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6 December 2013

何清涟: 毛与“文革”: 中国政治混乱之源 - 写于毛泽东冥诞120周年


“人”在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位置,始终是工具,而不是本位。因此,人作为个体的价值,只能彰显在个人对国家(政权)的服务价值之上。这一点,无论是最近那句官方名言“没有了祖国,你将什么都不是!”还是毛泽东冥诞120周年纪念活动之际围绕毛之功过的评述,都再次突显了这个问题。

*评价毛泽东的坐标缺乏“人”的理念*

毛泽东120冥诞前夕,《人民日报》发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专文,称毛有建党、建国、建军、发明毛思想等“四大功绩”。与此同时,《环球时报》发表“调查”,称有“85%受访者认为毛泽东功远大于过”。

毛的那“四大功绩”,是中共立身之本,这是习近平率领政治局常委到毛纪念堂“瞻仰遗容”的理由,这点大家都明白。但《环球时报》的调查,却需要辨析受访者的观念错在何处。

该调查称,“本次调查采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与会员数据库在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所有样本均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获得”,仅此一项,就可以明白这个涵盖七个城市的受访者群体,其实就是由《环球时报》的读者构成。经常阅读该报的读者,其政治倾向与思想底色,都与中共意识形态高度契合。仔细阅读这篇调查,就会发现,毛的功、过主要还是与中共政权有关,与“人”无关,比如对饿死3000多万人的大饥荒,竟然只有31.4%的认为是毛“过”,而且还只是毛“对三年自然灾害处置不力”。

关于三年大饥荒,由于无数学者与调查者的努力,已经证明完全是毛泽东一意孤行制造出来的巨大“人祸”,根据各种资料对饿死人数做出的估算结果,大致在3000-4000万之间,如此巨大的死亡人数,居然被《环球时报》调查的受访者轻轻放过,毛“推动中国建设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一功劳后面那被牺牲的数亿农民利益,自然更不会被这些受访者念及。

最吊诡的是,竟然有56.3%的受访者认为毛“倡导为人民服务,使社会公平的思想深入人心”是件功劳。这些受访者或许根本没思考过毛的“人民”概念经不起推敲:“为人民服务”中的“人民”,在毛伟人那里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对于组成“人民”的个体生命,毛从来不当回事。毛有一段打核战争不怕死人的话广为流传,有人始终不信,后来杨奎松在 《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正式披露:1957年底,毛泽东到莫斯科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与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发生争执,毛在会上发挥“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论点之时,称“核战争有什么了不起,全世界27亿人,死一半还剩一半,中国6亿人,死一半还剩3亿,我怕谁去”。这种极端无视人之生命价值的观点,就连并不重视人的生命的其他共产主义国家领导都难以接受。这次会议之后,中国与苏联以及其他国家的共产党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

死3亿人都不怕,实际上说明毛泽东视人命如草芥。毛的“为人民服务”及其他重视“人民”作用的说法,其实只是毛用来挥舞的一面政治旗帜。因为人只是毛利用的工具,一场大饥荒死了3000多万人,在毛眼中实在只是损失了一些没用的工具而已。认为毛泽东功大于过的人,以及怀念毛及“文革”的人,只能说还不具备基本的人权意识,不知道生命权是人权的第一要义,他们缅怀毛泽东于国于共产政权的功劳,实际上是承认人的生命可以为中共政权而任意牺牲这一“理论”。

*“文革”之罪:毛鼓动社会成员之间的杀戳*

“文革”最大的罪恶之一,就是毛泽东滥用领袖的号召力,鼓动社会成员之间的杀戳。这种杀戮分两大类,一类是武斗,这是中国人响应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号召而进行的互相杀戮;二是屠杀,是农民与红卫兵以“阶级斗争”的名义,对中共划定的政治贱民即“地富反坏右”等“21种人”进行的屠杀。毛泽东至今仍然被中共及毛左尊奉为“神“,奉神之旨意杀人者当然不会以杀人为罪。

前几天,我再看了一遍《卢旺达饭店》(Hotel Rwanda) 。当影片中浓雾消散后,那条布满尸体的“死亡之路”显现出来,我竟然回想起我12岁时亲眼在邵水河上看到那顺流而下、呈现各种惨状的“尸体之流”,那些尸体是邵阳县“贫下中农法庭”屠戳了数千地主富农及其家属而抛于河中的。影片中图西族人被胡图族人从家中抓走并集中到一处任意殴打屠杀的场景,让我想起“文革”时期成千上万的“21种人”及其家属被驱赶抓捕并任意凌辱的场面,一些红卫兵用铜头皮带抽打阶级敌人直至半死的可怖场面我至今记忆犹新。影片中胡图族青少年举着枪支标语、坐在卡车上疾驰,并随时射出几发子弹耀武扬威的场景,与“文革”时期红卫兵、造反派们乘坐敞篷吉普、汽车在街道上疾驰并随意向天甚至围观者射出子弹的疯狂行为如出一辙。

不同的主要有两点,一、图西族人被屠杀后,幸存的图西族人拿起武器反抗,而中国那些被虐杀的“阶级敌人”无法反抗,少数党内“黑帮分子”、走资派临死前还得高呼“毛主席万岁”,据说是害怕被扣上“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的帽子,连累家属。二、卢旺达有国际红十字会、联合国机构与外国记者在场,这种屠杀被以影像、文字等各种方式纪录下来。中国“文革”时期尚处于闭关锁国状态,屠杀虽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却没能保存任何录相资料。

由于邓小平出于中共的政统、法统及内部安定的考虑,对毛泽东功过采取“三七开”的权宜做法,以及未彻底清算“文革”之罪,导致今日中国在毛与“文革”问题上形成了一个难解的政治死结。

*反人类屠杀需要国际谴责*

由于中国政府的阻挠,至今联合国未能形成一项对中国文革进行谴责的动议。但对其他的大屠杀,国际社会则采取了行动。

1994年11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第955号决议,成立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ICTR),以审理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卢旺达境内从事种族灭绝活动的人士,审理的范围为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以及战争罪,这些罪行被定义为违反《1949年日内瓦第三公约》及其第二附加议定书。2003年6月,联合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签约成立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对1970年代后期在柬埔寨犯下了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等罪行的前红色高棉高级领导人进行审判。

上述两大国际法庭的审判,将这两大反人类罪行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不会再有人以参与这两次大屠杀为荣。但中国的“文革”因其从未受到类似谴责与清算,官方史料虽然承认有将近200万人在“文革”中丧命(见拙文《“文革”杀人案开审与追索国家之罪》),但施害者无须忏悔,少数几个忏悔者因其行为稀见而被中国社会誉为罕见的美德。五大红卫兵头目中的健在者至今谈起毛泽东当年对其的“爱护”还觉得荣耀无比。更有少数“文革”亲历者认为“文革”应该分阶段评价,有些阶段是正义的(其实只因为主张者曾参加过那一阶段的“文革”,成为施害者),有些阶段是非正义的(其实只因这一阶段主张者已经成为受害者),这种“文革”阶段论完全堕入了一种没有道义原则、极端机会主义的功利性陷阱。

时至2013年底,人本意义与人的价值已经成为现代人权观念的出发点。但中国出于政治、个人功利、对现实不满而为“文革”镀金的种种举动,使得毛泽东与“文革”成了中国政治的混乱之源。如果不将毛泽东以国家、民族名义而蔑视人的价值、视人命如草芥、严重侵犯人权等种种历史事实厘清并加以批判,中国人就不可能真正树立现代人权观念,将永远陷在“国家、政权的利益优先于个人权益”的专制泥潭而不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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