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香港電台(RTHK)一位知名記者因為一期調查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間「721事件」的報道節目而被逮捕起訴。香港多個記者工會批評警方打壓媒體報道。
被捕的是香港電台電視部有40年歷史的知名時事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她亦曾擔任香港電台的工會主席。她在星期二(11月3日)深夜獲准保釋離開後證實,自己已被落案起訴,而案件與該報道有關。
香港警務處向BBC中文確認,警方當天逮捕一名37歲蔡姓女子,指控她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2019年發生在新界元朗的「721」襲擊事件被視為香港「反送中」示威的一起標誌事件。《鏗鏘集》今年7月在事件發生一週年之際播出一集跟進報道,節目當中提及一些在「721事件」中出現過的汽車,以及這些車輛的車主,和他們與事件的關係。蔡玉玲參與了這一期節目的製作。
香港警方今年8月以「參與暴動」為由拘捕當時遇襲的民主派政治人物,並公開指責媒體誤報「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和公眾針對此事「斷章取義」抹黑警隊。
《鏗鏘集》與元朗衝突
從英國殖民管治年代到中國接收主權,香港電台一直是政府部門,但其多個公共事務節目廣受好評,《鏗鏘集》便是其中之一。
該節目繼去年元朗「721事件」發生後嘗試重構事發經過,今年7月再做跟進報道,當中該欄目記者透過「車牌查冊」找出多輛在事發前後出現在事發現場——港鐵元朗站周邊的汽車擁有人,並嘗試逐一追問這些車主與事件的關聯。根據片尾演職人員表,蔡玉玲是這期節目三名編導之一。
蔡玉玲星期二深夜獲准保釋之後對在場守候的記者說,警方以「721事件」報道作為背景,拘捕一名記者,恐怕已製造了公眾擔心。
她說:「我不對警方這次舉動背後的動機去猜測,我只會說,客觀效果是會製造一個公眾觀感,讓人們思考這次拘捕與起訴行動有沒有其他原因。」
蔡玉玲感謝港台同事對她的支持,又希望香港新聞工作者繼續無畏、無懼、無私,做該做的事。
香港警方在一份電郵通報中指出,警方指控蔡玉玲涉嫌於今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特區政府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汽車擁有人的個人信息,包括車牌號碼(機動車登記牌號)、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其後將所得信息「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
警方通報稱,蔡玉玲涉嫌違反香港《道路交通條例》中「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
警方通報沒有直接說明有關指控是否與今年7月的一集《鏗鏘集》報道有關。香港電台在報道蔡玉玲被捕時指出,節目組有對出現在片段中的涉事汽車牌號作模糊處理。
港台記者蔡玉玲被捕引來哪些反應和評論?
香港電台主管,香港特區政府廣播處長梁家榮稱,案件或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評論,但蔡玉玲被捕對港台的新聞工作影響「非常大」,擔心會否出現「寒蟬效應」,但不應暫停港台的調查報道。
梁家榮說:「新聞工作者始終會擔心的。因為如果控罪涉及他在採訪或搜集資料期間的做法,那我們都得認真的看待,整個行業都該認真看待。」
蔡玉玲曾領導的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與香港記者協會等發佈聯署聲明,指責警方抓捕行動「橫蠻無理及荒誕」,工會感到「極度震驚及憤怒」,要求即時無條件釋放蔡玉玲。
聲明說:「我們必須指出,追查事件真相屬傳媒天職,過去不少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報道,包括政府高官僭建及選舉舞弊等事件,均透過查冊方式揭露,而查車牌亦為記者常用的調查方法。是次警方濫用《道路交通條例》打壓正常採訪行為,勢必摧毀新聞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港台員工向BBC中文記者表示:「港台沒有駐機構法律顧問給記者提供編採意見,對前線人員保障不夠。」
曾先後擔任記者與港台電視部時事節目主持人的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毛孟靜也對蔡玉玲被捕感到吃驚。她對香港媒體表示,就其印象,香港從未有記者因此類罪名被捕。
毛孟靜說:「這次行為首先很明顯就是要打擊新聞自由……第二是要嚇唬記者,你們以後得到的材料要報道之前得想一想,會不會等下警察清晨六點鐘上門抓人。第三,百分之百,是要針對香港電台,要製造許多事件抹黑港台,『滅港台之心不死』。」
曾被指控涉嫌與「721事件」有關的建制派立法會員議何君堯也有對港台記者被捕發表評論。何君堯稱:「我很支持我們的記者同業從探求事實方面為眾服務,大家也知道『第四公權』揭露許多真相,這個我予以肯定,只不過過程中不能有任何鋌而走險、犯法的地方。」
什麼是「車牌查冊」?
負責香港機動車管理的運輸署允許個人或企業透過書面表格或網上系統提交申請,調取個別機動車的登記細節信息。每筆查詢收費45港元(5.81美元;38.78元人民幣)。這項服務俗稱「車牌查冊」,也有稱為「車牌查底」。
運輸署在網頁與紙本表格中讓申請人選擇的用途包括「進行與運輸相關的法律程序」、「買賣車輛」和「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然而,一些網站刊載的舊版表格顯示,申請人從前可以申報把有關信息用於「其他」用途。最新紙本表格顯示,該表格曾於2019年10月修訂。
香港警方通報稱,如果在申請過程中提供失實信息,申請人可能觸犯刑事罪行,一經法庭定罪,可被判監禁六個月,並罰款5000港元(645美元;4306元人民幣)。
香港律政司與基層警察工會去年曾分別獲法庭頒發數份有關披露信息的禁制令,以阻止示威者「起底」(人肉搜索)警員及其家屬,披露他們的個人信息。香港《明報》去年10月曾報道,有警察工會有意對「車牌查冊」機制採取行動,警方也曾要求運輸署允許警員車主退出「車牌查冊」機制。
一家車迷網站評論說,這將嚴重影響香港車主利益,例如遭遇肇事逃逸時,即便透過監控錄像等尋獲肇事車輛牌號,也無法查出車主身份追究,或是在購買二手車時無法確定賣方是否有合法權力出售有關車輛。
今年8月底,香港警方曾拘捕一名男子,指控他受人指使,透過「車牌查冊」獲取超過1200筆紀錄,並將該等信息出售,涉嫌犯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也有可能犯有「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
警方當時稱,有超過3800名警務人員、公務員、法官、法律界人士、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等遭人「起底」,並因此受到不同程度滋擾,警告任何人違反相關的法庭禁制令,將被起訴「藐視法庭」罪。但警方沒有說明被捕男子所倒賣的信息是否與「起底」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