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2 May 2013

红会公关部真相:只辟谣不监督的“社会监督委员会”黑幕大起底(上篇)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实质就是红会的公关部:红监会的核心人物王永作为发言人,听命于赵白鸽,绑架了其他委员,以红监会名义控制官微,未经委员投票表决,为红会辟谣、澄清、辩护、解释。
  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红监会的运作经费全部由其委员自筹”,红监会发言人@王永 也说红监会完全独立于红会,所有工作经费都由一位委员捐赠。真相是:红监会运作就是靠红会经费养着的。因为红监会章程第24条明确规定红会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办公场所和设施。
  红监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就设在红会,红监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就是红会的工作人员!那还独立监督个屁啊!
  红监会的实际控制人王永,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品牌中国不是其宣称的学术性NGO,而是一家商业公司,公司全称是“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王永不是富二代,但他是标准的富一代,很多年前,就开着奔驰S350。
  王永的赚钱术,就是拉一帮退休老领导、名人开颁奖大会,搞“中国品牌节”,评选诸如“品牌中国年度人物”、“品牌中国华谱奖”之类卖牌子、卖证书。王永一再宣称,他和红会没有任何利益往来。我手里掌握的确凿证据表明,王永和红会涉嫌商业利益交换关系。收钱的商业活动“中国品牌节”曾请红会当主办单位。王永还让自己的公司给自己的监督对象赵白鸽颁发“中国十大品牌女性”。
  请问中国红十字会,一个涉嫌和红会存在直接商业利益交换的人,怎么有资格去监督红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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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3日我在接受一家北京媒体颁发的年度公益人物奖时,当着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的面说过:“在中国,公益就是生意,而且是最赚钱的生意!这就是中国公益可悲的现状!”比如,红十字会基金会以公益名义拿地开发商业房地产、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拿善款放高利贷、中华儿慈会2011年度全年捐款8200万竟然高达8成未经理事会批准拿去投资了,都曾被媒体曝光。

面对郭美美事件后的公信力破产,红会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 。但这个社会监督委员会,从成立伊始,就完全成了红会的公关部。去翻一下@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 官微,以及发言人王永的媒体发言,几乎全是在为红会辟谣、澄清、辩护、解释,这样叫第三方独立监督吗?红会是骗子,红监会是忽悠,他们两家就是穿一条裤子,一会说要重启调查郭美美事件,一会又说意见不统一暂不调查了,都是在演双簧而已。

一,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是靠红会养着的公关部

红会当然可以雇人帮他辟谣、澄清、辩护、解释,但那就明明是红会的公关部,却非要假惺惺的说是在对红会进行第三方独立监督,这就太假了。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12月,一直宣称和中国红十字会无从属关系、无经济往来,是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其实完全是谎言!

先从保证独立监督最核心的经费来看:

2013年4月28日,红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近期热点话题,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发布会上明确说:“红监会的运作经费全部由其委员自筹,如果重启调查将保证独立性和公正性,我们也相信红监会的调查一定会以事实为准绳。”(以下按赵白鸽的简称,把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简称为红监会。我看不如叫“太监会”算了)

和赵白鸽的话类似,据2013年5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社监委新闻发言人王永也是社监委官微的管理人。他向本报记者表示,社监委完全独立于红会,所有的工作经费都由一位委员捐赠。”

然而,我有确凿证据证明赵白鸽、王永在说谎!

中国红十字会官网在2012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网址是:

http://t.cn/zjHzXQP

该章程是经社会监督委员会2012年12月29日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生效的。其中第24条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第25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日常办公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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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自己花钱请人调查自己,你觉得这样的调查能保证独立性和公正性吗?

赵白鸽、王永为什么敢置《章程》的白纸黑字不顾,一直宣称红监会是独立第三方,运作经费自筹,从来不提章程中明确规定“红会应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应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显然就是为了让红监会假装很独立、假装很公正。

对此,王永在微博上回应我说:“确实,按照章程,社监委的工作经费应该由红会提供。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有委员主动向社监委捐赠了工作经费,完全属于委员自筹。”王永的回答意思就是:“我们不遵守章程。”

请问:老板出钱养的人,说是来监督老板的,你会信吗?被人揭穿后,说虽然规定老板要付他钱,但他其实还没拿老板的钱,所以是独立公正监督老板的,你会信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章程明确规定红监会由红会提供经费保障、办公场所,就注定了红监会的非独立性质。

@于建嵘 教授在微博回应王永说:“王永兄,我对你说过,一个自己批准成立的内部社团是不能监督自己的。”于建嵘教授是个明白人,红监会就是红会的内设机构,根本不是第三方独立监督,儿子怎么可能来监督老子呢?

