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李義及張舉能三位終審法院的大老爺今早批准了律政司上訴,重新將黎智英還押上訴。
才剛踏出監牢、被軟禁在家九天的黎智英,連2020的跨年都無法與家人渡過,就要重回冰冷監倉。
終審法院的判辭,一言敝之,就是認為原審和上訴法院判決有分歧,所以判決在法律上可能出錯,於是發還重審。
理由是否很荒謬?按此邏緝,所有在上級法院上訴得直的個案都會在終審法院被發還重審,因為當有多於一個判決時,必然代表其中一個有可能出錯,或者法律上有分歧。
所以,終審法院給予模梭兩可的理由,其實不是重點。這已不是我們拿著判決書仔細研究,然後再假裝所有事情都是基於法律專業而決定的時間了。
這是一場政治審判──我們應該留意,這幾天有甚麼相關的政治新聞發生。
在12月25號黎智英獲得保釋後,《文匯報》社評批評香港法院的保釋決定,並呼籲國安公署介入;《人民日報》亦在翌日批評黎智英的保釋傷害香港法治、令人「匪夷所思」,又說「香港法院是不是管轄有困難」,並認為駐港國安公署有充分理由介入案件。
昨日,特首辦亦首度確認終審法院法官馬道立、李義及張舉能是國安法法官,負責審理這宗保釋上訴案件。
這已經是很清晰的戲碼了。在北京眼中,按京官邏緝拒絕黎智英保釋,是國安法法官的職責;若法庭無法落實中共的政治意願,駐港國安公署便會強行介入。
在三位大老爺眼中,他們又成功捍衛了「香港法治」了──他們選擇用無法服眾的理由將黎智英發還監牢,藉此阻止了駐港國安公署直接介入,護法有功。
這是否很可笑?就像為免中共滅聲,就先將舌頭剪掉,裝作不能發聲就沒有問題,就沒有人會威脅你了。
香港的司法獨立,是徹底沒有任何希望了。問題不一定是出於法官本身,而是在司法體制完全沒有保護時,中共透過釋法、直接介入施加壓力時,能夠防衛「法治」的只剩下法官的良心,而這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所謂的「司法獨立」,根本已不存在。
畢竟,所有有關「獨立」的事物,中共都要抹殺,不是嗎?
但這也不代表我們無需透過司法抗爭去突顯政權的荒謬。上庭打官司,並不一定是承認司法獨立或公正;反而庭上的抗辯以及替手足爭取最佳權益,正是在司法不公下顯得更為重要。法庭並不會是香港人的防線,但堅守良知的律師、法律教授,是我們在捍衛法治價值的盟友。在此,我希望向一眾黑暗時期仍守護香港人的法律界朋友說聲謝謝。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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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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