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問一個問題:在香港,提起左派,你會先想起民建聯諸公還是長毛?
七月中的一個下午,在香港中央圖書館坐了四小時,匆匆讀完吳仲賢的文集《大志未竟》。沒想過香港曾經如此接近革命,曾經可以公開宣揚馬克思、列寧、托格斯基的思想而不被標籤成共產黨喉舌(當時吳仲賢的對手之一就是毛澤東支持者!)。碰巧近日香港似有亂事紛陳之勢,我想借吳仲賢的一些觀點,思考一下香港的情況;也希望使多些人認識吳仲賢。畢竟旗幟鮮明、形象突出的政治人物,香港實在太少了。
一.吳仲賢生平
六零年代末至七零年代初,吳仲賢就讀珠海書院數學系。一九六九年,珠海書院學生反對校方操控學生會,發動罷課。吳仲賢於校內外刊物,多次撰文批評校方。一九七零年,吳仲賢與莫昭如等人創辦雙周刊《70》(《七零年代》),以青年自主、反建制、反抗殖民統治為理念。吳仲賢以《70》為平台,呼籲民眾抗爭,並走上街頭。爭取中文成為法定語文、保衛釣魚台等遊行、示威運動中,都可見他的身影。
一九七二年,吳仲賢在巴黎,認識了流亡當地的中國托(托洛斯基)派,加入第四國際。回港後,於一九七三年成立革命馬克思主義聯盟(簡稱革馬盟),繼續組織社會運動,以反貧窮、反加價、反壓迫、反失業為旗幟。當時托派的中堅分子,包括施永青、岑建勳、長毛等。由於吳仲賢以《70》的會址作第四國際的通訊處,而《70》並非以托派思想為中心的刊物,令《70》中人認為他出賣了一眾戰友,埋下日後吳離開的伏線。
一九八零年,他以員工身分,抗議日資公司對工人待遇不合理,於地鐵地盤策動工潮,終被解僱(我粗略查了網上資料,認為這公司可能是熊谷組。有說所有地鐵的海底隧道工程都由熊谷組包辦;美孚站、九龍塘站、天后站工程亦由熊谷組負責。另外,剪報資料說石硤尾至樂富間的鐵路隧道亦為熊谷組承辦。)。
一九八一年,他到北京探訪民運人士,從事接洽、組織、救助等工作,為當局逮捕。在迫供下,吳仲賢簽下悔過書,承認過去的政治理念錯誤,然後獲釋(有說他簽悔過書之餘,更供出一份香港托派名單,並答應為共產黨的內線。此說無從考究。觀乎施、岑、長毛等人今天的成就,再看吳仲賢其後的發展,此說不太可信。名單上資料的真偽,甚至有沒有這份名單,對日後的歴史發展,似乎影響不大。)。
回港後,革馬盟成員認為,吳仲賢詐降,出賣了革命馬克思主義,有違大家一直以來堅持的路向。最後,革馬盟決定開除他的黨籍。吳仲賢的革命事業戛然而止。
離開政治圈,吳仲賢轉投新聞界,創辦了兒童日報,又曾任花花公子主編;已結業的64Bar,他也有份開設。當中重要而較鮮為人知的,是八九年促成支聯會成立(周澄說支聯會最後「被脫離群眾的精英民主派壟斷」,一語中的。可悲的是,那班民主派精英之處,非在其人格或政治質素,而在於以遠離群眾卻把玩民意為樂,而視群眾為尚待教化的小孩為己任。詳見http://chowching.wordpress.com/2010/01/02/後布萊希特式劇場和破神話的革命文本:論莫昭如/)。
一九八九年,北京民主運動失敗後,吳移居澳洲,但仍不時在香港報刊上發表文章。一九九四年四月六日,因癌症病逝於香港法國醫院。病中所寫最後一篇文章,題為《釋放席揚——釋放魏京生》(席揚當時為明報記者,九四年三月於北京,竊取及刺探國家機密罪成,判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七年主權移交前夕獲釋,現居北美。)。
二.七零年代社會運動:托派、國粹派、社會派
要了解七零年代的社會運動,可以從當時的三大流派著手。這三個流派不只涵蓋學生,亦代表了學生以外、社會運動參與者的取態。
托派全名托洛斯基派。托洛斯基是俄國十月革命的領導者,後來為史太林在權力鬥爭中清算,驅逐出境,輾轉流亡土耳其、法國、挪威、墨西哥。一九三八年,他在墨西哥與支持者創立第四國際,與史太林的共產國際(第三國際)對抗。托洛斯基貫徹始終的理念,是支援各國共產黨革命為先,而史太林則主張先建設蘇聯為世上第一個共產政權。
