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不是指香港悼念北京六四廿九周年的活動,而是指香港在6月4日這一天發生的事,和以這事為標誌的改變。
去年底在倫敦成立、致力於關注香港發展的人權組織「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在六四這一天,發表對當天兩名立法會前議員因在立法會大樓內非法集會而被判入獄四周的深度關注。香港觀察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說,這宗判決在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的周年紀念日發生,甚具象徵意義,它意味着「在香港,法律被用來恐嚇對手,取消立法者資格,限制言論自由」。英國前外交大臣聶偉敬爵士(Sir Malcolm Rifkind)說,「判決令人深感不安,想像一下,如果議會議員因在議會內部舉行抗議而被關進監獄」,在一個法治和司法獨立的國家或地區難以置信。
在六四晚會中,大家關注着29年前的慘劇,沒有人看到相同性質的慘劇這兩年正在身邊發生,除了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陳樞機在六四祈禱會上,除了提及六四死難者及親屬,和現時中國宗教自由的狀況令人擔憂,還特別提到:「心愛嘅香港,越嚟越似國內嘅城市,一國兩制已經走樣,司法成為政治鎮壓的工具,有理想的青年人一批批被送入牢獄,有權勢的人卻為所欲為。」他問道:「這是否像六四前的中國?」
29年前北京的六四,與香港今年的六四,正是一脈相承。同樣是一群以年輕人為主體的、為正義抗爭的人群,遭到一個專制政權的「大屠殺」,只不過現時用的不是坦克和機槍,而是為政治服務的司法。
犯案時僅17歲的「罪犯」,不判入教導所而直接收監,理由是避免向社會發出「年輕人可以為所欲為」的錯誤訊息。那麼,設立教導所的目的是甚麼?
72歲的「罪犯」以身體狀況要求減刑,法官卻以事發時被告患有高血壓、糖尿病但仍犯案,反而重判。但為甚麼不是考慮他患病而仍然參與無關個人私利的抗爭而予以寬減呢?
不過,六四這一天,民選議員被控在他們的議事地點「非法集結」而判刑,卻是陳日君說的「司法成為政治鎮壓的工具」的最具象徵性的臨界點。它是香港六四。
中國大陸在1989年六四前,還有趙紫陽,還有鄧小平也支持的政治改革。儘管欠民主,少自由,有特權階層,也有「官倒」,但社會還有點希望,因胡耀邦的蒙冤辭世而激發為自由民主的呼號,正是人們仍未絕望的表現。而六四後這29年的社會變化,權貴、貪污、錢色、污染、假劣、監控、壓榨,有如決堤的洪水,整個社會一發不可收拾地墮落。
香港六四的當事人梁頌恆在判決前的帖文說:「今天,無論結果是甚麼都好,請放棄你對法治和法庭無謂的幻想。……我們長期只依賴法官大人『生生性性』去維持着對人權的最基本保護是不切實際的期望。」「最終,正義女神的天秤只會越來越向當權者傾斜,而長劍只會沾滿了人民的血。」今天六四後的香港,也會同89年北京六四後的大陸,走上同一條路。
29年來都毋忘北京六四,當然有意義。但只有陳日君等極少數人關注香港的六四,卻是我們這城市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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