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9 December 2011

憤怒的農民 香港土地爭議

香港農民的地位是兩岸三地中最差的,他們的權利和命運只能任由地主(原居民)、地產商和政府來決定,沒有任何話語權。在未來加速發展新界的政策下,農民將面對連串滅村、喪失土地的厄運,同時亦使新界這個曾經作為香港農業基地、農地儲存量最為豐厚的地區,無可避免地步向衰亡。

 

文/雨文

一邊廂,香港新界原居民在鄉議局支持下,強烈反對政府合法清拆當地丁屋的非法僭建物而準備與政府對簿公堂;另一邊廂,新界十多條村、數以千計的農民(非原居民)被逼遷離世代居住的土地,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輿論關注。同為新界人,兩者為何有如此大的差別對待呢?
與內地和台灣不同的是,在香港特區政府重商輕農的政策下,香港農業的存在價值必須由農民自己來捍衛,但是「原居民」和「非原居民」的身份決定了他們的權利和命運,使他們成為最弱勢的一群。土地運動人士指,香港農民的地位是兩岸三地中最差的,他們的權利和命運只能任由地主(原居民)、地產商和政府來決定,沒有任何話語權。在未來加速發展新界的政策下,農民將面對連串滅村、喪失土地的厄運,同時亦使新界這個曾經作為香港農業基地、農地儲存量最為豐厚的地區,無可避免地步向衰亡。新界菜、本地瓜果這些長久以來讓市民吃得安心的食物,將無奈地成為港人的集體回憶。

11月28日,約1,500名憤怒的新界原居民聚集在位於沙田的新界鄉議局大樓前,焚燒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紙紮公仔和寫有「林門鄭氏」的紙棺材,並大撒冥錢要求她「血債血償」。他們激烈的反政府行為,不是為了要捍衛家園或者保護賴以維生的土地,而是為了阻止政府合法地清拆新界數以萬棟丁屋(小型屋宇)的非法僭建物,這個措施早在市區實行多年並獲得公眾認同。不過,代表原居民利益的鄉議局卻指政府的清拆行動漠視原居民的傳統權益,揚言要包圍政府總部,並鼓勵原居民就清拆令提出上訴。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認為,鄉議局此舉是公然教唆村民違法,「鄉議局和鄉事委員視法律如無物,令人好遺憾」。

相對於原居民,新界十多條散村(非原居民村)、數以千計的農民,卻正遭受被地產商和政府迫遷面臨滅村的危機,求助無門。鄉議局、原居民對此不聞不問,任由這些世代以務農維生的農民自生自滅。

位於屯門的紫田村屬非原居民村,有半個世紀歷史,全盛時期有逾200人聚居,村民以務農維生。政府早在1999年決定開發包括該村在內的地段,興建五千個公屋單位。不過,有關計劃一直遭到當地村民反對,並指政府的特惠賠償金不足,以及沒有提供合適居所安置村民,遂在去年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村民何小姐指,父親早年在紫田村買地建屋,一家三代在這裏已居住了逾40年,現有的石屋連上蓋、加上土地共有2,000平方英呎,政府提出以每平方呎474元收地,但她自行聘請測量師得出的估價則為每平方呎500多元。她指,以政府的賠償金額連二手居屋也無法買得到,而申請公屋又必須經過嚴格的入息審查,完全符合資格才可獲安置。

兩種身份地位懸殊


在香港現時《收回土地條例》下,非原居民的住宅上蓋物業不獲賠償。不過如果收地涉及原居民的丁屋,政府則須撥地給他們重建,以及支付130 萬元建屋費,並在兩至三年的建屋期內每月補貼租屋費。因此,在紫田村整項收地計劃中,原本包括附近數棟原居民的丁屋,最後亦被政府剔除計劃,結果被逼遷的全部都是非原居民。同一條村,兩種身份卻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與命運。

非原居民的司法覆核去年最終敗訴後,政府隨即入村清拆。何小姐希望當局能寬限一星期讓她們有足夠時間收拾東西,但當局只肯寬限兩天。她憤怒地說︰「政府一毛錢都沒有賠給我們,雖然我們只是租客,但上面的房屋是自己用錢蓋的。」她並拿出兩罐石油氣,警告收地人員說︰「你進來就死給你看。」所幸最終未釀成悲劇,但事件反映出,非原居民的權益在香港現時制度下得不到任何保障。

而代表新界原居民利益的鄉議局,從未積極幫助被迫遷的村民。屯門鄉事委員會副主席曾展雄指,紫田村一磚一瓦都是村民辛苦興建起來的,政府要清拆理應給予合理賠償。他批評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不幫助村民:「紫田村村民之前找過發哥(劉皇發)幫忙,但他卻愛理不理,只有第二次清場時才出現。」

