就這樣利用工餘時間跟英國人學搞工會,持續兩年。

吳敏兒笑言,她由「由坐喺度懵吓懵吓」,漸漸理解公司及工會的運作,繼而明白到工運與政治「息息相關得好緊要」。「佢哋講勞資關係唔愉快,講講吓就會提到下一次工黨大會,就會提出呢樣動議。點解呢?關咩事呀?係佢哋教識我,英國嚟講,工人要有自己嘅政治代表。」

「當工人喺職場某啲訴求累積到一個數量,唔再係你呢個工作間嘅問題,第二個工會又有(同樣問題),參政代表就要拎去議會度,去話俾政府知道,唔OK喎。」

她搞工會,要了解香港與英國的政治環境,因為與英航香港工會合作得最緊密的英國工會,隸屬工黨,工黨會有參政代表。「原來去到議會,嗰條法例辯論嗰時,(工黨代表)要識得幫我哋咁樣、咁樣去辯論,要對抗番保守黨嗰邊。仲有,工會會搞大型遊行、行動,保守黨成日想通過一啲更加揸緊工會嘅法例,咁我哋以後做工會嘅嘢就會綁手綁腳。呢啲係佢哋一點一滴咁教我。」

為弱勢站出來

英航香港工會持續透過不同途徑要求公司延長香港空姐退休年齡,但一直不得要領。2006年,英國年齡歧視法例生效,工會遂入稟英國勞資審裁法院,質疑英航年齡及種族歧視香港員工,展開長達6年的越洋訴訟。

吳敏兒憶述,這場官司打得成,全靠英國運輸業界一大工會Unite the Union的無條件支持,不但安排律師,還承擔律師費。她補充指,當時她透過職工盟認識到該英國工會大佬Tony Woodley,Woodley首先向她了解英航打壓香港工會的情況,隨後叫她去倫敦時到工會總部找他。吳敏兒猶記得,他當日對她說:「Leave it on my shoulders.」令工運新丁感動不已。

吳敏兒後來去倫敦見到 Woodley,他安排工會的法律部長審視她們的個案,繼續決定為她們找律師。她最初不敢相信,再三向他確認Unite the Union真的為香港工會出錢打官司。

點解你會出埋律師,出埋律師費俾我哋?佢(Tony Woodley)教識我一樣好重要嘅嘢,弱勢嘅人未必識求救;有能力幫人,係我哋嘅福氣。而最緊要就係,夠唔夠膽企出嚟,唔係取決於你成唔成功,you may not win in every battle; but if you don't fight, you surely lose,就係要識得,不論成敗與否,都要站出來。

我嗰陣都未明,仲問佢,你幫我爭取延長退休年齡呢一役,我哋繼續做呢份工,係會影響到你哋英國人嘅受聘機會……乜唔係你哋都想飛多啲呢個航線?某程度上你哋應該唔想我哋存在㗎?佢話,工會已經做咗,限制海外base員工數目,但你唔好忘記,點樣協助本地人呀?就係協助弱勢嘅人,將佢哋被壓低、被剝削嘅水平,提升到同本地人一樣。我而家幫你哋,係想挽救本地employment。如果你哋長期弱勢,同我哋差異咁大,終歸你哋『尷平尷賤』咁好用,公司大量請你哋,我哋就冇得做。我當堂『叮』一聲,原來幫弱勢係幫自己。當我死做爛做,唔知為乜嘅時候,聽到佢呢一番說話,我明白以後點解要幫無權無勢嘅人。

英國勞資審裁法院裁定工會勝訴,但英航不服,層層上訴。與英國規模最大的航空公司對簿公堂,吳敏兒持續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有一次在案件開庭的日子,她到達法庭之後,才知律師病倒,不能出庭,她唯有獨個自走回酒店。英國的冬天寒風刺骨,她走著、走著,不由得哭了出來,她問自己,為何會走上這一條看不到目的地的路上。回到酒店,她慢慢平復心情,明白不能急於求成。

