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7 March 2018

海南島跨海大橋的國際法隱憂

今年春節後期,由於中國海南海口附近發生大霧,擺渡瓊州海峽的渡海輪船暫停運行。很多從中國到海南自駕遊的汽車,返程時都在海南島上「望洋興歎」,長長的車龍好幾天才徹底疏散。這又引發海南島是否要建跨海大橋之爭議。

事實上,提出在海南島與雷州半島之間建立跨海大橋已有二十多年之久。2009年,原鐵路部、交通運輸部、海南省、廣東省聯合向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申請項目立項,媒體已經報導「中國將在瓊州海峽興建第一座公鐵兩用跨海大橋。」但到了2017年,發改委決定暫緩立項。海南跨海工程面臨的問題甚多,包括工程技術、環境保護、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等方方面面。但除此之外,一個比較少討論但未必沒有被當局考慮過的問題,就是國際法上的疑慮。

根據中國199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國使用直線基線法劃定領海基線。1996年,中國頒佈第一批77個領海基點,整個瓊州海峽都在領海基線以内,也就是說,瓊州海峽被視為內水。

    毋庸置疑,一個水域的國際法屬性是否可以被一國自行定義必然可能帶來爭議。尤其在國際法上,瓊州海峽可以被視為國際海峽。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中專門制定了「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這個章節,並為其度身訂做了「海峽過境通行權」。根據《公約》第37條,國際海峽的定義是「在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一個部分,和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另一部分之間的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定義故意留下模糊之處,也沒有列舉出哪些水道屬於國際海峽。但一般認爲:地理因素、法律因素、及功能因素都是認定國際海峽的條件。

瓊州海峽顧名思義就是地理意義上的海峽。它的西側連接北部灣,是中國與越南共享的國際水域;東側連接南中國海,同樣是國際水域,也完全符合國際海峽的法律屬性。在功能上,瓊州海峽也用於國際航運,從越南出口到中國的煤礦很多就通過瓊州海峽。

當然,某個水道在多大程度上被國際使用,一向是各國爭論某個水道是否具備功能因素的焦點。2016年,中國軍艦穿越日本的「吐噶納海峽」,中國認爲該水道是國際海峽,日本就反駁,歷史上幾乎沒有什麽國際船舶在吐噶喇海峽航行。

上世紀70、80年代,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會議正在談判國際海峽的規則時,美國彙編了一本有關美國在國際海峽問題上的立場的手冊,其中列舉了245條被視為國際海峽的水道並畫出地圖,其中就包括瓊州海峽(也包括日本的吐噶納海峽)。

在談判過程中,這份列表被廣泛引用。雖然《公約》沒有列出應該被視為國際海峽的水道,這份列表也沒有正式的國際法效力,但其認知性是相當高的。中國把瓊州海峽列為內水後,美國國務院出版的《過分的海洋要求》(The Excessive Maritime Claim)中也把中國對瓊州海峽的主張列為過分的要求,不承認其內水的地位。

國際法判例上有關何為國際海峽的判例不多,但原則上支持對國際海峽行寬廣的解釋。

案例上以1949年英國與阿爾巴尼亞關於科孚水道(Corfu Channel)的爭議最具典型性。科孚水道位於阿爾巴尼亞與隸屬希臘的科孚島之間。阿爾巴尼亞在水道自己領海一側佈下水雷,英國戰艦通過該水道時觸雷。英國起訴,國際法庭最後判決該水道為國際海峽,阿爾巴尼亞在該處(即便是在領海内)佈雷妨礙航海自由。

其實,該水道並非常用的國際水道,對繞過其小島的路線,所縮短的航程也很有限。較之瓊州海峽,無論地理原則、重要性、還是便利度都更算不上國際海峽。雖然科孚水道兩側隸屬不同國家,與瓊州海峽不能類比。但中國專家在論證吐噶喇海峽是國際海峽的時候,也同樣引用了科孚水道的例子。可見,如果不持雙重標準的話,若擺上國際法庭,瓊州海峽很大機會也會被視為國際海峽。

