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July 2014

觀點:中國維吾爾政策失敗的主要因素

美國馬里蘭霜堡大學教授 馬海雲

在討論中國和維吾爾人的關係話語中,中國的民族政策經常被提及。中國共產黨在1930和40年代借鑒和模仿了前蘇聯的民族政治。中共建政後進行了系統的民族識別、民族區域自治的實施、以及各級民族機構(如國家民委)的建立,以期解決中國的民族問題。
中國的民族政策本質上是一種政治制度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服務體系。或者說,是中國少數民族地區的民政部門,來解決少數民族相對落後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少數民族的權利自此之後基本上通過民族政策來界定和實施,如優惠的食品補貼、高考加分以及相對寬容的計劃生育政策。

民族替代公民

中國的民族政策本來是對中國基本大法如憲法的補充。但是,民族政策在地方上的實踐在某種程度上忽略甚至取代了界定中國少數民族(以及多數民族)作為中國公民的基本大法,尤其在民族關係緊張的自治地區更是如此。
中國的基本法律制度,儘管不盡完美,但在內地卻保障了基本大法賦予漢族公民的基本權力。在少數民族地區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在漢族地區實施中國的基本大法實施上導致了中國法律實施的二元分化。
這種二元分化的法律實施製造出這樣的假像,即作為文化群體的漢族卻成了代表中國的政治國族:漢語、漢 服、漢文化、漢俗等在各級地方官員那裏儼然成了中國的表徵。所謂中華民族是多元一體的論述和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事實被地方政府和官員的大漢族主義所 取代。少數民族的獨特文化、語言、服飾、體徵等成了地方政府維穩對象和發財致富的各種項目。
這種二元分化最嚴重的地區當屬新疆。在討論新疆的分裂主義勢力時,一個忽略的最大推力其實就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強力部門,他們巧妙地綁架了國家,分裂了少數民族作為特殊文化群體和中國公民之間的統一性和關聯性。

地方作為中央

新疆漢人和維吾爾人之間的關係不時出現緊張
這種在新疆二元分化的政策在異化維吾爾族方面自1990年代以來就已見端倪。在王樂泉主政新疆期間,維 吾爾族作為中國公民的情形急劇惡化。烏魯木齊政府不但沒有貫徹中國的基本大法,反而通過了一系列地方法規來限制維吾爾人的宗教實踐和社會聚會。這些涉及民 族問題的地方性法規既沒有通過全國人大的認定和監督,也沒有國家民族的協調和參與,甚至缺乏在中國社會的公開討論。它只是反映了地方特色甚至領導意志。這 種以國家安全和主權而構築的地方性法規構成了新疆獨具特色的官方分裂主義。
其實,試圖軍管新疆的最終企圖是近代新疆各個軍閥的夢想。民國時期的新疆軍閥早已精通如何在這一邊界民族地區通過控制宗教來製造緊張甚至衝突以便鞏固大權。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90年代的新疆的維吾爾人和政府的關係急劇惡化,導致了諸如1997年伊寧事件那樣的惡性衝突。二元分化的法律實施、新疆的軍閥遺產以及中國國家家級別機構的缺失表明烏魯木齊(而不是北京)在制定徵對維吾爾人的政策方面和反恐運動中充當了領導角色。

由外而內

9/11攻擊以及美國的反恐戰爭在某種程度上是為烏魯木齊的維吾爾政策背書。北京和華盛頓將東土耳其斯 坦伊斯蘭運動列入恐怖主義組織名單坐實了烏魯木齊自90年代就已實施的反三股勢力的鬥爭。當中國在9/11之後在公安部成立反恐協調小組之後,烏魯木齊已 實施多年的反三股勢力的努力便升格為國家意志和政策。
昆明火車站售票廳
今年三月昆明火車站發生砍人事件,造成29人死亡。
美國在阿富汗的反恐戰爭的失敗再一次證明了蘇聯的經歷:在不對稱戰爭中,失敗的都是自負的強權。更為嚴 重的是,美國在阿富汗反恐戰爭的失敗激活了中亞、南亞甚至中東穆斯林聖戰戰士的熱情。阿富汗塔利班勢力的捲土重來和伊拉克伊凡特力量的急劇擴張表明,任何 大國捲入同穆斯林的反恐戰爭,它將陷入無止盡的暴力循環和衝突擴散。
北京和昆明的暴力,這周發生的莎車的大規模暴力衝突,中南亞如白沙瓦和吉爾吉特地區中國人被暗殺綁票都預示著動蕩的到來,而中國將是這一衝突中的主角。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是北京(而不是烏魯木齊)應該思考的問題。
中國的新疆政策應該是去地方化的時候了,畢竟中國的新疆政策被烏魯木齊地方政府綁架太久了,而中國及其各族人們為此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本文作者馬海雲,美國馬里蘭霜堡大學教授,專攻中國穆斯林和伊斯蘭研究。
本文屬作者投稿,表達個人觀點,不代表BBC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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