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2 August 2020

人大给予特首新权力决定立会无需再选延长运作至少一年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以香港疫情为由申请人大建议现届议员全体延任一年,人大常委于11日以全票通过建议。林郑在建议获得通过后发表声明予以感谢,表示“再次展示中央对特区的关爱和支持”。然而民间组织“选举观察计划”批评,人大此举等同给予并非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一项新的权力,自行决定立法会的任期。

林郑以新冠状病毒在香港出现第三波疫情为由,建议押后立法会本届第六届换届选举,但民主派人士认为林郑此举是缓兵之计,避免民望大跌的建制派继去年区议会选举之后,在原定9月6日的立会选举中再吃败仗。人大的现届议员全体延任,虽然包括4名被DQ的现任民主派议员在内,但建制派仍然可继续以多数党为政府护航至少一年。

林郑和建制派均对人大决定表示感谢和欢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11日傍晚见记者时称,已经就有关人大相关决定与林郑会面,将会发信通知各议员,他欢迎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会真空期作出原则性的决定,并指按人大的决定,议员毋须再次宣誓、亦毋须再选举立法会主席,但每年一任的事务委员会选举则要重选。

人大决定立法会延期不少于一年,被质疑今后或出现不断延任下去的“万年国会”,梁指,不要过份解释有关说法,认为人大决定是提供弹性,以防“一年后要再返去”。至于未来一年会有什么法案?他指要交由政府决定,但“(法案)能够通过,有没有争议都由不同议员自己决定”。

然而选举观察计划认为,此举有违基本法第69条关于立法会每届任期为四年的明确规定,并重申国务院及人大常委会在立法选举及其运作等事宜本应没有任何角色,如果特区政府按照本港法例和已经定下的公众健康措施进行选举,完全可以避免提请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作出不必要的介入。

该民间组织在声明中指出:“我们十分关注政府当局有可能利用延长了的第六届立法会任期,来寻求根本地改变现行选民登记资格中在香港“通常居住”的法律要求及选民必须亲身在香港投票的规定。在现时的社会气氛中,政府、选举管理委员会及选举事务处要处理一系列复杂及极具争议的选举制度修改,只会增加管治困难。”

声明又忧虑,政府取消9月6日选举的决定遗留一连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处理不善的话对选举公正可以继续造成更严重的扭曲和损害。这些问题包括过往曾有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DQ)的参选人有权提出选举呈请,但根据立法会条例,选举呈请必须于选举结果刊宪后的两个月内提交,这是否意味今次12名被DQ的参选人将失去提出选举呈请的基础?此外,既然选举已经被政府腰斩,当局有何理据要求参选人继续完成申报“选举广告”或“选举开支”的责任?目的为何?

选举观察计划认为,政府在未有周详考虑下突然宣布取消选举,导致选举公正不断受到缺乏完整法律及政策基础的决策过程所损害,故此必须重新考虑并作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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