不過,劉皇發的出現卻是勸告村民要犧牲小我,顧及公眾利益不要阻礙政府的收地行動。

同為新界居民,為何原居民與非原居民的地位如此懸殊呢?要解答這個問題必須回到港英時代的新界土地政策上。

1898年,英國政府與清政府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廣大土地納入香港版圖並稱之為「新界」,遭到當地居民激烈反抗。為了拉攏這些鄉民盡快支持殖民管治,英國人實施懷柔政策,給予原居民特權。1910 年頒佈的《新界條例》,確立了新界「原居民」的身份,即早於1898年已在新界定居者及其後人被稱為原居民。港英政府同時承認,原居民維持他們原有的社會架構和傳統不變,像原居民的遺產承繼權依循傳統習俗由男丁承繼。而已移民海外、持有外國護照的新界原居民,仍然享有身為原居民的權益。

1967年「六七暴動」後,港英政府為進一步拉籠新界原居民不要傾向中共,同時亦為爭取他們支持當局發展新界,於是在1972年實施小型屋宇,亦即俗稱的「丁屋」政策,年滿18歲的新界原居民男丁,一生可申請一次在認可範圍內,興建一座樓高三層、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呎的丁屋,毋需向政府繳付地價。

港英政府要確保鄉郊地方的穩定,亦與當時的戰略考慮有關。二戰後,港英政府出於食物安全的考慮,和應付大量逃難到港的新移民,新界遂以其自給自足的漁農經濟優勢而成為香港的糧倉,耕種、畜牧、漁業均有豐富產量。這個情況一直維持到八十年代。

不過原居民與港英政府的關係時好時壞,為了進一步穩定管治,港英政府在1926年飭令當時的「新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改組為鄉議局,並賦予更多權力。在《鄉議局條例》實施後,鄉議局正式成為地區事務諮詢和管理議會的法定機構。

八十年代,鄉議局成為維持香港平穩過渡的重要政治力量,使得港英時期留下來的新界原居民「傳統權益」,得到《基本法》第40 條及122 條的明文保證,當中最重要的是涉及土地與建屋的傳統權利。回歸後,鄉議局的政治勢力進一步擴大,在區議會、立法會、選舉委會和行政會議都擁有一定議席。至此,原居民在土地、政治上均擁有舉足輕重的話語權。

非原居民沒有話語權


相反,二戰後大批難民湧港,部份選擇落戶新界的非原居民,就主要靠向原居民地主租地來務農畜牧維生,農產品則運往市區滿足日益激增的需求。這些逐漸形成的移民村,被稱為散村或非原居民村,像紫田村就屬於這一類。隨著非原居民農民人數不斷增加,原居民大多退出耕種成為純粹收租的地主。直至今日,這些來港紮根已有五、六十年的散村農民,已取代原居民成為新界土地最忠實的護養者,當中不少農民更是幾代人都是以務農維生。

不過,這些農民卻得不到應有的土地和政治話語權,他們沒有土地自主權,純粹是租農身份,一旦遇到政府、地產商和原居民要收地,就完全無力反抗,只有無奈地離開辛苦經營數十年的家園和族群。直到2003年之前,新界的非原居民都無權投票選出村代表。例如在元朗石湖塘村,600名村民之中多達470人為非原居民,但長久以來非原居民都沒有投票權,村代表多年來只由人數佔少數的原居民投票選出和擔任,非原居民的利益長期無法得到保障。

香港「土地正義聯盟」發起人之一的朱凱迪指,香港農民的地位是兩岸三地中最差的,糧食問題在香港從來不被當成一個問題,這與大陸和台灣不同,例如在台灣,柿子可以成為政治問題。「香港農民只能依附在特權上,地位完全取決於地主,但地主往往沒有良心,像九十年代農民被迫要放棄耕種就是因為原居民要把地租出去用作貨倉來謀取更大的收益。」在香港經濟未起飛前,這並未造成太大問題。

直至八九十年代,香港地產狂潮開始,加上政府發展新界使市區居民大批遷入,新界土地的價值大幅上升。原居民的丁屋和農地不斷地賣予外姓人,這種特權使不少原居民一夜間成為富翁,而鄉議局則成為維繫地權利益的機構。因為在涉及新界土地運用和規劃項目上,村代表、鄉委會及鄉議局得到的資訊最多、最快、最新,決策過程中亦可以給予相當的意見,但對於他們的法律監督卻相當薄弱,故此在政府發展新界土地時,公眾往往質疑鄉議局和鄉委會與地產商勾結。像新界最古老村落之一的大橋村,正是典型例子。

在光緒年間建成的元朗大橋村已有130多年的歷史,住有百多戶人家。90多歲的村民陳柱指,祖先早在光緒五年(1879年)買地建村,「住到我這代已經是第十一代了。」他說昔日代代種菜,其後政府收地建路,就棄耕拾紙皮。政府2010年批准發展項目,發展商擬將小鄉村變身成商住及酒店建築群。在這裏長大的70多歲陳伯說:「這是故鄉呀,怎麼賣呀?」