當時香港托派,繼承托洛斯基的思想,主張較接近馬克思、列寧理論中,不斷革命的部分,並強調工人領袖帶領工人的角色。他們慣以行動表達要求,例如上街遊行、示威、靜坐。《70》、《戰訊》、《十月評論》都是托派味道甚濃的雜誌。
國粹派泛指以認識中國為先,並信奉毛澤東、中國共產黨的知識分子。他們主張以中共為圭臬,香港的問題可暫緩解決。這種政治取態,與今時今日盲目依附共產黨的一群不同,因為當時殖民管治的不公義日趨明顯,同時香港與新中國的交流隔絕了幾十年,不少人對中國的態度,是期望幻想兼而有之,更有一種既陌生又熟悉的微妙感情。要理解國粹派,除了考慮他們的個人政治利益,須先知道當時社會上對殖民政府的不滿,如何影響知識分子判斷毛澤東和中國共產黨。
社會派與國粹派相對,認為殖民地不公義俯拾皆是,知識分子應以關心社會為重任,集中火力改善民生。社會派主要以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方法,批判資本主義制度。社會派論行動力不及國粹派,論革命觀和行動綱領則不及托派鮮明,但他們為當時香港的社會運動,提供了不少理論基礎。
在最最廣泛的定義上來說,這三派都可以算是左派。托派的左在於其堅持革命,國粹派的左在於其唯中共馬首是瞻,社會派的左在於其追求社會公義、批判資本主義。換言之,七零年代的社會運動,其實是以左派為重心,對抗港英殖民統治,爭取社會公義的過程。三派間的路線分歧,在政治思想或社會理論上莫大,但在針砭社會不公方面是一致的。反帝國主義、反殖民地、反資本主義,三者連成一線。
時至今天,香港不再是英國殖民地,但卻成了資本家的後花園。左派越來越多,社會不公義卻越來越嚴重。當一個政府民望低落時,自認左派可說是保險的賭注。只不過在香港,左派容易使人聯想到中共,所以那班賭客給自己按了另一個名字:泛民主派。
三.誰是香港左派?
所以我一開始就問,在香港,左派究竟是民建聯還是長毛?今日的民建聯,其左與當年的國粹派一樣,在於其追隨中共。只是當年的國粹派,不會斗膽走出來說天下無事,而今天的民聯建會粉飾太平。而長毛的左,則仍然在攻訐社會不公。當共產黨成了當權者,而社會不公越演越烈時,民建聯和長毛的分野,已經不是左派內部的路線之爭,而是針對過分集權和利益分配不均的對抗。
當年蘇聯共產黨成為執政黨後,逃不過官僚體制的腐化。所以托洛斯基要在第三國際之外,成立第四國際;第四國際是「永恆的左派」,主張不斷批判,不斷革命。
而在香港,我們看到永恆的利益。我一直認為香港政治無分左右,一來香港沒有明刀明槍支持保護主義、維護國民利益的右派(或多或少因為商家的利益已由政府全力捍衛),二來「左派」一詞易使人混淆,最重要的是:因為香港不是文明社會。在大部分文明社會,政府存在,是為了合理分配財富。財富來自一個有循環周期的經濟,而經濟周期變動會影響人民的收入;收入不同的人民,他們傾向支持的政治人物也不同,於是就以選票多寡論高下。誰能拋出一個令最多選民滿意的計劃,誰就能當選。這是我理解的文明社會中的政治經濟生態。
先不論香港市民暫時無權直選特首,為數不少的人,不論經濟好壞,生活都捉襟見肘。換言之,經濟起跌對個人財富影響輕微(或者只見其害,不見其利);同時,個人經濟地位不能以選票改善。結果便是經濟與政治割裂,政治取向缺乏唯物基礎,改以情緒掛帥。此乃近年民粹政治興起的原因之一。再者,就算貧者與富者的政治取向不同,貧者也無法表達意見,因為他沒有選票。選票就是最文明、最安靜、最有效又有秩序表達意見的工具。當社會中,眾人皆無選票時,在議事廳內說要追求文明理性的議會文化,似有未學行、先學走之嫌,後果堪虞。
當政府無法合理分配社會中的財富,稅收與其他收入(例如舊樓重建的補地價收入),並未轉化成用得其所的社會福利時,政府的功能已大大削弱。在這情況下,香港的左派應如何自處?
