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7 October 2019

【立場新聞】周博賢:我哋要忍你班垃圾忍到幾時?!

唔同嘅醫生組織過去多月已經試過無數次集會。佢哋見証並處理過無數示威者被打至頭破血流、爆眼、骨折、甚至被性侵嘅個案,早已知道你班黑警有幾賤格幾不人道,今晚(10月26日)集會都只係話你哋缺乏「專業良知」、唔專業,係佢哋厚道咋!話你哋攻擊醫護人員同記者係等同犯咗「戰爭罪行」咁嚴厲,應該係超越咗佢哋嘅極限。當呢班斯斯文文嘅醫生護士都咁樣一爆再爆,就知情況係幾咁令人忍無可忍!

但呢班垃圾永遠唔會認錯(除咗兩次,向大公報記者同清真寺),唔會反省,仲咀 gel gel,話中大校長段崇智唔識法治!好心啦,你哋班「not a background 嘅 Brian problem」夠擔死走去批評一個大學校長唔識嘢?!真係睇到眼火爆!

跟住 busker Oliver Ma 喺中環唱吓歌(其實佢喺嗰度唱咗好耐),你哋又走去圍佢,人哋唔 so 你你又遮人睇譜、做埋啲小學雞嘢干擾人,仲話人阻差辦工!你辦乜嘢工呀?你唔辦工咪冇人阻你囉仆街!

然後有人喺台灣揭露你哋喺新屋嶺嘅惡行,你又出聲明話係謠言,仲話警察投訴課「無收到性侵投訴」,所以就冇發生過性侵,呢吓真係火都嚟!點解無受害者投訴?白癡都知啦,一來你哋冇冧把冇委任證,投訴邊位呢?二來投訴係去返你哋警察部門投訴,又冇獨立投訴嘅機構,投嚟把撚咩?你點會唔包庇同袍呀(四個月嚟一個警察因犯錯而須停職侯查嘅都冇呀)?三來投訴嗰陣要披露更多個人資料同事發經過,等同自投羅網,即刻原告變被告;受咗傷都唔敢去公立醫院睇醫生啦,仲入警署?四來我等凡人睇得 live 多喺街度見到你班魔警都有陰影,真正嘅受害者心理陰影就更加大到難以想像,見到你套制服都渾身打冷震啦,仲話主動走嚟投訴你呀、認人咁吖??五來仲要隨時全家被起底收死亡恐嚇甚至被自殺,原因數之不盡!

至於點解有人會信「謠言」?喂!已經有受害人喺律師陪同下公開指證你哋無理要求裸體搜身、又有女學生公開講述喺警署被拍打胸部、被正眼望住如厠嘅經歷囉喎!而且,受害人都有家人同朋友,梗會流出一啲第一手資料;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呢個世界邊會有秘密?再講,見過你喺醫院以為冇 CCTV 嘅情況下點搞個 60 幾歲阿伯就知你有幾變態啦(而新屋嶺係堅冇 CCTV)!聽過你講「OT 咗咁耐想搵條女搞吓都好正常啫」就知你有幾想發洩啦!平日見見埋埋你哋點樣亂棍毆打已被制服嘅示威者、點樣幫個冇 gear 嘅女仔胡椒 shower、點樣拘捕女示威者嘅時候抽水、點樣臨收隊時放多粒 TG 攞尾彩、點樣開槍瞄頭、打/噴/喝罵記者/醫護/街坊等、仲有721/811/831/101 .... 就知你有幾失控、仇視「曱甴」、同好人有限啦!都仲未計嗰啲四點記者會嘅歪理......信你?英文中「信任」(trust)同「專重」(respect)係要向人「賺」(earn)返嚟㗎,你哋除咗譴責、否認同迴避之外,有做過啲乜嘢賺取市民嘅信任呀?自己都好應該主動徹查並提交報告啦頂你!

真係嬲到渾身唔自在,今晚又見到你哋喺和理非到極嘅醫護集會臨完場時出幾十防暴「佈防」搞搞震、又喺元朗向試圖搬開路障幫人架車離開現場嘅市民射 TG,又無端端衝向一個已經趴咗喺度全無反抗能力嘅被補人士一膝飛跪埋去;其實你哋知唔知,你哋唔出嚟個世界係會和平好多?你哋行出嚟係人見人憎?其實你哋成班人(超過三人)係馬路中心集結、再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嘅行為、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嘅人(即係你哋警察)會破壞社會安寧、而又真係破壞咗社會安寧,係符合晒《公安條例》中暴動嘅定義㗎!真暴動嘅人拉市民話佢暴動,真蒙面嘅人拉市民話佢蒙面,荒謬莫過於此。

我哋要忍你班垃圾忍到幾時?不過唔緊要,以香港人今時今日嘅韌力,係唔會放棄,即使唔知要等到幾時(可能好快)。所以你哋都係最好移民嘅移民,辭職嘅辭職,割蓆嘅割蓆,篤灰嘅篤灰,盡快獨善其身同「止蝕」,期望香港人到重光之時對你從輕發落(you wish!)。

(文章原刊 作者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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