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1 August 2013

“中间力量”缘何成了政治夹心层?

最近,公盟许志永被拘押事件引起的社会反应复杂。该事件既标志着执政者对“中间力量”的打压与拒绝,而推特圈对该事件的反应则表明“中间力量”同样受到政治反对派的排斥。
以中产阶级为假想社会基础的“中间力量”成了两头不讨好的“政治夹心层”,其实是支撑“中间力量”的三个政治幻觉先后消失后的必然反应,
*政治幻觉之一:中产阶级壮大后必然产生权利要求*
“中间力量”这一词汇曾在20世纪40年代国共内战时期出现过,指代由各民主党派组成的“第三势力”。当时国共逐鹿中华,谁得到第三势力的支持,就意味着谁得人心。不过,这一词语用于今天则不同于当年,意在表示主张者只是要求“改良”或者“改革”,使用“中间路线”一词,是指其政治上既不同于执政者坚持不改,也不同于激进革命者推倒重来。
从社会变迁的角度来看,这种主张并没有什么错,因为可以避免大规模的社会动荡,以及革命带来的“翻烙饼”效应。但这种主张要得以实行,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当政者愿意接受改良主张。尽管这一前提条件至今还未具备,但有三大政治幻觉一直在支撑“中间力量”行动。
第一个幻觉是“中产阶级队伍将日益壮大,随着人数的增多,他们对政治权利的要求将会被提上日程”。这个幻觉自2008年以来逐渐破灭,由于中产(尤其是外企白领)失业增多,在收入减少的同时税收负担却在增加,加上新增的高校毕业生由于就业艰难,中产之梦难圆,导致中产人数只能维持在3亿多左右。
但中产人数没有增加并非关键,中产阶级缺少形成政治力量的自组织能力及参政意识才是关键。以笑蜀提出的“中间道路”为例,他要求在中共控制的政治社会之外,“凝聚整个中间社会的共识,集结整个中间社会的力量,形成最大限度的合力,倒逼中国转型”——“整个中间社会”这么庞大,从他本人及许志永,直到大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医生、中小企业主、影星歌星等全都属于“中间社会”,这些人的政治共识是什么尚且不清楚,又从何凝聚共识?在中国这种高度政治化、经济高度依附于政治的社会里,许志永提倡的“新公民社会”又要如何才能够从政治社会里剥离出来?白天上班所有人都生活在政治社会里,晚上就算是天天“同城饭醉”,也无法完成这种“剥离”。

*政治幻觉之二:党内改革派是中间力量的政治同盟*
党内改革派或称“体制内健康力量”的存在,以及这种力量将与中间力量在政治改革上形成同盟,几乎是中外共识。我在“中国改革的得与失”(2002年发表)虽然指出这种力量并不存在,不但没改变这种幻觉,文章还被人冠上刘亚洲的之名,以证明党内改革派的存在。幻觉鼎盛时期是2008-2011年。在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那一年,波兰的“共产时代异议人士”代表米奇尼克到访北京,知识圈为其举办了一次小规模座谈会,提出“只有依靠党内改革派才能实现非暴力转型”,该建议被上升成中国今后和平转型的指南,引发了一场争论(见为了共同的家园 ――关于米奇尼克北京之行争论之我见)。我当时提出的问题之一是“党内是否真有改革派存在,如果存在,这个派别的代表人物是谁?对方没有回答,但在约两个月之后,总理温家宝发表一番带有政改词汇的讲话,使他在后来的两年内被认定为“党内改革派”的代表人物”,人们用放大镜从温的讲话中寻找着改革希望,直到《纽约时报》报导他的家族拥有27亿美元的巨额财产为止。
许志永被拘押后,笑蜀因声援也被抓至局子里关了48小时后释放。他在接受法广的采访时称“体制内没有什么健康力量”。笑蜀一直认为“党内改革派”不仅存在,还可以依靠,他的失望,表示他在说话时深感这一政治幻觉在破灭。
*政治幻觉之三:国际社会的支持将对中共造成压力*
这个幻觉产生有事实基础,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美国的推手作用世所共知,即使在阿拉伯世界的茉莉花革命中,美国与欧盟也给予不少助力。但行之于中国,却又不幸成了幻觉。
中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曾提出“依法治国”的口号,并于1997年至1998年的美中峰会确立了从人权到法治的方针,美国从中看到了和平推进中国民主转型的前景。自2000年至2010年,美国多方资助中国的人权与法治项目。为了让中国政府放心,这些项目选择了政府机构、人大及其他中国政府信得过的机构作为资助对象。“美国基金会对华援助究竟花落谁家”一文引证美国基金会中心数据库的统计,2002年到2009年间,美国基金会对华援助约有四亿三千万美元(不含港澳台),其中捐助给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官方NGO的分别占 44.01%、25.38%、16.62%,这三部分援助占到了总额的86.01%,而草根NGO获得的捐助只占5.61%。
尽管如此,中国政府对美国这种温和的推动还是很不放心 。2005年,中国国家安全机构认为这些合作项目是美 国安放在中国的“特洛伊木马”,目的是在中国策动“颜色革命”,使这些合作无法进行下去。欧盟等因经济危机对中国经济高度依赖,早就放弃了人权方面的努力,美国近几年只剩下一个流于形式的人权对话。
笑蜀认为许志永的“新公民运动”代表了“整个中间社会”,实有高估之谦。该运动无论从人数还是政治诉求来看,与“整个中间社会”的“共同政治诉求”相差甚远。张雪忠在“条条大道通罗马——就近期政治论争与友人的一次对话”等文中已经对笑蜀及许志永的新公民社会提出善意的批评。我对此的看法是:在中国现在社会活动空间被挤压至接近于无的状态下,许志永等人当然也可以用这种温和方式进行政治实验,但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考虑:第一,中国是否有一个已经达成政治共识的中间社会?假如没有,则进入第二个问题,这个中间社会要如何才能组织起来,无组织力量没有办法“倒逼”强悍的中共政权转型。第三,这个中间力量要如何才能取得其他政治力量的支持?
上述三个问题,是中国人完成自组织化的第一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政治博弈,没有完成这第一步,是无法走上第二步的。


from 何清涟美国之音中文博客 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3/08/xu-zhiyong-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