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恐怖主義」準確嗎?
在學界,芝加哥大學國際關係學者丕平(Robert Pape)的著作Dying toWin頗負盛名。這本書建立了一個數據庫,記錄一九八○至二○○三年間全球發生的「全部」三百一十五宗自殺式恐怖襲擊,提出這種襲擊並非源自宗教,而是源自民族主義,包括主張獨立的分離主義。
近來,亦有本地學者推薦此書,例如經濟學權威雷鼎鳴教授,認為「丕平理論」是對「港獨」可能發展成恐怖主義的警號:「若將來有一萬幾千人是他們的擁護者,他們在小圈子中也可發展出極端思想,把其他的七百萬人視作愚民順民,那誰也不能排除他們演變為恐怖分子的可能」。
雷教授是本人月前婚宴的貴賓之一,曾分享不少寶貴的人生經驗,例如指導對稿費、對學校額外的行政工作要求不能退讓,乃至教導有多少儲蓄就可退休等,令人受用終生。
筆者對雷教授尊重、佩服,深知他無欲無求,愛港之情發自內心。但可能是來自不同學科的關係,筆者是研究恐怖主義的期刊Perspectives on Terrorism等編委會成員,耳濡目染下,只覺「丕平理論」在國際關係界充滿爭議,以之論證「港獨恐怖主義」會否出現,或會有所偏差。
立論具爭議 難以偏概全
本欄不評論本地事務,只希望對雷教授的警語提供一些延伸資訊。「丕平理論」及其應用性的主要問題,可概括為七點:
一、
「自殺式恐怖襲擊」只
是恐怖襲擊的一種特別方式,不能以此論證和恐怖主義有關的大趨勢。例如同期美國發生了數百次恐怖襲擊,無論是奧克拉荷馬特大爆炸案、炭疽案還是種種校園槍
擊案,都不屬於自殺式襲擊,亦與分離主義無關;日本的沙林毒氣恐襲,策劃者則為奧姆真理教,亦與自殺式和分離主義無關;即使同屬人體操控的炸彈,很多也不
是以自殺式執行,例如強行放在第三者身上的「代理炸彈」(Proxy Bomb),為愛爾蘭共和軍、哥倫比亞毒販游擊隊等慣常使用,它們都不在丕平研究範圍內,更不用說其他千百種模式。即使「丕平理論」成立,也難以偏概全。
二、
何況,就是在自殺式襲
擊此小範圍內,「丕平理論」能否成立也是大疑問,因為丕平的數據庫有不少定義,似是為了論證而度身訂做。例如一九八○至二○○三年間,造成最嚴重傷亡的自
殺式恐襲自然是九一一事件,但是在丕平筆下,拉登策劃這個特大案例的動機,被演繹為阿爾基達「為了令美軍離開沙地阿拉伯」,所以也算是「民族主義導向的恐
怖主義」。拉登眾多宣傳之中,固然有上述訴求,但與此同時還有極大量宗教訴求。丕平單選「沙地問題」來講、並將之演繹為「民族問題」,而對阿爾基達的全球
性議題視而不見,曾受到頗多學者質疑,例如哈佛大學教授穆哈丹(Assaf Moghadam)。
英國史上最嚴重的自殺式襲擊,則是二○○五年的「七七慘案」,兇手都是本土南亞裔人士,追隨激進宗教領袖,與分離主義毫無關係;但按上述邏輯,激進教士的訴求也包括「報復英軍對阿富汗和伊拉克出兵」,所以七七慘案也可說是「民族主義主導」。如此定義,未免「屈機」。
三、
阿爾基達以外,丕平的
數據庫主要包含下列盛行自殺式恐襲的六大組織:泰米爾之虎、庫爾德游擊隊、哈馬斯、真主黨、車臣游擊隊及克什米爾游擊隊。其中,斯里蘭卡的泰米爾之虎是
「最大戶」,但惟獨泰米爾之虎是明顯的立國運動,其他的理念都有「一籃子」因素掛鈎,包括宗教。例如巴勒斯坦的哈馬斯,本來就是穆斯林兄弟會的地方支部,
就連車臣獨立運動會用自殺式襲擊的支派,也和宗教勢力有特強聯繫,將之簡單歸因為任何一類,都失諸偏頗。
反而中國官方、上海合作組織使用的名詞「三股勢力」(民族分離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合流,更適合形容這類活動,儘管對中國而言,哈馬斯等並非恐怖組織。以港獨和上述組織類比,相信這六大組織都會始料不及。
四、
丕平列出的會搞自殺式
襲擊之疑似恐怖組織,究竟有什麼共通點?假如說都有分離主義訴求,那為什麼其他分離主義組織沒有發展成恐怖主義?關鍵是丕平關注的泰米爾之虎、哈馬斯等
六、七個組織,都是戰爭的延續,與抗爭對象打過正規戰爭,至少也有局部游擊戰,不敵後才走上非常之路。他們在戰爭中見慣慘烈場景,才不覺得自殺式襲擊特別
不人道。