微博大V @杜子建 也质疑说:“我关心的是这个“社监委”将怎么“监”,有没有“监”的权力?这个“监权”的授予方是谁?是比红会更高一级的“监管权”还是根本就是个打酱油的。如果是打酱油的,就别浪费了这个“监”字。”

不熟悉公益法规的人往往会忽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法律问题:如果真如王永说的有委员向红监会捐赠了经费,那红监会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红监会是红会的内设机构,不是独立法人,没有独立账户,没有资格接受捐款,那么,捐赠经费的委员,到底是把捐款打到了哪个账户呢?

如果捐款打到私人账户,以募捐名义却用私人账户接受捐款,这就属于小金库,涉嫌非法集资;

如果捐款是打到王永所在公司的账户,则王永公司事实上控制了红监会;

如果捐款是打到红会账户,则拿经费需要红会批准,赵白鸽签字、红会的财务、出纳盖章才能支取经费,那么,红监会还是靠红会养着。

请问王永,所谓的委员捐赠了红监会经费,到底是哪种情况?我在微博问了你多次,你为什么不敢回答呢?因为他实在无法回答。如果真有委员捐赠了经费,只有这三种情况,都是和他一直宣称的独立第三方监督不符的。

在从红监会的日常运作来看: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第19条:“社会监督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也就是说,秘书处是红监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但是,我在红会的内线告诉我,号称独立监督红会的红监会,它的常设机构秘书处就设在红会,红监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就是红会的工作人员!那还独立监督个屁啊!

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实质就是红会养的公关部:红监会的核心人物王永作为发言人,听命于赵白鸽,以红监会名义控制官微,未经委员投票表决,为红会辟谣、澄清、辩护、解释,以自己的个人意志绑架全体委员,代表他们发声。前述重查郭美美事件的出尔反尔就是典型。

红监会成天为红会只辟谣不监督,给红会做公关部,实在是做得太明显了,连另一位红监会委员杨团也不得不承认。有网友@牛伯伯的草棚 给@社科院杨团 留言说:“老师请您看看那个@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 的官方微博,哪里是什么独立第三方的社会监督机构?完全是红会的律师和公关部。您知道香港警监会和警务处公关科的区别吧?”杨团答复说:“回复@牛伯伯的草棚:是,已经在红监会内部发起检视和自省,谢谢提醒。”

@社科院杨团 曾在微博上说“社监委要做到独立监督,财务上的独立太重要了。”我非常赞同。可是,红监会拿着红会的经费,当然要为红会卖命。光靠所谓“在红监会内部发起检视和自省”有什么用呢?

二,红监会发言人王永和红会涉嫌直接商业利益交换

红监会的实际控制人王永,他的身份,被介绍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据品牌中国网介绍,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中国第一个致力于推进‘中国产业品牌化,品牌中国产业化’的活动性、学术性的NGO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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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完全是谎言!在民政部的官网上,根本查不到这个“品牌中国”的任何信息。所以,品牌中国根本没有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属于非法社团。实际上,品牌中国是一个商业公司,据称旗下员工500多人。其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公司全称是“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是由王永和他夫人陈默开的夫妻店,法人代表是王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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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这个品牌中国到底是靠什么赚钱呢?王永不是富二代,但他是标准的富一代,很多年前,就开着奔驰S350。王永的赚钱术,简单来说,就是我曾揭露的全家五口都是自封主席、国产四大名爹之一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一样的生意,就是拉一帮退休老领导、名人开颁奖大会,卖牌子、卖证书。来者不拒,给钱就上,最低只要交250块钱,就发“世界杰出华商”的牌子,路边的米粉店、臭豆腐店、桑拿会所都是世界杰出华商。

而王永的品牌中国,搞“中国品牌节”,评选诸如“品牌中国年度人物”、“品牌中国华谱奖”之类,当然,拉来充门面的名人、大企业是不用交钱的,民营土老板想上榜或认识名人,当然就得交钱。公司的数百员工,每天做的工作就是翻黄页号码簿给企业老板打电话推销这些头衔和席位。

卢俊卿的忽悠套路,是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是只做慈善的社团,而天九儒商投资集团是世华会的授权服务机构,企业主交钱都是交给天九集团的。实际上,世华会和天九集团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实际控制人都是卢俊卿。而王永也宣称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个NGO,又说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的执行机构,全权负责联盟的日常运营工作。完全就是卢俊卿主席套路的翻版。

