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 March 2014

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九位国会议员 致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

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
CECC Contact: 202–226–3766


2014年2月27日
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 的九位成员致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中国当局升级打压和平行使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和宗教自由等国际认可权利的公民表示严重关注。他们呼吁习近平主席结束这样的打压,释放所有受到不公正关押的中国公民。这封信由委员会主席施罗德布朗参议员(Sherrod Brown)、委员会共同主席克里斯多夫史密斯众议员(Christopher Smith)、卡尔莱文(Carl Levin)参议员、弗兰克沃夫众议员(Frank Wolf)、马克麦道斯众议员(Mark Meadows)、罗伯特彼滕格尔众议员(Robert Pittenger)、提姆西沃尔兹众议员(Timothy Walz)、玛尔西卡普特尔众议员(Marcy Kaptur)、以及迈克尔洪达众议员(Michael Honda)签署。信函全文如下:
                                                                      



                                                                            2014年 2月21日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亲爱的习主席:
我们谨以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成员的身份致信与您,以表达我们对于对个人和平履行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受到日渐恶化的镇压的深切关切。我们深信此种镇压违背了中国对于国际人权标准所承担的义务,并质疑中国政府对应予遵守的国际规则、和对尊重法治所作出的承诺。
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已经密切注意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遭到骚扰,禁锢及监禁。这些公民远不能对国家利益构成任何威胁,他们只是以和平的方式去支持他们相信能够促进中国社会的目标,而且在一些事情上贵国政府也已公开表示过支持。他们对于少数民族政策表达了自己的关切,在诸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平权问题上和平组织或参与了示威,要求官员财产更大的透明度以对抗无处不在的贪腐,主张中国批准国际人权及政治权利公约,以及抗议对于中国一家主要报纸的审查。


在这些被针对性镇压的人群里最为突出的是法治倡导者许志永, 他在2014126日, 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处四年监禁,还有其他很多人因为试图和平表达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及结社自由而被指控“扰乱公共秩序”,或因“非法集会”,“制造混乱”,或因“颠覆国家政权”诸如此类的罪名被判刑或即将受到审判。这些人包括律师丁家喜,民主倡导者张林, 李化平,赵常青,黄文勋,袁小华及袁奉初;反腐败、争取政府透明的倡导者张宝成、马新立、袁冬、刘萍、魏忠平、李思华及刘家财;还有人权倡导者杨茂东(即郭飞雄)、孙德圣及刘远东。
其他公民如曹顺利,则已因寻求更多关于中国人权信息或因要求参与起草中国人权报告的起草工作而被惩处,而该报告是中国政府在2013年10月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关于中国的一般定期性审查。
在中国政府提交的一般定期性审查报告中声称它“对发展少数民族人权事业给予了极大的重视”,而实际情形是,贵国政府在继续惩处那些要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人。在2014年1月,北京的安全官员监禁了维吾尔学者,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伊力哈木土赫提,他是一位和平的,有思想的保护维吾尔族权利的人士,同时寻求促进维吾尔族和在中国占绝大多数的汉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大约在同一时间,中国当局也拘禁了相当多的年轻的维吾尔人,包括Mutellip Imin, Atikem Rozi, 以及 Perhat Halmurat, 他们曾经是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或维护伊力哈木土赫提先生建立的网页的志愿者。


我们还注意到中国当局对中国公民参与宗教信仰自由活动的持续性的骚扰。最近的一个事例,是河南濮阳市南乐县公安局官员对被政府制裁的三自会教堂进行了持续长达一个月的镇压,此次镇压起始于对教堂牧师张绍杰及至少其他20余人在201311月份的拘禁,镇压封阻了通往教堂礼拜的路途,并对在家中的教会成员进行骚扰,对支持被监禁人士的个人实施殴打,还有其他形式的滥权。
在上述每一个事例中, 中国官员的行为都违反了在国际法下中国应予承担的义务,也不符合中国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世界人权宣言(UDHR)在第18,第19和第20条中规定的言论,宗教,集会及结社的自由权利和义务,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成员的中国,最近刚刚被选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因而对维护人权负有特别重要的责任。
世界人权宣言(UDHR)允许国家在非常狭小和有限的范围里限制这些自由,但是中国官员的做法已经远远超出此种范围。依靠过度广泛模糊的刑事指控诸如“扰乱公共秩序集会”或“非法集会”,官员们锁定和平示威者和那些不同观点的表达者,而后两者并没有显露会威胁国家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事实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已经清楚表明对于“政府政策的讨论和政治争论”以及对于“和平示威或政治活动包括和平和民主”的限制是与宣言第19条的规定相抵触的。还有,中国宪法第35,第36及第41条提供了对于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自由及结社自由的权利,以及对于公民批评自己政府的权利。
与这些问题同等严重的是滥权。官员们处理这些案例期间使用酷刑,否定应有的法律咨询途径, 不给予被告辩护律师合理的审阅案件材料的时间,拒绝辩护律师传召证人,不按照中国法律条文的规定,限制他们对于自己的辩护而分别审理卷入同一指控的被告人,以及审结秘而不宣。总而言之,目前的镇压估计有大约150名维权人士被抓捕,包括新闻记者,知识分子。与此同步进行的,还有对互联网和新闻媒介加强审查。


同时,那些志同道合在过去追求用和平手段鼓励对于人权,民主改革,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的人士仍然被囚禁,他们包括人权律师高智晟和2010年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高智晟因为支持宗教少数群体,帮助工厂工人和失地农民,长期忍耐不可言说的折磨,但是在三年缓刑即将到期时,在2011年被中国当局收监。刘晓波现在仍在服刑,因为他支持民主的写作和呼吁政治改革以及对于人权保护的《08宪章》的参与而招致11年刑期。刘先生的太太刘霞,则仍被软禁于北京家中,精神创伤日益严重, 虽然她没有被控以任何罪名而且中国政府说她是自由的。根据最新统计,本委员会记录在案的事例已经超过1200位在中国因政治或宗教致罪招致狱禁的人士,包括民运人士王炳章及彭明,西藏活动人士洛布桑增,还有陈克贵,他是法律活动人士陈光诚的侄子。
在贵国政府2012-2015年全国人权行动计划中,中国公民被承诺他们将享有言论自由,信息自由,宗教自由以及公平审判,少数族裔权利将得到保护。我们敦促您以良好的行动来终结目前的镇压,给那些不仅仅是那些在近期受到打压中的人而且还有所有被不公平监禁的中国公民恢复自由。中国在国际社会里的地位不仅仅取决于其经济上的发展,还取决于对基本人权的保护。

英文原文链接,由网络志愿者翻译。未经校对,无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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