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30 August 2020

【香港人的存在危機.3】憤怒還有什麼意義?

全城穿黑衣,反抗鬥爭,是因爲我們憤怒和痛心!我們繼續無悔抗議下去,因為在我們心中的怒火和痛苦不能抹去,不能忘記也不敢忘記。

我小學就讀官立小學,住在官涌街市。同學多是街市小販的子女。在學校我算是個好學生。五年級時有一天下課,排隊出班房時我玩弄身旁黑板的白粉筆,被訓導主任看到。他説我不守規矩,要被罰打二十手板。打在掌心當然是痛苦萬分,眼中有淚,但我沒有哭出來,只有憤怒: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得到這樣的懲罰?雖然這是發生在差不多六十年前,但歷歷在目,不能忘記。

為什麼我憤怒?如果我的確做了錯事,被老師發現而被罰,我應該慚愧,知錯,該打二十手板。但我覺得我沒錯,不應受罰,不公正被打而受無辜痛苦,所以憤怒。

這件兒時往事,比起一年來香港年輕人被黑警武力強暴打壓,被打到遍體鱗傷,我那二十下手板,是微不足道!同時這是個人的小事,比較我們幾百萬人的憤怒,不值一提。

港共和北京以警暴,謊言,倒行逆施的政策,將香港謀殺了。從去年年初開始到今天,差不多每天都令一切有思想良知理性的香港人見證無比荒謬的事件,悲憤莫名。7.21、8.31 等無數罪行已有不少政論批判,不需要我加一言。我關心的是:憤怒有什麼意義?

憤怒是人類最日常不過的情緒之一。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我們或會發脾氣,碰到他人對我們有不合理、對我不公正的對待,過份的指責,我們會發怒。如對方道歉認錯,我們便原諒了他,事件便處理了。但對方不承認錯誤,因為他的不正當手段令我們痛苦的事件便不會隨便過去,我們的憤怒便藏在心裡,或轉變為仇恨,希望報復,一天對方不處理對我們的傷害而道歉,我們的怒火永不熄滅。

個人恩怨,群眾間怨恨,種族仇恨,國與國戰爭帶來的浩劫,人民痛苦之餘便是憤怒和仇恨。人類歷史中充滿無數因憤怒而產生連綿的災難和悲劇。盼望人類永久和平只是幻想,因為心中有憤怒仇恨,沒有辦法擺平。我們應該憤怒嗎?

憤怒的負面思想

古希臘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劈頭第一句便是憤怒:


「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基琉斯 (Achilles) 的憤怒 — 他的暴怒招致了這場凶險的災禍,給阿開亞人帶來了受之不盡的苦難。」

西方文學便是從憤怒開始!希臘和特洛城十年戰爭帶來殘酷,悲痛,殺戮,仇恨,全部都是負面的事情。憤怒只會帶來災難痛苦。

是故基督宗教將憤怒列入七罪宗之一,因為憤怒引發其他惡行,是罪之源頭。新約聖經耶穌指出憤怒之不可接受,在馬太福音説要愛你們的仇敵。孔子訓人以德報怨,去掉憤怒。 佛家當然以憤怒為我執之毒,去除憤怒仇恨才能覺悟。

羅馬時代斯多亞學派的塞涅卡 (Seneca) 的專著《論憤怒》是西方古代最全面討論憤怒問題的哲學著作。依塞涅卡,憤怒是種瘋狂,將人的理性覆蓋,有憤怒便永遠得不到平靜心境。如果我們不能控制憤怒,我們便如禽獸一樣,沒有自主性,我們應順理性而生活。憤怒破壞我們的判斷能力,所以我們不要憤怒,不要讓外在事情,無論是多不合理或荒謬加諸在自己身上,因為這些事情與我的幸福無關,是以不動心 (apathia) 為指標。治療憤怒有兩種方向,一是我們不生氣發(抵制憤怒);二是我們生氣時不做錯事(克制憤怒)。憤怒是非理性的,因此是不道徳的,與人生沒有價值。

如果我們相信能上面提及中西哲學宗教對憤怒的負面思想,我們真的要放下怒火,接受命運。人間的一切苦難罪孽不能透過憤怒報復解決。承認「真相」吧。

亞里士多德的憤怒藝術

但哲學史上還有對憤怒不同的看法。亞里士多德便認為憤怒有其正面的意義。憤怒不是壞事。他對憤怒定義為對重大傷害的痛苦反應;由於這種傷害是被錯誤和不合理地施於被害者,因而被害者感覺憤怒,而要求平反或報復,同時希望冤枉我們的人最後得到報應。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個人缺乏憤怒,他就會冷漠,如果過於憤怒,便變成狂暴。當然單靠憤怒並不能解決問題,但能夠將解決問題意欲的情緒維持下去。憤怒不是問題,而是如何將憤怒情緒引導到改變事情的意欲中,讓事情變得更好;要好好的控制憤怒,對應該發怒的事情發怒,以正確的理由對不公義的事情憤怒,這就是亞里士多德的憤怒藝術。

我不贊同對憤怒的負面分析。我們不能面對不公義和荒謬採取冷漠無情如斯多亞學派的態度;不能說「上帝歸上帝,凱撒歸凱撒」便將地上的殘暴埋歿下去,不能簡單的説以德報怨便將憤慨平息。依孟子所言: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面對不公義而無憤怒,非人也。

我相信憤怒至少有三個正面的意思:

1. 當我們被冤枉,被不公義打壓時,憤怒是必要的,這是保護我們的尊嚴。

2. 對錯誤和不公義的行為而出現的憤怒是認真對待不公義的必要條件。

3. 憤怒是與不公義鬥爭的重要部分。

如果我的憤怒分析是對的話,我們抗爭的動力不會因打壓或時間改變的。因為我們心中的憤怒不會平息。正如我們不會忘記上世紀納粹殘殺猶太人的事實;也不會忘記六四屠城的慘劇。納粹戰犯最後在紐倫堡審判才能將猶太人和世人的憤怒平息下來。現時每天發生荒謬絕倫的事情是提供我們憤怒的燃料。如果正義審判不來臨,我們心中的憤怒肯定不會滅亡。



附註: 這篇文章不是學術論文,不具註釋。文章中提及的觀點,可參考下列數書:

1. Seneca, “On Anger”有不同英文和中文版本
2. Robert Thurman, Ang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3. Martha Nussbaum, Anger and Forgivenes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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