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美国之音
在去年6月爆发的香港反修例抗争近一年之际,“反送中”示威中首位承认“暴动罪”的男子星期五被判入狱4年,成为首个涉及暴动罪的判例。
据港媒报道,现年22岁的被告、救生员冼嘉豪,被控1项暴动罪及2项抗拒警务人员罪。他早前承认去年6月12日在立法会大楼公众入口外向警员投掷长雨伞、头盔等物品,是反修例运动中首名承认暴动罪的示威者。冼嘉豪5月15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年。
该案法官表示,控罪非常严重,参考同类案件后,决定以6年监禁作为量刑起点,但考虑到被告有悔意及认罪,扣减刑期后判囚4年。
警方回应表示,希望该案能起到阻吓作用。
去年6月12日,立法会就《逃犯条例》修订恢复二读,大批示威者包围立法会抗议。至下午3点左右,有部份示威者开始冲击警方防线,并投掷雨伞、砖块和铁棍等物品,警员施放催泪弹驱散,并进行拘捕。
警方将当日抗议定性为“暴动”,引发市民的强烈不满,要求当局撤回,也激发了市民进一步抗争的情绪。该诉求后来成为整个“反送中”运动五大诉求中的一个。五大诉求是,全面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撤回暴动定性、撤销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追究警队滥权和立即实行“真双普选“。
到目前为止,在反修例抗争中警方共拘捕8337人,当中1448人涉暴动罪,1617人被检控,其中595人被控暴动、252人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236人涉非法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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