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的反送中抗爭運動由於武漢肺炎而緩和下來,現在當抗疫相當成功而抗爭還未再起之際,香港傀儡特首林鄭月娥繼續扮演其「好打得」的角色,為中共做奴婢,戕害香港人,除了要恢復國歌法二讀辯論,她還將矛頭再一次指向教育界,在《大公報》專訪中,說「教育不能成為無掩雞籠」,要「處理」通識科云云。這「雞籠說」暴露了林鄭首先是把教育看成是雞籠──「成功」的教育就是把雞養得肥肥白白,聽聽話話,任其利用,或取卵,或殺而吃之,就是不能給你們自由。
我家三口吃晚飯時無所不談,雖然談政治難免倒胃口或因憤怒而影響消化,但我們不會故意迴避 。聽到「雞籠說」那天,我吃晚飯時自然談到,邊啖蒜香蜜汁焗雞翼,邊罵林鄭正賤人。然後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林鄭那麼乞人憎,現在香港應該有很多人恨她入骨;不過,假如她長命,二三十年後才死,不知到時會不會仍然有人痛罵她?」小兒隨即用一個事例回答我。
因水門事件下台的尼克遜於1994年逝世,距離水門事件已超過二十年。美國著名記者Hunter S. Thompson在雜誌The Atlantic發表了一篇尼克遜訃聞(obituary),轟動一時,因為題目是 "He Was a Crook";"crook"的意思是「行騙的壞蛋」,而文章的內容確實是詳述尼克遜如何是個行騙的壞蛋,把他罵得狗血淋頭。文章一開始便罵尼克遜是「政治妖魔(political monster)」,說他會一邊跟你握手一邊在你背後插一刀;寫下去更稱尼克遜為「邪惡的雜種(evil bastard)」,形容他「全無道德可言,連基本的廉恥都沒有」;最刻薄的是說他的遺體應該在垃圾桶裏火化,他的棺木應該丟進污水渠然後沖出大海。
對一個政治人物的痛恨,原來真的可以在他(或她)隱退後持續超過二十年,到他死時也不放過痛罵的機會。聽到這個事例,我忽萌奇想:不如寫一篇林鄭的訃聞。對,她還未死,但假如她真的再多活二三十年,說不定到時我已死了(好人不一定長命嘛),不如現在就寫,大家當文學創作來看也無妨。這個訃聞的題目,效顰 Thompson 那篇,就是〈她是個賤婢〉:
林鄭月娥終於死了,好極。我和家人以及不少朋友聽到這個喜訊,遙想這賤婢做香港特首時的種種惡行和卑劣手段,不禁怒火重燃,但這怒火卻同時令我們此刻感到的喜樂倍增。林鄭當年說「因為我做好事,天堂已留位」,真是恬不知恥;如果做好事是上天堂的必要條件,她肯定落地獄。假如天堂連林鄭這樣的人也歡迎,誰稀罕上天堂?
賤婢林鄭不但恬不知恥,還虛偽得很,做政務司司長時說的那句「官到無求膽自大」,加上造作的嘴臉,實在肉麻。當眾施捨五百元給行乞老婦的「善舉」大家還記得嗎?分明是演戲,只能用「核突」來形容。至於上電視扮哽咽落淚,說甚麼「我對這個地方的愛,讓我做出不少個人犧牲」,簡直令人作嘔;你愛香港這個地方?愛你條命!香港就是給你害死的。
無恥和虛偽,並不是林鄭最大的惡;此人的墮落之路,是由公僕變為賤婢。僕,只是服務人,可以做得有尊嚴,可以堅持自己的原則;婢(或奴),卻是卑顏屈膝,唯命是從,任人呼喝差遣。林鄭在港英時代當高官,無論表現如何,也不過是僕,不是婢。當上政務司司長後,她由僕變婢,但還未露出其賤;可是,做了特首,爬到最高的位置後,不多久她就成為中共的賤婢。婢就是了,為甚麼說她是賤婢呢?一般的奴婢,只是唯命是從,但賤婢卻額外逢迎,更不惜陷害家裏的其他人,以求更得主人歡心。林鄭由推出送中條例,到漠視過百萬人遊行抗議,到縱容警隊濫打濫捕抗爭者,到「雞籠說」,在在顯示她是個賤婢。
賤婢的心理是扭曲的。一個因考試不是第一名而哭的人,當然是好勝心極強,凡事要壓倒他人。她一方面渴望權力,另一方面崇拜權力;她得到權力之後當然用盡,但面對權力比她大得多的人,卻又不禁自覺卑微,生出仰慕之情,即使那權力更大的人是一個豬頭。大家回憶一下,應該記得當年賤婢每次親見豬頭時,都雙目帶笑、嘴角含春,便知我所言非虛。
賤婢終於死了,但那些在抗爭中流血、盲眼、被捕、入獄、死亡、流亡的人,他們的痛苦與犧牲並不會因此而得到補償。據說林鄭離任後無論到哪裏都不受歡迎,沒有朋友,整天躲在家裏看自己當特首時的「威水」照片,落寞終老,總算是天地間還存有一丁點兒的公義。
王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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