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夏河县博拉乡藏人松堆嘉于2012年12月以自焚抗议中国当局高压政策,被军警送医,此后处于生死不明状态。根据最新消息,松堆嘉自焚后一直被当局拘押,上月底得以获释被遣送回家,但其双腿已遭锯断。
本台早前引述消息人士追踪报道,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博拉乡藏人松堆嘉于2012年12月2号地方时间下午约3点40分在博拉寺附近公路上以身自焚,抗议中国政府的高压政策。
据目击者透露,松堆嘉在自焚时,因刮大风,燃在身上的火不是很大,而他小跑时又滑倒在地,手里提的油桶也落地,于是他一头撞在墙上而头破血流,当时 他大声高呼“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在寺院巡逻的很多公安人员和武警闻讯后赶到自焚现场,将他身上的火扑灭后,把他带到位于合作市的甘南州人民 医院医治。医院周围随即被军警包围,并不准自焚者家属及其他任何有关藏人进入医院。
消息人士表示,在这起自焚事件发生后,博拉寺僧侣和博拉乡民众聚集在松堆嘉自焚的公路上,高呼要去医院守护松堆嘉,但遭公安人员强行制止,一度形成警民对峙。当局立即封锁通讯渠道,并增派两百多名军警在博拉乡进驻戒备,令当地局势更趋紧张。
流亡印度的甘肃夏河县博拉乡藏人嘉措上星期天向本台表示,夏河县博拉乡藏人松堆嘉自焚后一度失去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他的家属后被传唤到医院探视他,但却被告知他的双腿必须截肢。
嘉措说:“松堆嘉自焚后被当局强行带往合作市的医院,家人被禁止探望,后被转院到兰州市继续接受治疗。数个月后,当局传唤他的家人到医院来探视他, 但是当他的父母抵达医院后,却不准靠近他,只能隔着玻璃窗看着他。院方强调要对他进行双腿截肢手术,并指如果不截肢会有生命危险,但遭到家人反对。他的父 母认为他的一只腿被烧伤,另一只根本没有大碍,双腿无须截肢,还向院方提出,如果有生命危险的话,可以将烧伤的那只腿锯掉,但真要锯掉双腿,必须先由家人 商量后再作决定。而院方则指,除了父母,其他家人做不了决定。于是在没有家属的同意下,当局私下对他进行截肢手术。”
嘉措表示,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松堆嘉的家人都没有得到有关他的任何消息,直到今年年初才得知他被转押到夏河县看守所。
他说:“松堆嘉的家人带着饮食和棉被到夏河县看守所探望他,但被公安人员拒之门外。他的家人反被警告勿将有关他在夏河县看守所的消息透露给他人,否则后果要自负。”
嘉措表示,自焚者松堆嘉于上月底被当局遣送回家:“今年10月23号地方时间晚上约10点30分,松堆嘉被当局从看守所遣送回家,而他的双腿已被锯断。由于他和他的家人处于当局的严密监控中,以致外界无法及时得知他的消息,甚至至今无从获取他的近照。”
据介绍,松堆嘉自焚时年仅17岁,他的父亲名叫次巴,母亲名叫本德措,他和妻子杜嘎吉育有一个儿子,名叫格桑次仁,当时还不到两岁。
本台于今年1月2号报道,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博拉乡藏人松堆嘉于2012年12月2号在博拉寺附近自焚抗议的第二天,博拉寺47岁的更敦嘉措、34 岁的洛桑帕巴、25岁的嘉央索巴、20岁的嘉央洛珠和20岁的嘉央嘉措共五名僧人被当局拘捕,此后一度失踪,下落不明。2013年12月11号,上述五名 僧人中的更敦嘉措(又写:更登加措)被当局指控在松堆嘉自焚时,阻止警方“灭火施救”,构成“故意杀人罪”,遭判六年有期徒刑。
(特约记者:丹珍 责编:吴晶)
本台早前引述消息人士追踪报道,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博拉乡藏人松堆嘉于2012年12月2号地方时间下午约3点40分在博拉寺附近公路上以身自焚,抗议中国政府的高压政策。
据目击者透露,松堆嘉在自焚时,因刮大风,燃在身上的火不是很大,而他小跑时又滑倒在地,手里提的油桶也落地,于是他一头撞在墙上而头破血流,当时 他大声高呼“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在寺院巡逻的很多公安人员和武警闻讯后赶到自焚现场,将他身上的火扑灭后,把他带到位于合作市的甘南州人民 医院医治。医院周围随即被军警包围,并不准自焚者家属及其他任何有关藏人进入医院。
消息人士表示,在这起自焚事件发生后,博拉寺僧侣和博拉乡民众聚集在松堆嘉自焚的公路上,高呼要去医院守护松堆嘉,但遭公安人员强行制止,一度形成警民对峙。当局立即封锁通讯渠道,并增派两百多名军警在博拉乡进驻戒备,令当地局势更趋紧张。
流亡印度的甘肃夏河县博拉乡藏人嘉措上星期天向本台表示,夏河县博拉乡藏人松堆嘉自焚后一度失去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他的家属后被传唤到医院探视他,但却被告知他的双腿必须截肢。
嘉措说:“松堆嘉自焚后被当局强行带往合作市的医院,家人被禁止探望,后被转院到兰州市继续接受治疗。数个月后,当局传唤他的家人到医院来探视他, 但是当他的父母抵达医院后,却不准靠近他,只能隔着玻璃窗看着他。院方强调要对他进行双腿截肢手术,并指如果不截肢会有生命危险,但遭到家人反对。他的父 母认为他的一只腿被烧伤,另一只根本没有大碍,双腿无须截肢,还向院方提出,如果有生命危险的话,可以将烧伤的那只腿锯掉,但真要锯掉双腿,必须先由家人 商量后再作决定。而院方则指,除了父母,其他家人做不了决定。于是在没有家属的同意下,当局私下对他进行截肢手术。”
嘉措表示,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松堆嘉的家人都没有得到有关他的任何消息,直到今年年初才得知他被转押到夏河县看守所。
他说:“松堆嘉的家人带着饮食和棉被到夏河县看守所探望他,但被公安人员拒之门外。他的家人反被警告勿将有关他在夏河县看守所的消息透露给他人,否则后果要自负。”
嘉措表示,自焚者松堆嘉于上月底被当局遣送回家:“今年10月23号地方时间晚上约10点30分,松堆嘉被当局从看守所遣送回家,而他的双腿已被锯断。由于他和他的家人处于当局的严密监控中,以致外界无法及时得知他的消息,甚至至今无从获取他的近照。”
据介绍,松堆嘉自焚时年仅17岁,他的父亲名叫次巴,母亲名叫本德措,他和妻子杜嘎吉育有一个儿子,名叫格桑次仁,当时还不到两岁。
本台于今年1月2号报道,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博拉乡藏人松堆嘉于2012年12月2号在博拉寺附近自焚抗议的第二天,博拉寺47岁的更敦嘉措、34 岁的洛桑帕巴、25岁的嘉央索巴、20岁的嘉央洛珠和20岁的嘉央嘉措共五名僧人被当局拘捕,此后一度失踪,下落不明。2013年12月11号,上述五名 僧人中的更敦嘉措(又写:更登加措)被当局指控在松堆嘉自焚时,阻止警方“灭火施救”,构成“故意杀人罪”,遭判六年有期徒刑。
(特约记者:丹珍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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