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7 November 2014

香港獨立媒體:我們在為真法治而戰

記得早前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在立法會上指出,普選就是普選,在國際上原本就沒有真假,「真普選」一詞乃係港人獨創。面對這種自作聰明的嘲諷,有一網友的神級回應獲得瘋傳,直指名牌手袋、食物之類本來也無真假之分,但因為中國不斷生產偽劣贋品,世人才驚覺要分。
中共造假之神妙真讓人「折服」,手袋皮具有假的,學歷有假的,雞蛋豉油有假的,普選有假的,法治都有假的。
甚麼叫真法治?以保障人權和自由為目標的,就是真法治。反之,以法律作治人藉口,遮蓋人治的事實,肆意破壞人權和自由的,就是假法治。

法治的真義

對法治的內涵,法學家和政治學家的理解各異,但暫時來說,以戴耀廷教授的著名口訣已足,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一個尊重法 治精神的政權,運用公眾透過法律授予的權力時,必須保持中正,不超越,不偏頗,不以個人好惡來定奪。通俗一點說,就是尊重遊戲規則,即使明知服膺便要吃虧 也不胡亂釋法,寧願事後透過商討來修訂法例去應對。
說到這裏,一定有些人會以同樣道理來威脅人民,以他們的毒蛇舌頭來要求人民守法,否則就是違反法治精神云云,就像現在政權所作的一切。很可惜,那不過是以法治之名摧毀法治,掏空法治的真義,企圖施行他們所要實行的「假法治」。
香港沿用英國法系傳統,那就讓我們追本溯源,問問英式法制的奠基石《大憲章》是甚麼。它的生成原因和目的,都是透過制約君王的權力來保護人民的權利 和自由,免受其專橫和任意的侵害,也即是英文裏的aribitrariness。尊重法治精神,尊重遊戲規則,首先必定要由政權開始做起,才有資格要求人 民一同遵守,作為整個社會發展的根本。

袁國強主張假法治

但現在香港面對的是甚麼呢?各式任意專橫的做法比比皆是,行政長官帶頭僭建和收取報酬,立法會便宜通過東北計劃的議案,黑警包庇濫用私刑的同僚不肯 拘捕之餘,更反把應得好市民獎防止罪犯逃離的義工誣蔑為濫用武力,亂用人權旗幟來避開破壞政治中立的質疑,凡此種種,都是專橫、跋扈、任意妄為,是不尊重 遊戲規則的表現,是假法治。
最近政府一招民事訴訟來引入警察清場,怎看都是袁國強的「妙計」,看來他現正磨拳擦掌等待清場之日向北京邀個大功。他們說,如果我們違反法庭判令的話,就是破壞法治。袁國強在這判令上積極扮演角色,執行政治任務,對《蘋果日報》被包圍則拒絕介入,是厚此薄彼,是假法治。
非但如此,連久未露面的警務處長曾偉雄也冒出來自行釋法,指禁令的目的在於通車,所以會用其他權力拘捕人民。非但如此,他更接下來諉過於遭毒打的曾 健超先生,指他尚未指出誰下毒手,所以不作拘捕。網友說得好,這樣的話迷姦案都不必查了。自詡保護法治,但亟待清場來打壓維護真法治的人民,以圖消滅監察 警隊濫權的聲音,是以法治之名推行假法治,是無恥。

權威用盡則無以為繼

在禁制令一事上,筆者同意戴教授的說法。他指《公安條例》早就賦了警隊足夠權力處理佔領,因為這是公眾秩序問題,無必要借民事案件的禁制令行動。把法院的權威也扯進來,反映政府膽怯,深知行政和警政權威不足以服眾,故不敢自行清場。
民怨不去正視,竟然剽去民眾對法庭的信賴以維繫極權,不說卑鄙也不知可以怎去形容。問題是,要立功不單單是要清理路段,更要防止人民重返運動。建制 是「死」的,民眾是活的,難道個個坐着等清理?民眾尚有大把空間迴旋,可以巧妙地給三權合作的建制意志一個有效的震懾,而具體行動方式連筆者的豬腦也想得 出來,你道眾人想不到?
行動可能性之多,隨便也列得出幾個:
一、轉移陣地,在彌敦道的其他十字路口集結,有些對交通的堵塞效果比現在來得更大,只要看看地圖就明白。
二、不妨礙執達吏拆路障,但堅守不走,一如既往呼籲群眾反包圍,又是一途。
三、擇日重臨,擇區再佔,把警隊弄個疲於奔命,大家不好受。
提出這些可能性,旨在指出民情不消解,處處走假法治的極權路線,不能解決問題。須知道,按戴教授的講法推論下去,當人民走到禁制令劃定的範圍以外,政權就知道所有建制力量等同失效,再沒有任何權威可供借用來壓制人民。
當三權失效時,專政者會否用警備力量強手鎮壓,不講道理地傷害人民來把香港扯進黑暗呢?先不說隨之而來的政治後果,就是人民也不會容易就範。當大家都想得通,看穿你之後再也無牌可打的話,現在就會行動。
推行假普選,人民會抗議。推行假法治,人民則會對抗到底。因為,政權已露出最猙獰一面,讓所有人認識到現在已經不再是示威抗議,而是遭政權刻意提昇下的一場存亡之戰,法治之戰。而事實是,大眾都已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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