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7 September 2018

【立場新聞】杜耀明:香港財政儲備快要落入北京手中

特區政府有天文數字的財政儲備,解決社會問題卻是無能為力,也都算了,不外證明一個由北京欽點、由既得利益擁立的行政長官是政治畸胎,為權貴多於為市民服務,但若把這筆納稅人金錢,不由分說也不受監管便送到大陸國企手裏,美其名代為投資,香港高度自治將進一步崩壞,現時特區財政隔絕於大陸政府的制度,將打開缺口。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近日在網誌透露,金融管理局已經與部分中央國企商討,正物色一些回報穩定的海外項目,以股本投資者的方式參與。換言之,現時交由金管局管理的一萬一千億元財政儲備,政府起碼動用一部分投資於國企在海外的項目。
連串問題便來了。一是投資項目是否有利可圖?中央國企在大陸有權有勢,有人脈有政策支持,市場半壟斷甚至壟斷,商業上大可立於不敗之地。他們若發行新股,若時機和價錢得到專業分析的認可,特區政府向公眾又有充分的交代的話,入市當然亦無不可。
不過,現時的提議卻是另一回事。目前只知投資對象是中央國企的海外項目,卻沒有交代是些什麼項目,甚至涉及哪些央企也諱莫如深,毫無透明度可言。但在商言商,已有穩定回報的項目,不難找到資金支持,甚至上市集資亦可以,除非這些海外項目,由籌辦至今,特區政府或金管局一直參與其中,是緊密的商業顆伴,否則何須惠及特區政府?相反,若是風險高的項目,當然希望特區慷慨解囊,但投資就是投資,政府有需要又來「精忠報國」這套嗎?
其次是投資的方式。特區政府只求購買公司股本,等待分紅。有別於政府現有的投資方式,如股票、外幣和債券,可按需要隨時在市場買賣,但政府持有某公司的股份,不能說賣就賣,要私下物色買家再議價,又或者須以賤價由大股東購回,程序相對複雜。更根本是,小股東權益有多少保障,端視乎章程規定、公司組織及法律制度。公司賺大錢不等於小股東可以獲大量派息,但若事先定明每年派息率,何不購買公司定息債劵,又何須以入股方式投資國企呢?
其三是投資的性質。央企在海外投資繁多,當中有些項目備受爭議,如涉及販賣軍火、侵犯版權的活動。這些項目即使能得厚利,特區政府也要三思。一是商業投資除了考慮回報,也有道德底線,不能見錢開眼,正如一些非政府組織也有投資指引,不能涉足一些問題領域,政府也該同樣審慎。二是中美貿易戰如火如荼,特區政府應盡量避免受到牽連,因此須全面杜絕參與美國指為違反公平貿易的商業活動,甚至與央企保持距離,以確保現有自由關税區的地位。
也許在陳茂波眼中,為財政儲備選擇投資項目,是金管局的份內事,他們挑選哪些央企去做什麼生意,就如挑選哪些股票和債券一樣,因此他在網誌不作隻字交代,看來日後也不打算詳細解釋。但上述三點疑問,由挑選什麼項目、做哪門生意到投資方式,都至為重要,處理不當,不單單損失金錢,更加禍從天降,無端把香港扯入貿易戰的漩渦,但特區政府黑箱作業又怎能讓人安心?
當然更關鍵的是,入股央企先例一開,相信日後有更多財政儲備會流入大陸央企手中,甚或跟從澳門政府的建議,把部分儲備交給廣州省政府和國家開發銀行管理,換取定息回報。在密不透風的決策程序遮掩下,港人根本無從知悉過萬億財政儲備和七千億金管局盈餘的實際去向,也無法理解資金是放到華為在澳洲的 5G 電訊、還是用在非洲多國開採自然資源,或者在馬來西亞興建「一帶一路」港口,以至再進一步,中央認為有需要時,可由央企收取香港儲備再交中央集中保管,任意調動,每年發給特區 4% 回報就是,反正中央永不缺人民幣。
當然,如此誇張情況要成事,還需要金管局和特區政府同意。但眼下這個政府,又何曾向中央說個不字呢?

原刊於 RFA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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