如果是民建聯之流的左派,當然要努力維持現狀,以不變應萬變。至於對主張改變社會現狀的左派來說,遠至零三七一的市民,近有佔領中環的志士,都可借鑑。甚至每一個有份參與的市民,都是值得自豪的左派。
就算不是女性主義者,也能爭取兩性平等,正如不是馬克思主義者也能捍衛社會公義。沒有群眾支持的社會運動,一定走得不遠。不要因為沒人領導而原地踏步。社會運動的失敗,往往非關敵人打壓,而是由於缺乏想像力。
四.香港生活方式演變
七零年代初期,中英雙方仍未公開就香港前途談判,吳仲賢已經看到香港的矛盾。一九七零年三月,他在《70》中發表文章《下香港青年工作的半旗》,論及香港人生活方式時說:
「就算真的趕走香港政府,香港也勢必直接或間接地落在中共的掌握之中,而中共所允許的生活方式,又豈是道地的香港人所能容忍呢?」
吳仲賢的反問,道出了中國與香港在法制不同以外,另一難以融合之處,同時證明了基本法所謂保證「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五十年不變」如何不切實際。生活方式會隨科技普及、經濟發展而變化。一個政權可以從反面規限市民的生活面貌,例如以宵禁控制夜生活、以入口限額阻撓市民購買進口貨、以嚴苛的公眾安全法例打壓集會,但它無力維持市民的生活方式固定不變,因為市民會在局限下,一邊參照社會地位相類的人如何生活,一邊以自己的生活經驗與經濟狀況,決定生活方式。
至於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則是更虛幻的神話。完美的資本主義制度從未曾出現,正如過去幾十年大受鞭韃的共產主義,其原型亦是未之見也。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其實只是搭世界經濟發展的便車,與之同升共跌,而非甚麼萬靈丹。揮之不去的金融危機已經一再證明,只要運作「得宜」,資本主義制度導致的惡果,不比共產主義輕。當年中共利用了人民「非資本則共產」的思想盲點、加上八零年代的自由主義之風,將資本主義包裝成香港的地基,宣揚「香港非資本主義不能治」,結果助長了過去十多年新興的政商結合統治階級。
近幾年,一般市民的感受,除了經濟上日漸捉襟見肘,更甚的是周遭人文景觀改變,變得越來越不像「道地的香港」,例如公德心不振、不排隊候車、亂拋垃圾等議題。每每在這類爭論中,都有人以香港人自居,指控大陸人的行為不合香港一貫作風。先不論「道地的香港人」是否一直以來都是模範公民,中共的文化滲透在此已然成功。中共不以法律重塑香港,而以人口流動、文化交融等社會基層的互動,使「香港」的定義日見模糊。須知日常生活面貌極為流動不居,社會賴以順利運作的不成文規條,亦是連綿不斷的互動所衍生的成果。例如排隊候車有效率,是因為大家都遵從這方法。如果插隊的人日多,本來排隊的人也會放棄,改以其他方法擠上車。有論者認為類似情況象徵惡質社會對香港的踐踏。但任何文化都有其經濟基礎,當香港與大陸的經濟來往越發頻繁時,隨交易關係建立的社會關係,會漸漸延伸至香港;文化演變在此反映了經濟力量強弱。
回看歴史,香港人似乎一直抱著見步行步的茫然心態。吳仲賢引述了一九八二年的一個調查,發現大部分香港市民是「維持現狀派」。在五個選擇中(獨立、回歸中國大陸、成為特別行政區、中國主權英國代管、維持現狀),百分之三十七受訪者支持「維持現狀」(這份簡單的問卷,如果每年重複,大概可以反映香港市民在九七前後的心理變化。可惜當時沒有機構跟進。另外,今天很多人聞港獨而色變,對照這份問卷,不禁令人慨歎,群眾的想像空間已收窄不少。)。吳仲賢認為,「維持現狀派」阻礙了革命出現。觀乎近日的社會運動,矛頭開始從攻擊政制、立法等「宏觀」議題,轉而針對地產商對日常生活的操控、對市井文化的侵蝕。焦點改變,更易勾起市民切膚之痛,有利凝聚群眾力量。
五.警察為誰執法?法律為誰而設?
但當群眾力量日漸壯大時,打壓群眾的力量亦沒鬆懈。一九七一年九月,吳仲賢於《中國學生周報》上撰文,評論同年七月七日的保衛釣魚台示威運動。對於香港警察,他的看法是:
「由於香港是殖民地,所以香港的警察制度必然是暴力的,壓迫人民的,鎮壓群眾運動的,和群眾醒覺對立的。」
今天,香港已不是殖民地(周蕾認為香港仍是殖民地,只是殖民者由英國換了中國。這主要是指文化而言,而此處吳強調香港政治上的殖民地身分,略有不同。詳見周蕾《寫在家國以外》,香港:牛津大學,1995),為甚麼吳仲賢對警察的描述,放諸今天仍甚準確?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的權力差距已消散,警察與示威者屬同一族群,為甚麼警察仍要以暴力手段鎮威示威者?