2011年,英航終極上訴獲批准,這場官司快要打至終審法院。「 英國終審庭處理勞資訴訟,每年都係3至4宗,能夠去到英國終審庭係大案,個僱主肯定俾人口誅筆伐到唔使見人,更何況俾人知道英國航空揀香港人去歧視,45歲就炒,唔知佢(英航)點去面對喇。」結果,在終審上訴之前,英航「投降」,將香港空姐退休年齡延長至65歲,案中年過45歲、已離職的空姐每人都獲發償額,合共24人得以復職,僱用條件與離職前看齊。而現時47歲的吳敏兒,仍在英航工作。

吳敏兒記得,那天她在餐廳與幾名工會理事吃飯,途中接獲電話通知,腦海即時想到不願打官司的一批離職同事,當場「爆喊」,「點解我唔可以救到更加多嘅人?點解其他人唔相信工會?如果唔係,大家全部都有得復職。」7年過去,她對記者提起這宗官司,才開懷大笑,說工會「贏晒啦」。


毋忘初心

大大小小的勞資抗爭、談判未停過,工友的個人訴訟亦要跟進。兩年前,吳敏兒還迎來另一宗大官司。案件緣於2016年3月27日傍晚,時任特首梁振英的女兒梁頌昕已進入機場禁區,準備登機前往美國,那時卻發現有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送機的時任特首夫人梁唐青儀要求航空公司職員將行李送入禁區,遭職員以行李須「同行同檢」的保安規定拒絕,及後梁振英疑以特首身份向航空公司職員施壓,獲機管局准許毋須「同行同檢」。事件曝光後,引起極大輿論批評,當時在外地參加國際會議的吳敏兒,當時不以為然,以為道理明顯,梁振英不得不認錯,事件會很快平息。豈料,梁振英沒有退讓,與空總互發聲明,持續隔空駁火。空總於是在機場發起靜坐抗議,多達2,500人參加,但梁振英還是不認錯。

吳敏兒指,當時評估,下一步行動可以是向申訴專員投訴,或提出司法覆核,問過法律意見後,空總決定採取後者。不過,對家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財雄勢大,訟費對工會而言是個困難。空總幾個成員工會商討後,港龍工會的前理事羅美美願意以個人名義去提出司法覆核,得以申請法援,而眾人同意案件由空總名義處理,故羅美美一直未有露面,面對公眾、傳媒的責任則落在空總理事吳敏兒身上。

有挑戰英航6年的經驗,吳敏兒今次雖有壓力,但感覺較平實。她解釋,當年跟英航案時,倫敦的律師需要什麼文件、資料,她都會第一時跟進,務求在最短時間內給予回覆,但英國與香港有時差,英國的辦公時間,香港已是晚上,她有時深夜收到查詢,會通宵達旦張羅資料,以致疲憊不堪,精神亦極為緊張。現在,她懂得按緩急輕重去處理,「既來之,則安之。」

「每一次面對呢啲訴訟,我知道要毋忘初心。我想為咩啫?(梁振英)嗰個講法係唔啱,我哋知道啱嘅做法係乜嘢,我哋而家就去比拼一次,it's nothing about personal。當你唔take it personal,就唔會覺得有乜嘢咁大個人榮辱。」

「行李門」案擾攘兩年,高等法院終在上月23日頒布裁決。吳敏兒當日預早到庭,一得悉空總一方勝訴,即時放聲大哭。她擦乾眼淚走出法院,與律師商討過後,回到高院正門見傳媒,冷靜從容地回應連串問題。到空總成員合照之際,她又眼泛淚光,惟攝記反應不及,她已經用紙巾印走淚水。及後記者散開準備收隊,吳敏兒與空總成員離開前在高院門側自拍留影,她終於忍不住哭出來。攝記得李卓人「提水」,得以拍下吳敏兒拭淚的一幕,打動許多香港人。

吳敏兒坦言,兩年前並沒有想過今次必然贏得漂亮,但她不怕輸。「我只係知道,呢件事該做,就奮勇咁去做。務實係重要嘅。你知道呢件事要去面對、你唔做唔得,就穩穩陣陣、紮紮實實咁去做,睇吓自己仲有冇做得更好嘅地方。務求做嘅過程,你make sure自己盡咗力,咁無論係咩結果,都好吖,到時見到(結果),你都覺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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