村民即使再不願意仍要面對拆村、搬村的問題,而促成這項發展項目的正是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據報,他一力籌劃要將元朗朗屏西鐵站旁的大橋村遷到偏離市中心的大棠村。騰出的大橋村原址屬地王,劉皇發將與李嘉誠的長實集團合作興建4幢27層高的商住大廈,可建樓面面積逾11萬平方米。由於長實早前已投得連接大橋村的元朗限呎地,預期大橋村商住項目將與限呎地項目一同發展,並將成為貴價的元朗市中心樓盤。環保團體批評,此舉同時破壞了大橋村和大棠村兩條村的農地。

原居民賣祖地圖利


面對有關新界土地的爭議問題,香港特區政府一方面採取迴避態度,同時卻又在政策上向地產商傾斜,每有發展新項目地產商往往能夠早著先機地收地。例如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7 年施政報告宣布建設一個「三合一」的新市鎮,事先張揚會採用「公私合營發展模式」,變相提示發展商在古洞、粉嶺北、坪輋、打鼓嶺一帶提早收地。當中,被納入新發展區的粉嶺北馬屎埔村,去年爆出恒基大量購入農地,逾千名非原居民遭到逼遷。恒地發言人隨後聲稱,集團一直是馬屎埔村主要業主,只是租約期滿要求收地。不過立法會議員黃成智隨後踢爆,恒地當時剛成為大業主不久。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關注組成員陳劍青批評,政府毋須涉及收地和賠償,也避免重演菜園村的抗爭事件,而發展商則能夠以地換地方式,換取更佳地段興建豪宅,他說︰「很明顯是官商勾結」。

石湖新村村民代表關先生也指出,在粉嶺北持地最多的另一大地產商新世界,早年已打算在石湖新村旁邊興建低密度住宅項目,結果只興建了一間三層高的空殼樓後便停工多年,「我最初都不知道為什麼,去年政府公布發展計劃,才知道那個位置原來可以興建十至二十層高的住宅。」他質疑是否有人事先得悉政府的計劃。 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批評,政府公布這些大型計劃時持雙重標準,「早兩天(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才說,當年向菜園村收地不事前告訴村民是怕發展商會下訂,你現在公布新界東北規劃卻反而不怕了?」

政府政策傾斜,使地產商在過去數十年間囤積了大量農田和土地,據報五大地產商,包括恒基、新鴻基、新世界、信和及長實,土地儲蓄量高達1,279 公頃,是政府所持有的320 公頃土地儲備的三倍多,當中包括南生圍、塱原和大浪西灣等遍佈新界的農地和魚塘,成為香港真正的大地主。而恒地更是當中的大地主,根據該公司2009年年報公布,土地儲備有940萬平方呎,另農地有3,280萬平方呎,合共4,220萬平方呎,大約392公頃,單單是恒地的土地儲備量已超過了政府。

以農地的土地儲備計算,四個主要發展商,恒基、新鴻基、新世界和長實合共持有9,176萬平方呎農地,所潛在的住宅供應量超出政府的潛在供應量的兩倍。本身是工程師的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指,五大地產商近1,300公頃的土地儲備量,加上以新界原居民為主的約700公頃土地,總共約有2,000公頃土地,佔全港土地面積的2%,足夠香港未來20年使用。地產商積極囤積農地原因是香港並無土地閒置稅,只待政府的發展規劃一出即可改變土地用途來興建樓宇。

面對這種政治格局,新界農民往往成為被犧牲的對象,只有被迫放棄他們經營了幾代的農業無奈離去。像曾經是出產數以噸計果菜的農業重地的馬屎埔村,和古洞、坪輋等三大新發展區共2,000多戶非原居民要被迫犧牲家園,成就豪宅為主、休憩用地和公屋為次的發展大計。

古洞北新發展區將打造成多元化發展中心,集商場、低密度住宅及科研設施於一身,日後居住人口可達6.5萬。不過,政府一直沒交待古洞北村要被連根拔起從此在地圖上消失。村長藍少虎表示,政府過往只說規劃古洞,從沒說過要犧牲古洞北村,他與村民在看到公眾諮詢藍圖後才赫然發現,該村現有的位置會變成商場和住宅,他質疑政府的規劃等同於「滅村」。他說古洞村有上百年歷史,過往曾經因為政府工程而有兩次被逼遷,每次都有百多戶村民被迫離開家園。他指新界很多村落都保留了獨特的生活方式,要村民搬往新環境居住是個巨變。他認為政府官員在規劃前,應該親身感受一下村民的生活。

新界,這個曾經供應全港七成蔬菜的農業基地,現在的巿場佔有率已跌至僅2%。當年為捍衛土地利益而與港英政府對抗的原居民,今日卻賣掉祖宗留下的土地資源以圖利。作為這片土地的最後捍衛者,非原居民卻不斷地被犧牲以致家園盡失無以維生。近期民間要求取消原居民身份、還非原居民身份公義的呼聲越來越高,保護新界農民實則是保護香港農業發展的可持續性,香港一旦失去食物安全的最後依傍,將無可避免地引發公眾恐慌甚至觸發特區政府的管治危機。
* 責任編輯/陳嘯軒 視覺設計/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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