在國際海峽建起跨海大橋,就有可能違反《公約》中的有關航海自由的規定。事實上,國際上提出在國際海峽上興建跨海大橋的計劃不少,但大多面臨重大爭議。

最有代表性的是上世紀90年代初,芬蘭反對丹麥要在位於波羅的海通往北海的必經之路——丹麥的大貝爾特海峽(Great Belt Strait)上建大橋的案例。芬蘭認爲,丹麥在國際海峽上建大橋,妨礙航海自由。丹麥則認爲,它設計的大橋清空高度為65公尺,已經足以讓船隻通過。芬蘭再反駁,即便這個高度能讓現時的船隻通過,但難保以後船隻不比這個65公尺高,所以這樣起大橋還是妨礙航海自由。芬蘭把丹麥告到國際法庭,但最後丹麥給了芬蘭一筆賠償金,兩國達成和解。

隨後,丹麥與瑞典計劃在波羅的海通往北海的另一條通道松德海峽(Øresund)上建大橋,以連接哥本哈根與馬爾默,又遭到國際反對。最後,大橋方案改爲了橋樑加隧道方案,在海峽中央一小島到瑞典大陸的一段水道用隧道,維持水道開放,才平息國際爭議。此外,麻六甲海峽大橋、巽他海峽大橋都受到批評而無法立項。(參考Hugo Caminos& Vincent P. Cogliati-Bantz(Ed)The Legal Regime of Straits: Contemporary Challenges and Solutions, Chapter 9 「Striking a balance between the sovereignty of Statesbordering straits and the right of transit」)

中國當然大可不顧國際法原則,堅持瓊州海峽為內水。但這對中國的國家戰略的負面影響不可輕視。首先,不顧國際法原則地行單邊主義,本身就是對中國推行「全球化」,強調「中國是負責任的大國」的背離。其次,中國在實施其海洋強國的目標時,又多次強調利用「國際海峽通行權」,進出其他國家的水道。最主要的例子有兩個。

第一是日本群島與琉球群島之間的各水道

中國需要利用這些海峽進出太平洋。因此必須保證日本維持水路的暢通。除此之外,中國還希望通過「國際海峽通行權」,避過「無害通過」對武裝船隻所做出的限制(比如在無害通過時,潛艇必須上浮),也可以無限接近日本沿岸方便刺探情報。

中國還認爲,除了日本法律定出的五條國際海峽外,其他群島間的水道也是國際海峽,中國統一有國際海峽通行權。上述2016年中國情報艦在日本吐噶納海峽附近進入日本領海的事件中,中國強調自己行使的是「國際海峽通行權」而不是「無害通過」,雖然吐噶納海峽並不在日本定義的五條國際海峽之内。

第二是美國的阿拉斯加島鏈中的各水道

中國最近發表了北極政策白皮書,要打造「冰上絲綢之路」。但中國與北冰洋不靠邊,必須通過美俄共同控制的白令海峽。在通過白令海峽之前,從北太平洋進入白令海,還要先穿越美國控制的阿拉斯加阿留申群島之間的諸水道。

如果美國以這些水道是美國的領海為由,不讓中國通過的話,中國的冰上絲綢之路就被攔腰截斷了。即便美國讓中國「無害通過」,也不能滿足中國的需求。比如,2015年9月,中國戰艦穿越塔納加水道(Tanaga Passage)從白令海進入北太平洋。美國認爲中國行使了無害航行,但中國強調自己行使了「國際海峽通行權」。

這些事例,都説明中國非常需要國際海峽的暢通。但中國在這個問題上如果採用雙重標準,就難免讓國際質疑。中國強調「世界是通的」,就不能「別人的地方是通的」,而「自己的地方就不能通」。

以此看來,在瓊州海峽起跨海大橋,確實有國際法上的疑慮。在「中國崛起」的關頭,這些動作會引起比平時更大的反響。對追求全球霸權的中國來説,未免得不償失。或許,過海隧道或者至少大橋加隧道的方案更可行,但這樣可能會帶來額外的工程資金的困難。看來,在瓊州海峽起大橋的方案會被繼續擱置。



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s://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8/03/blog-po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