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0 December 2020

【12 港人案】英議員轟判刑違《中英聯合聲明》 攻擊香港自由

12 港人案其中 10 名成人被告,今日在深圳鹽田被判監 7 個月至 3 年,另外兩名未成年港人移交香港警方,港警表明可能加控二人「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今日發聲明,批評事件是對香港自由的猛烈攻擊,以及再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小組重申,英國會繼續為香港人爭取自由。

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聯席主席 Baroness Bennett 及 Alistair Carmichael 表示,是次逮捕代表了香港自由受到猛烈攻擊,並且是又一次「令人震驚地」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中國似乎希望透過這些逮捕行動,向民運人士、政治家及領袖發出警告,並表明這些人物不能逃離嚴厲的《國安法》」。

小組指,希望向香港人發出明確而堅定的信息:「我們英國不會停止為你爭取自由。我們歡迎 BNO 護照持有人在英國生活,在這裡你的權利和自由將受到保護,而不是被武器化。」

組織「Stand with Hong Kong」亦表示今次判刑是不能接受,認為這些勇敢的年輕人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為民主自由而發聲,以及保護自己的安全。組織呼籲國際社會要求中國和香港當局,對其違反國際人權法的行為負責。

12 港人案其中 10 名成人被告,今日分別被判監 7 個月至 3 年,其中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判監 3 年,罰款 20,000 元人民幣,喬映瑜判監 2 年,罰款 15,000 元人民幣;其餘 8 人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判監 7 個月,罰款 10,000 人民幣。

至於案發時未成年港人廖子文及黃臨福,深圳法院不予起訴,今早移交香港警方,帶返天水圍警署調查。警方指兩人已獲安排聯絡家人,最快明早向法庭申請延案 14 天,決定兩人是否要還押並在懲教處所接受檢疫。警方又指,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可能加控他們「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最高可判監 1 年。



from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12-%E6%B8%AF%E4%BA%BA%E6%A1%88-%E8%8B%B1%E8%AD%B0%E5%93%A1%E8%BD%9F%E5%88%A4%E5%88%91%E9%81%95-%E4%B8%AD%E8%8B%B1%E8%81%AF%E5%90%88%E8%81%B2%E6%98%8E-%E6%94%BB%E6%93%8A%E9%A6%99%E6%B8%AF%E8%87%AA%E7%94%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