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1 October 2019

陳同佳案台港互推:從司法升級至政治角力

李宗憲
BBC中文

涉嫌在台北殺害女友潘曉穎並棄屍,且觸發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香港居民陳同佳,因洗黑錢罪被判入獄的他將在10月23日刑滿出獄。陳同佳10月18日向林政政府致信提出願意到台灣自首,卻遭台灣方面拒絶入境。

過去數日內,此案繼續在台港兩地發酵,從司法層面升級至政治角力。台灣政府對媒體表示,陳同佳投案是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安排,刻意矮化台灣主權,香港政府則回應稱該指控完全失實,並強調會在法律容許的基礎上向台灣司法部門提供所需協助。

台灣前總統、國民黨籍的馬英九及總統參選人韓國瑜,皆針對該案批評蔡英文此舉明顯有政治及選舉考量。

自行投案為何台灣拒絶?

陳同佳被指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同為香港居民的女友潘曉穎,並將其屍體藏於行李箱、棄置於草叢,台灣當局曾三度向港府提出司法請求,希望港府遣送陳同佳至台灣受審,卻始終不獲港府回應。

18日,本案出現新進展,陳同佳向公眾表示願意到台灣投案。

香港政府10月20日透過新聞稿回應,­香港方面從去年6月至今年4月,­直接向台方及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平台發送四封信件,­以交流案件進程及表示希望會面磋商。­今年3月正式提出願意派代表團到台磋商處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是沒有得到台灣方面的回覆。

聲明還說,香港警方在去年3月拘捕陳同佳,­經調查發現只有充分證據控訴陳清洗黑錢罪,而進入司法程序,­因此相關證據不能與第三方,包括台灣互通。

香港政府強調,願意提供合法可行協助,以便台灣調查台灣殺人案,並駁斥政治操作的指控。

同一天,台灣政府發表聲明拒絶陳同佳的入境申請。21日,台灣各部門表態,針對此案口徑一致表示,陳願意到台灣投案是「政治操作」。

台灣陸委會接受媒體時稱,「這是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並批評港府視台灣為中國一部分拒絶司法互助。台灣法務部向媒體稱,港方突然操弄疑犯到台灣投案,且不透過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回應,是港府政治凌駕司法。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10月21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質疑港府「是不是意圖把這個人送到台灣後,進行和中國有關的政治操作?」他認為,陳不願留在沒有死刑的香港,而是到有死刑的台灣審判,這違反被告人性。

台灣國安局長邱國正也在同一天表示,過去台灣法務部和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然要移送,時機不妥,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

台灣法律界對該案件有不同看法,執業律師丁昱仁認為台灣政府拒絶陳入境受審並不合理,也不符合司法獨立。丁昱仁向BBC中文表示,該案件發生地在台灣,領域範圍內有司法管轄權,這也是主權的展現。並強調:「既然被告願意到台灣接受司法審判,為何不呢?這是很奇怪的做法。」

他認為,從司法角度而言,陳同佳投案背後的目的及意圖都不需多加臆測,不應該牽扯政治。並說:「若有太多政治考量或太政治化,那做出的判斷和決定就會和一般案件不同」,司法就無法獨立運作。

雖然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司法互助與引渡協議,但丁昱仁表示,在沒有協議下,被告若願意到台灣,台灣仍沒有理由拒絶,他認為這是「政治凌駕司法」。

「政治凌駕司法」

同是台灣執業律師的陳君瑋則有不同看法,雖然他同意台灣政府拒絶陳同佳入境台灣也是「政治凌駕司法」。他向BBC中文解釋,香港與台灣的政治及司法體系不同,「當涉及不同政治實體,當法律體系發生衝突,要移轉到哪裏處置,本來就是政治問題。」

陳君瑋認為,目前最大的爭議點是香港人在台灣殺害香港人,應該歸台灣或香港的司法管轄?引述台灣《刑法》規定,只要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皆適用刑法,因此照理說台灣擁有司法管轄權,但該法條並未規定必定處置罪犯,因此台灣政府拒絶陳同佳入境,並未違法。

他分析,台灣政府考量在沒雙方之間的司法互助下,就送這塊「燙手山芋」到台灣,若證據不夠充足,可能很難定罪。並說,陳同佳在香港已被關了約一年,口供、證詞都在香港,香港若不願意送到台灣,查案會很困難,也對審理結果會有很大影響。

然而,陳君瑋認為台灣陸委會、法務部過去曾多次要求引渡陳同佳到台灣,如今卻改口說不,說法前後不一,而且「發表的聲明皆從政治角度出發,人民會對其正當性產生疑慮。」他希望政府能從司法角度提出理由,才能說服大眾。

有香港法律學者表示,目前陳同佳殺人案,在香港無法審理,因為依香港現行刑法是屬地主義,對殺人案並無管轄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向BBC中文表示,若香港政府想要解決問題,也能簡單修法,像是將殺人罪行納入海外司法管轄權,香港法院就能審理該案件。

事實上,香港法例目前有多項規定,賦予香港法院對海外犯下的罪行擁有司法管轄權。例如有名香港男子被控2016年在與家人到泰國旅行期間性侵一名未滿16歲的親屬,女事主的母親回到香港後報警,那名男子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成,被判監2年9個月。

香港媒體當時報道,案件在泰國發生,香港法院有權審理,是因為香港政府2003年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協力打擊性侵兒童的罪行,並修訂了香港相關法例,規定香港居民即使在境外作出性侵犯兒童的行為,回到香港也可以被起訴。

衝擊台灣政治

台灣前總統、國民黨籍的馬英九,10月21日發佈新聞稿批評蔡英文政府拒收陳同佳一案,從頭到尾都是政治考量與選舉計算,且有雙重標凖。
新聞稿中,他稱蔡英文「政治考量勝過人命關天,呼籲蔡英文政府體諒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不要再借此謀取政治利益。」

台灣明年將舉行總統大選,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也針對此事表示:「找不到不收陳同佳的理由。」並批評蔡政府完全在利用香港「反送中」事件來增加選票,認為「殺人就該回台審判」。

陳同佳「蝴蝶效應」
今年20歲的陳同佳涉嫌在去年2月在台北酒店內殺害同為香港籍並懷有身孕的女友潘曉穎。陳之後潛逃回港,因為在香港盜刷死者信用卡,而被香港法院以洗錢罪判刑29個月。

陳同佳的案件,觸發香港政府啟動修訂《逃犯條例》以及後續震驚國際的香港「反送中」示威。

為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法律調查,香港政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安排引渡。

但這個修訂建議若通過,將同時適用於中國大陸和澳門,結果引起香港民眾甚至商界的反對,大規模「反送中」示威運動從6月開始至今尚未平息。期間,數次有上百萬人上街抵制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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