北京这样的皮包公司很多的,此前搞“共和国脊梁奖”的就是一个贵州人刘学文在北京开的小公司。王永虽然没有卢俊卿主席做的那么大,但是他政治资本捞了不少,是十一届全国青联委员、湖南省青联副主席。

王永一再宣称,他和红会没有任何利益往来。我手里掌握的确凿证据表明,王永和红会涉嫌商业利益交换关系。

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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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7年6月13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就下发红头文件,红会成为“中国品牌节”相关活动的支持单位和主办单位,副会长郭长江出任“中国品牌节”组委会主席团成员。“中国品牌节”是王永公司搞的活动,“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服务”,当然是要收钱的,嘉宾席位3800元/席、贵宾席位38000元/席、顶级贵宾席位88000元/席,当然属于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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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名人和名企老板都不需要出钱,他们是王永拉来充门面的。正如倪萍获得“共和国脊梁”当然不用交9800块钱。为什么有冤大头土老板愿意出钱去买席位、买证书呢?中国品牌节的邀请函说得很清楚了,“届时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省市领导……将出席系列活动”,嘉宾席、贵宾席、顶级贵宾席的不同价格,表示和领导距离的远近和接近的机会,“和领导面对面交流、共同用餐、合影”,然后,你懂的。真的会有这些领导人来吗?卢俊卿也号称认识很多领导人呢,其实都是忽悠。

收钱的商业活动“中国品牌节”为什么要请红会当主办单位?当年红会还没现在这么臭,红会给商业活动当托还是很有号召力的。但是,红会会让这个活动白挂名吗?大家展开想象吧。

其实,卖牌子卖席位也是正常的商业活动,广交会的席位也是要卖钱的,从来不会有人觉得广交会的席位卖钱不正常啊。但明明是商业活动,却非说是公益活动、学术性的NGO组织,王永如此欲盖弥彰,在害怕什么呢?

请问中国红十字会,一个涉嫌和红会存在直接商业利益交换的人,怎么有资格去监督红会呢?

而王永担任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发言人后,竟然让自己的公司给自己的监督对象赵白鸽颁发“中国十大品牌女性”,更是明目张胆、毫不掩饰了。

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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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9日,品牌中国产业联盟颁发“中国十大品牌女性”,给赵白鸽的颁奖词是:

“临危受命,力挽狂澜。红会改革的实践者、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受命于危难之际,以大刀阔斧的姿态为“中国红十字会”这家百年老店“正名”。她是红会改革的实践者,把“做老百姓满意的红十字会”当成自己的目标,积极推动红会透明化。她积极促成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发动社会监督力量再树红会形象。”

这话的滑稽在于,王永把赵白鸽和她的红会夸得像朵花一样,那还要你王永去监督干吗?什么受命于危难、大刀阔斧,这完全是红会公关部说的话,而不是一个红会监督者应该说的话。套用前述网友的话:“您知道香港警监会和警务处公关科的区别吧?”

《潇湘晨报》记者就此问王永“既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的秘书长,同时也是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简称红监会)的委员,您这个身份给红会一个常务副会长颁个奖,在身份上不觉尴尬吗?在伦理上不觉得失当吗?”我觉得问的非常好。

王永竟然回答说:“我们红监会与红会只是合作关系,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更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往来,我们问心无愧。事实上,恰恰因为我是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所以才有机会近距离了解她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状态,了解她为红会改革所付出的种种艰辛,也才更加尊敬她。”

我前面已经证明,红监会是红会的内设机构,红监会靠红会养着,红监会的办公场所就在红会,红监会常设机构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就是红会的工作人员,王永却还要睁眼说瞎话“只是合作关系,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更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往来”。而王永本人,更是涉嫌直接和红会有商业利益交换。这样的红监会,怎么可能是独立第三方监督红会?

王永说“我们问心无愧”,倒是深得赵白鸽的真传。赵白鸽是英国剑桥大学生物医学博士,在担任红会常务副主席前,曾长期担任国家计生委副主任,2004年她说:“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是强迫性的,人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计划生育的。”

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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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红监会更多猛料,《下篇》即将发布,敬请垂注@落魄书生周筱赟

2013年5月5日晚至6日凌晨写,5月7日凌晨修改
请律师、公益人士、红会内线、王永公司内线审定后
5月13日凌晨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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