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等24國以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成員名義,周五(29日)在香港「立場新聞」停運兩周年之際發表聯署聲明,對中港當局持續攻擊新聞自由及鎮壓香港獨立媒體深表關切。
聲明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針對媒體工作者煽動叛亂的起訴增加,相關法律打壓新聞業,損害了香港的自治權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所承諾和保障的港人權利和自由。
聲明又說,港府對《立場新聞》記者和《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等的長期起訴、禁止記者報道政府新聞發布會及從公共廣播檔案中刪除資料,情形對新聞傳媒界的其他人產生了寒蟬效應,當地媒體加強了自我審查,失去了編輯自主。
「聯盟」認為,新聞自由一直是香港成功的核心;意見和資訊的自由流通和交流對港人、商業和國際聲譽至關重要。相反,限制自由表達會削弱對行政權力的制衡。
該聲明敦促中港當局遵守其國際人權承諾和法律義務,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及尊重普世權利和自由。指「聯盟」的成員國將始終捍衛媒體和言論自由,繼續為那些僅僅因行使人權而成為攻擊目標的人挺身而出。
港府周五晚發表強硬聲明回應,批聯盟顛倒是非、無理抹黑。聲明指,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傳媒一如既往可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限。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和《香港國安法》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然而,新聞和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特區執法部門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表示:「任何外國詆毀香港特區情況,試圖破壞香港特區法治乃至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
參與相關聯署的24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澳洲、加拿大、瑞士、奧地利、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紐西蘭、挪威、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及荷蘭。
記者:畢子默
from RFA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k-stand-12292023090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