其實,丕平出版Dying to Win後五年,又推出續集Cuttingthe Fuse,把數據庫延伸到二○一○年。到了這階段,他發現九成以上的新案例,都是針對美軍在阿富汗、伊拉克兩地的佔領,它們正是「戰後自殺式襲擊」代表,手法與和平地方滋生的分離主義,不可同日而語。
五、
一些自殺式襲擊者,確
是教育程度頗高、生活水平中產,典型例子是九一一恐襲的「烈士」。但一般自殺式襲擊者不是「宅男」,不會忽然從天而降變「勇武」的。以最著名的泰米爾之虎
自殺式襲擊隊「黑虎」為例,內裏成員(不少是女性)要接受嚴格軍事訓練,長年離家,在那個與世隔絕的環境,才能產生堅定的「信念」。筆者曾到斯里蘭卡北部
村落,考察泰米爾之虎前據點的戰後復原,深感不是戰爭狀態,不能輕易催生大規模的自殺式恐怖襲擊。「宅男恐怖分子」反而是西方校園槍擊案的常見現象,但那
與分離主義無關。
六、「丕平理論」放在數十
年前,反而可能較易成立,因為曾幾何時,確有不少分離主義組織從事恐怖活動。但踏入全球化時代,不少曾使用(自殺式或非自殺式)恐襲的分離主義活動都紛紛
「從良」,最著名例子是愛爾蘭共和軍、巴斯克分離主義組織等。原因正是恐怖主義整體趨向關注全球議題,多於地方議題。
不少分離主義者發現,形式上獨立與否,已不是最重要問題,因為有其他機制解決,例如歐盟;也發現就是要爭取獨立,有更有效的手段,例如政治施壓或公投。
論證方法最重要
七、
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如
何論證的問題。假如我們要證明「分離主義有相當風險出現恐怖主義」,應該先列出世上所有分離主義運動,再從中研究有多少轉化成恐怖主義,而不是相反,即像
丕平那樣,列出曾進行(自殺式)恐襲的組織,再數這些組織有多少存在立國(或反侵略)目標。他發現的,只是在度身訂做的定義下,很多自殺式恐襲,都是由他
演繹的「民族主義」驅動。
但這就算成立,也沒有很大的延伸價值,像我們就算發現「七成自殺式襲擊者來自中產家庭」(或討厭Hello Kitty),或能證明「恐襲者也是常人」,卻不能論證「中產滋生恐怖主義」或「討厭HelloKitty導致恐怖主義」,除非能找出全球反Hello Kitty的人為基數、找出有效樣本,並證明他們滋生自殺式恐襲的可能性,比其他群體顯著地高。
又如哈馬斯提供的社會福利,比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更多,但這不能論證「有恐襲經驗的組織促進社會福利」。丕平的方法論問題,在史丹福大學教授阿什沃思(Scott Ashworth)等合著的文章有詳細解讀。當代分離主義組織林林總總,聯合國會員國當中,幾乎超過一半有分離運動,有些國家更存在好幾十個相關組織,西班牙、法國更幾乎每地一運動,總數近千,但近年使用自殺式恐襲、被丕平研究的,就是以上那幾個。
由
此可見要批評分離主義、港獨,可有眾多途徑。但厭惡他們
是一件事,以「丕平理論」論證「港獨恐怖主義」,則不一定恰當。雷教授說:針對港獨,「誰也不能排除他們演變為恐怖分子的可能」,這自然正確,因為任何可
能性,確實都不能排除。然而,可能性畢竟有大小之分,單從「丕平理論」的數據和方法論,我們找不到「港獨會發展成自殺式恐襲」的強烈可能性。
要
是「丕平理論」真能提供警報,據其「邏輯」,警報對「反港獨組織」也同
樣合適:丕平定義的極端民族主義,同樣可包括反港獨的「大中華民族主義」;阿爾基達的宗旨包括恢復穆罕默德時代統一伊斯蘭國度,也可說針對中東各國的襲擊
是「反分裂」,於是又有了大批「同類」案例;假如那不算,那麼我們蒐集只關於「民兵恐怖主義」的案例,就可發現印尼民兵以恐襲手段對付東帝汶獨立、蘇丹民
兵以恐襲手段對付達爾富爾平民,都屬「反分裂案例」;港獨傾向的人並未有恐襲前科,反而有反分裂傾向的(廣義)香港人遠有六七年炸彈「菠蘿陣」之往事,近
有向人民入境事務處縱火之舉措,所以「誰也不能排除他們演變為恐怖分子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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