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0 September 2018

人權、法治離西藏有多遠?

西藏語言及文化保護者紮西旺秀(紮西唯色、紮西文色)的辯護律師梁小軍,於八月廿二日在《推特》發布青海高院對紮西旺秀的《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並寫道:「紮西文色煽動分裂國家案二審於本月十三日在玉樹市看守所宣判,家人未獲旁聽。近日收到青海高院裁定,紮西文色本人上訴意見和律師辯護意見均未獲採納,二審維持原判。」
裁決使關注紮西旺秀案的人權組織和支持西藏組織等感到「憤怒」,他們指出「(裁決)顯示中國政府在處理西藏議題時,完全無視法治與國際人權標準」,「中國駁回紮西文色的上訴,是對正義的嘲弄,也是對國際關注的不屑」。
二零一六年一月廿七日,《紐約時報》的一部紀錄片報道了西藏語言及文化保護者紮西旺秀,對地方政府未能保護和促進西藏文化、語言的訴訟後,紮西旺秀被任意拘留。
今年一月四日,紮西旺秀安在玉樹中院開庭審理。當時在法庭上,兩位辯護律師及紮西旺秀本人都進行了無罪辯護,法庭當時沒有宣判。五月廿四日,玉樹中院宣布了判決:「紮西唯色以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之後他的律師仍然堅持紮西旺秀無罪,並向高院上訴。然而,最後結果卻竟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紮西旺秀二審維持原判的消息傳出後,震驚國際社會;同時,立即引來西藏團體與人權機構的譴責。
八月廿三日,支持西藏聯盟發表聲明,批中共踐踏其憲法:「中國駁回紮西文色的上訴,是對正義的嘲弄,也是對國際關注的不屑。」
國際聲援西藏運動也發表聲明指出:「駁回紮西文色的上訴,是一個清晰且令人不寒而慄的證明──中國的新政策是對西藏文化進行罪名化,比如對那些僅在爭取提升自己語言文化的人或團體,進行攻擊。中國應該立即無條件的釋放紮西文色。」
其實,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紮西旺秀維持原判的裁定,是意料中事。在西藏的很多案件,特別是那些涉及中國政府所謂「國家安全」、「分裂國家」等政治問題的案件,都有同樣的結果:「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由於中國不存在法治,只有黨治和人治。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下,中國的法律只是紙上的東西、一種擺設品。特別是面對西藏人更是如此。對紮西旺秀的逮捕、起訴和判刑都沒有任何的法律根據,罪名更是無法成立。
玉樹中級人民法院和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紮西旺秀的指控是「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五年徒刑。但是,他們所持的證據是非常荒唐的。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的所謂證據,是《紐約時報》製作逾九分鐘長的《一個藏人的追求正義之路》視頻。
但該視頻在網上公開播放,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當然除了在中國的中國人);而只要是正常人看過這視頻,都知道與「煽動分裂國家罪」真的扯不到一起。但是,中國政府對藏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紮西旺秀本人「…都不認可當局的指控,並且進行了無罪辯護」。對「蓄意誣衊民族政策,抹黑中國國際形象,煽動分裂國家」的指控,其辯護律師梁小軍律師辯護稱:「紮西文色首先是提起行政訴訟,找國內媒體,最後才再找國外媒體的,因此在路徑上是有區別的。」
外界一致認為紮西旺秀只是依據中國法律敦促地方政府重視西藏文化和藏語文教育,為此進行請願和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這與「煽動分裂國家」風馬牛不相及。
他的律師也指出:「…判決紮西文色有罪是對公民言論自由和媒體監督報道權利的侵犯。」另一名辯護律師藺其磊也指出:「…紮西文色只是對藏族的文化和藏語言課程減少,表達了一個藏族青年的樸素願望,希望高院能夠改變一審重判的結果,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法律的尊嚴。」
但是,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中:「本院認為,上訴人紮西文色積極參與視頻拍攝,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破壞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言論,其主觀上具有煽動分裂國家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煽動分裂國家的行為,其行為構成了煽動分裂國家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有西藏人權研究者和中國法律研究者指出,很多藏人案件在被中國政府指控為涉及政治問題,如「國家分裂罪」等,中級人民法院等進行判決時,已經向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請示,並在上級法院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判決;也就是說,高級人民法院也以不同方式參與了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
因此,雖然有機會上訴,但是高級人民法院絕對不會推翻之前自己有份參與和決定的裁定。這就是為什麼很難找到藏人上訴二審後獲改判、減刑和無罪釋放的原因。因此,紮西旺秀的案件的二審結果乃是意料之中。
另外,更悲哀的是,在中共統治下,中國的律師不再是法律尊嚴的維護者,而僅僅只是「過程的見證者」。正如紥西旺秀的其中一名辯護律師藺其磊之前曾說,法律人的悲哀是:可能明知道那是錯誤的判決,但也無法依照法律程序讓它得以糾正;反而,還得只能從法律上講別無他法,僅僅見證過程。」這不但是中國的悲哀,更是西藏人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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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桑傑嘉,一位藏族作家及時事評論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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