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為了保護警畜徐岸暘的婚宴,大批警渣大舉出動。深夜,一名青年從尚德停車場離奇墮下,當救護車接報到場後,警渣以封路為由,拒絕救護車入內對重傷青年進行救援。最後事發逾廿分鐘,才有救護員成功到達現場。
2019年11月8日,半年前的今日,周梓樂同學經數日搶救無效後去世,享年二十二歲。
事後,香港警渣不但否認有阻礙救援,同時否認事發時停車場有警渣存在,惟其謊言被一連串證據推翻。創傷科專家亦指出,周同學「右邊盆骨的髂骨翼骨折,內髂動脈撕裂,估計盆骨傷勢是從側邊受壓(lateral compression)引致;而手腳沒明顯傷患,也沒有被子彈射中或被棍打過的傷痕」,估計「墮樓前已失知覺」。
半年過去,案件沒有半點進展,因為兇手正是香港警察,他們當然不會面對。
我知道,很多證據都已經被毀滅,真相可能永遠沒有水落石出的一日。
不知道從公開的資料中夠不夠說服大家,但我是確信,周梓樂是被香港警渣所謀殺的。
從那天開始,我們的口號由「香港人加油」、「香港人反抗」,變為「香港人,報仇」。香港警察親手殺害了我們的手足,制度不彰,公義不顯,報仇是理所當然。
「香港人報仇」其實是好高規格的口號,也不能只是流於口號,因為牠們是切實地殺害了我們親友的仇人。
自此之後,有些手足向著更高規格的裝備發展,有槍有炸彈。每次有警渣說發現爆炸品或在邊位邊位手足身上搜到有槍,直播中的網媒底下,總會有堆人留言說「插贓嫁禍」、「自編自導自演」之類,其實我每次都想說:他們是真手足黎,也不全部是警渣在做戲。
過去數月的探監經歷中,其實探的有堆手足都是同槍或炸彈有關,他們經常笑言:「預左割啦,我咁癲」。其實我一路都想講,如果佢地真係做左,行埋未行到果步,其實一定唔會割,至少我一定唔會割。
自從周梓樂那夜,香港人要報仇,是一個實在的任務來。香港警畜是實實在在地謀殺了我們一位手足。或許是多位。
如果香港人報仇,不再是口號,而是真的有手足做了,一定不割。
當然,發生了之後,事態會怎樣發展,其實無人會知,可能會更差,可能立即新彊化,但也沒法子,也完全想不到確實的原因去阻止:香港是無可避免地朝著新彊式的一國一制前行,差別、有變數的只是過程會是如何而已。無理由會把罪名怪罪落真的落實「香港人報仇」的手足頭上。
同理,其實立會過半的話,我敢肯定其實結局必然會更差、香港的下場必然會更糟糕,所謂過半會更好,一定是在說謊:北京的報復必定來得更快更直接,一國一制一定是加速前進。
咁係咪因為要避免局勢即時惡化唔做、唔爭取35+?
對我來說,周同學被殺之後,很多事情都已經失去回頭的空間。也不是時間可以解決,半年過去,傷痛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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