四十年前進行的史丹福監獄實驗,隨機抽派大學生扮演獄卒和囚犯,觀察他們的心理、行為變化,最後實驗幾乎失控,被逼腰斬,說明了任何普通人,只要穿起制服,或貼上標籤,適應了一個社會場景,與場景之內的權力關係,就會努力執行那社會角色包含的期望。警察放心以暴力鎮壓示威者,因為香港社會對警察的期望,是維持穩定的社會秩序。我們同意放棄部分權利(例如警察可在街上核查身份證或搜身),以換取安全的生活環境。脫下制服,警員可能也同意示威者的要求;但當穿起制服,警員就必然與示威者對立。因為警員執行工作,是履行他的個人合約,身為僱員對僱主(香港政府)的責任。嚴格履行個人合約,而置牽涉較廣、影響深遠的社會契約不論,是現代社會特色之一。
我們很少質疑警察執法是否正當,最多只會斟酌手法是合過嚴。至於法律的地位,更是至高無上,絕少有人挑戰。當法治已淪為空洞的口號時,我們要注意,法律不是自有永有的條文,而會隨時代發展而演變,回應社會需要。正如富人與窮人的生活方式迥異,社會需要之於富者與貧者,相去不可以道里計。闡釋社會需要的權力,往往落在既得利益者手中。維持社會秩序是法律的功用,但社會秩序不是絕對超然的價值。如果市民要犧牲太多的私隱權、言論自由、甚或人身安全,才能維持社會秩序,那我們就要問值不值得。
示威之所以不受當權者歡迎,除了因為它「破壞」社會秩序,更因為它要求當權者交出既得利益。當法律條文滲滿了既得利益者的觀點時,警察就難免成了保護他們的爪牙。這是法律與社會之間的矛盾;如果法律為富人而設,而非為保障大眾福祉,那法律與社會的矛盾只會越來越深。警察脫下制服,成了市民,只解決了人的社會角色矛盾。制度上的矛盾,要靠法律以外,一套完善的財富分配機制。
法律不是超然神聖的,它受尊重是因為它界定了一套玩社會遊戲的規則。當這套規則本身出現漏洞,或者闡釋、執行規則的人偏頗,令社會失衡,其他的社會機制便要介入,例如政府多年來提供的公共房屋,與清廉的警隊,都大大有助社會穩定。警權是否過大,多少要看警隊執行的法律能否服眾。如果法律只顧及當權者的利益,市民只好起而反抗,輕則成立壓力組織,重則推行社會運動,甚或革命。
六.革命的社會意義
談到革命,大部分人的想像都是流血抗爭、軍隊介入。但這只是革命的其中一種可能。革命必須由群眾組織,不能移植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如果香港市民不支持流血革命,那我們必須先分析革命的社會意義,再推斷有否其他方法可以達到相近效果。
革命的根本要旨,在於推翻既有的社會關係,重新建立社會結構與權力關係。資本主義制度,將資產階級剝削勞工的關係合理化。要消滅剝削關係,就必須解除容許壓迫的社會關係。罷工、罷課、罷市所以有效,是因為它中斷、擾亂了我們習以為常的社會關係;而剝削與壓迫,正正就隱藏在這些社會關係背後。當一個人,不是工人、不是學生、不是消費者,不必受資本家剝削、不必被商品化的教育機制磨平、不必參與剝削基層工人的消費行為,他才能以公義衡量社會,以群眾的目光審視資本主義制度的缺陷。打破一切既有的社會關係之後,我們才能寄望更民主、更自由的新社會出現。
在香港,如果說有甚麼事比血流成河更令人害怕,私有產權制度淪喪大概是其中之一。七零年代時,吳仲賢爭取的已不只是民主,而是無產階級民主:
「資產階級民主由於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礎上,所以儘管各種民主權利已遠超過去封建主義時期,但客觀上畢竟是為少數的資產階級服務。而無產階級民主既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礎上,在實踐上無論從世俗民主與自由的觀念,肯定要遠遠超越資產階級民主的範圍,為未來更合理、更平等、更民主、更自由的社會建立一個決定性的基礎。可惜由於種種歴史因素,馬克思和列寧的理想,只在很短的時間內,於一九一七年俄國的十月革命以蘇維埃的形式有限度地出現。」
二零一二年快到,香港的政制仍然是極有限的資產階級民主,遑論建立公有制的基礎。政制只是社會眾多機制之一。私產制度儼如香港命脈,政制發展又裹足不前,要追求更合理、更平等、更民主、更自由的社會,政府的責任是利用其他制度,如公共房屋、專上教育,打破代代相傳的貧富差距,提升社會流動力。
如果追求更美好的社會的責任,落到群眾肩上,政府便應開始擔驚受怕,因為它的存在意義將日漸萎縮。四十年前,社會正處多事之秋,革命曾經敲門;如今自由市場實驗於全球各處相繼失敗,香港亦難以獨善其身。與其埋首一個未完成但已是強弩之末的實驗,不如開始思考革命怎樣可以在香港落地開花。
(作者為香港人,於倫敦修讀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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