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 November 2014

练乙铮:香港的“占中”一代

香港——香港于五周前开始上演“占领中环”运动,这场戏剧性的开局最终以警方对手无寸铁的学生随意使用警棍、胡椒喷雾及催泪弹,促使这些参与亲民主活动的年轻抗议者获得大力支持而结尾。数百名示威者,有时是数千名,依旧占据香港的几个交通要道,在整齐多彩的帐篷中露营。
警 方暴行意外地迎来新社会政治力量的惊人崛起。这个被称为“占中一代”的力量都是80后,他们基本上都是学生和年轻工人,其中很多人都是专业人员。他们致力 于民主运动,对北京方面保持深度警惕,与包括“占中”运动的最初支持者及香港泛民主派——已知的亲民主阵营——的坚定分子在内的长辈相比,他们的地方主义 色彩更浓,对内地人的文化认同度更低。
上周,当高级政府官员与抗议者就政治改革举行对话时,五名大学生及运动领袖获邀作为代表参加对话。双方的客套无法掩饰隔代人之间的对抗,会谈最终没能消除鸿沟。
官 员们拒绝了学生们的要求,即独立的公民组织可以提名2017年香港最高官员——行政长官的候选人。官员们逐字引述了北京最近做出的规定,坚称潜在的候选人 首先必须经过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的审查,这1200人选自基本上支持北京的特定利益团体。学生领袖和广大公众对此都不满意。
这个僵局似乎并不容易打破:政府似乎不愿再次使用武力终结“占中”运动,而学生则不愿让步。
发 言人传达了北京方面的态度,解除了之前的担忧,即人民解放军会到达现场制造第二起天安门事件。中国政府进行自我克制,原因非常明显:内地控制的公司在香港 股票市值中占60%,共产党太子党在香港拥有很多私募股权基金和高端房产。他们不愿看到香港出现大屠杀事件,这可能导致资本外流,资产市场崩溃。
抗 议者似乎非常坚决。与他们的父母及祖父母不同,大多数抗议者都是在这个受到良好治理的城市的中产阶级家庭中长大,而且他们的成长时期被广泛认为是香港的黄 金时期——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1997年回归中国。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见识广博,强烈鄙视他们看到的内地情况:一个威权政府——腐败、野蛮、缺乏法 治,被一群在很大程度上充满拙劣的、自以为是的爱国主义思想的精英控制。
近些年来,内地经济势力的入侵使这些年轻人进一步疏远,这种势力和 其他因素一同将房价推到极高的水平,内地移民不断增加,年轻的香港人认为政府对他们的优待剥夺了当地人的教育机会、医疗保健及其他福利待遇。他们愤怒地看 到,曾经满足自己日常需求的小店,变成了高端商店,服务富有的内地游客和水货客,这些人有时被叫做“蝗虫”。事实上,香港年轻人的就业和收入越依赖内地经 济,他们就越痛恨北京。
而在更广泛的民主运动本身,也横亘着一条代沟。在30年左右的时间里,最大的亲民主党派的领导人一直支持以一种温和 的方式与北京对抗:通过对话进行抗争,同时接受内地对香港的统治,以换取更多民主方面的承诺。鉴于北京最近在2017年选举问题上的强硬举措,前辈们的策 略在“占中一代”眼中已经变得一无是处:它们放弃了太多,却什么也没得到。这一代人把不服从作为起点。
这扩大了泛民主派和统治阶级之间的鸿 沟,也解释了这场运动的情绪再次激化的原因。令情况更糟糕的是,行政长官梁振英站在政府这一边。长期以来,许多人一直认为梁振英比一些守旧的共产主义者更 加强硬和充满争议。当地商界和政府的关键人物中,几乎没人支持梁振英。实际上,在他担任行政长官的两年多里,香港社会在各个层面在政治上都进一步分化。
如 果梁振英能立即满足香港人的需求和渴望,或者知道在北京如何表现得圆滑老练,他或许能找到一个解决目前僵局的办法。中国现有的一些选举法规,虽然很少得到 应用,支持由公民团体和立法机构成员的提名形式。如果这些规定的实施范围延伸到香港,只需要100名注册选民或三名香港议员,就可以提名一位行政长官的候 选人。不过,似乎没有人可以说服北京让港人使用这种做法。
目前来看,“占中”运动似乎已经进入均势。在警方和抗议者试探对方底线的过程中,被占领的地区时而扩大,时而缩小。“占中”者已经优化了轮岗制度。的士司机现在知道如何避开被阻断的道路。在受影响的区域,商店里又有了生意。一种新的常态已经形成。
这 种状况可能持续到明年春天,届时,香港政府将向议会展示政治改革法案,而议会上的亲民主派拥有足够的席位否决它。如果他们这样做了,北京已经发 话,2017年将通过1200人组成的特殊利益团体选举,就像2012年选举梁振英一样。这样的选举毫无疑问处在亲政府阵营的掌控之中,也会引发公众的更 多不满。
当“占中”运动最终结束——无论是被迫还是自决——且活动领袖兑现服从逮捕的承诺时,亲民主的一代香港人将崛起:他们年轻,有活力,无所畏惧,不屈不挠。这将是北京的政治财阀及其在香港的使者难以应对的一支力量。政治领域将从此改变。

练乙铮是香港经济和政治议题的专栏作者。



from 纽约时报中文网 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41103/c03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