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体系甚少对法官进行个人表现评核,但香港司法机构最快会在下半年,于裁判法院增设年度表现评核机制,由较高级别法院法官参与下级法官的检视会议,以提升法官工作表现管理制度的效能,稍后推展至较高级别法院,强调不会影响司法独立原则。特首林郑月娥今(3日)早不评论有关做法是否适合,只是说,基于司法权独立原则,她没有就有关议题与司法机构作任何讨论,强调行政不会影响司法独立。
《明报》指出,英国司法界早年认为为法官进行个人评核,或会影响司法独立,故该国目前只针对暂委区域法院及裁判处法官有恒常的表现评核机制。而香港司法机构现时的法官评核机制其实并不清晰,虽说各级法院领导每年会就法官撰写评核报告,或由上级法院因应上诉判辞的好坏而就极端表现的下级法院法官撰写评语,但多名前任及现任法官向该报表示,不知有评核机制。
据该报了解,为加强法官工作表现管理,司法机构将增设年度评核机制,检视法官工作及为官六年内的表现,以及其在不同岗位的行政及管理表现,并评估法官所需培训及发展。年度评核首先会在裁判法院推行,该级法官目前评核由总裁判官负责,但新评核制下,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或其他高级法院法官领导。
司法机构回复查询时证实,为提升法官及司法人员工作表现管理制度的效能,将增设由较高级别法官参与的年度检视会议,以讨论和检视他们的工作表现、潜能和经验。司法机构强调,基于司法独立原则,管理制度和措施绝不干预个别法官行使其司法权。
林郑月娥今早出席会议前被问及有关做法是否适宜时说,作为行政长官,她对司法机关有一定责任,但她谨守司法权独立的原则,没有就有关议题与司法机关或者首席法官作出讨论,她本人亦是看报章才知道消息。
她认为,司法权独立与否不会受行政工作的影响,每名法官被委任时都要宣誓,其誓词都提到会无畏、无惧、无私地履行责任。她强调,独立司法权是香港最大强项之一,亦有制度设计予以保障,不相信司法机关会在构想工作上影响香港珍惜的独立司法权。
自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后,不同人士按裁决结果或判辞而对法官多有批评,建制派更促请港府设立非司法人员的投诉机制,以免出现法官「自己人查自己人」的问题,现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任内一年多推出多项内部程序改革,加强法官行为规范,包括设立法官投诉机制、案件颁下裁决时限,以及公布新的《法官行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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