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在 2020 年的六四案,法庭雲集《紐時》、路透社、法新社、BBC、NHK 等全球記者,《立場新聞》的記者甚至能夠即日刊出作供全文。所有內容都已經有人發掘,再無牙慧和餘唾可以俯拾。
直至一位 85 歲伯伯主動找筆者說話。
1.
儘管 2020 年六四案被告都是人所皆知的「星」,可是 11 月 1 日起連續多日審訊都坐不滿區域法院的小法庭,與昔時西九龍法院的墟冚大相逕庭。旁聽者碰面互相嘆息,大家說很多人已經移民,還有不少人抗拒「安心出行」,以致落索凋零。
眾被告唯黎智英(D4)、鄒幸彤(D13)、何桂藍(D19)不認罪,隨後審訊只需三人出庭。
鄒幸彤始終無懼橫亙於前的命運,甫在犯人欄現身便先聲奪人一聲「平反六四!」旁聽者故意大聲問:「係唔係平反六四?」藉此遙相呼應。
2.
民眾都喜歡將鄒何並稱,形容她倆為「姊妹花」,一位婆婆更盛讚兩人是秋瑾(筆者內心嘀咕這比喻似非好兆頭)。還有人會加上符凱晴或袁嘉蔚,將三人並列為《東方三俠》(梅艷芳、楊紫瓊、張曼玉主演的電影)。
鄒幸彤與何桂藍雖在同一監獄卻遭刻意隔離,因此她倆甫在犯人欄碰面便「雞啄唔斷」,稍後懲教署便安插一名職員阻隔兩人。
何桂藍在法庭做出「食鬼」手勢,與前述婆婆開心地互打眼色。後來還有人 cosplay Anson Lo 在《Megahit》的造型到法庭打氣,她笑得合不攏嘴。
3.
控方大狀逐一讀出六四當晚群眾叫喊的口號,還有大量證供都是《蘋果日報》的訪問和直播。旁聽席竊竊私語,原來好些訪問大家都未看過,「托賴」律政司保存的時間囊,公眾一起在法庭重溫既熟悉又陌生的時光。
熟悉是因為曾經擁有;陌生是因為一去不回。在當日記招,李卓人說司徒華早已料到這一日,能夠做的就是自己點起燭光。
4.
直到控方交代證據,大家才恍然原來當晚黎智英根本沒入過維園足球場。他只是在 6:23 pm 去到維園門口的噴水池,6:30 pm 和支聯會一起舉過蠟燭,6:36 pm 便轉赴教堂參加悼念六四的彌撒。在維園門口 13 分鐘並點過一支蠟燭,便因此成為被告。
5.
控方又播出鄒幸彤何時在維園現身,重見當時的「蘑菇頭」她笑得相當開心。
另一「罪證」是她在六四前接受《蘋果》訪問,點出 97 年後香港的法治僅依賴中央「自我約束」,隨時都可以收回。
她亦料到國安法通過後支聯會「凍過水」,「唔合法咪唔合法,要保住自己靈魂。」
6.
綜合控方的呈堂片段,民眾在維園播過三首歌:〈自由花〉、〈血染的風采〉、〈民主會戰勝歸來〉,旁聽者乘音浪的遮掩一起哼歌。
支聯會宣布「網上集會」結束時,李卓人還是循例喊「明年維園見!」以往這句話一直遭詬病嘲笑,被視為耽於安逸、只知懷愐、無心抗爭的寫照。
這時候沒人再笑。李卓人在當晚的記招補充說:「唔知下年會點,但唔可以放棄。我地會接受(拘捕),係生活嘅一部分。」記者問到有很多新口號,李卓人答:「我地絕對尊重自由表達,唔會切割。」
7.
否決 2020 年六四晚會的警司周詠儀顯然有備而來,稱由自己決定,避免重蹈警司張永勤的覆轍。
接受控方主問時她說得十分漂亮,因為「六四集會人數多」,「有老人家、小朋友、坐輪椅嘅參與者」,而且「對抗警方情緒高」,「拘捕影響市民安全」,所以當晚「冇採取任何行動」,都是控方讓她說的。乃後她亦向辯方律師承認,當晚維園非由警方封鎖,公眾「有進出自由」。
在辯方盤問下她漸漸露出本相。問她與支聯會開會為何不提出實質方案,她無法自圓其說解釋禁止集會是「別無選擇」的「最後手段」。問她索取衛生署意見的「邏輯」為何不是尋求防疫建議俾讓晚會舉行,她說「答唔到假設問題」。問她 2020 年的感染個案由四月約 70 宗跌到五月約 5 宗,同時限聚令放寬,食肆酒吧卡拉 OK 次第復業,她先形容趨勢「平穩」,辯方追問才肯說「相對跌咗」,其他都答「唔記得」。
最矚目的交鋒是辯方問到,支聯會三十年來的晚會是否和平,周轉而稱 2019 年「全年暴動……」旁聽席為之聳動,她才改口謂同年 4.28 遊行「開始白熱化」(其實也是和平遊行)。辯方澄清是問六四晚會,她再次答「唔記得」。
8.
鄒幸彤身穿招牌風衣開始作供,法庭愈來愈少空位,便讓她行經旁聽席前的廊道往證人席,是她被捕後與公眾最近的距離,沒有鐵窗與欄杆阻隔,只有一臂之遙,可是僅此一次,此後法庭不再容讓被告走此路線。
9.
鄒幸彤說支聯會一直樂意遵從任何防疫規定,早於 4.23 已經提交文件申請集會,但遲至 5.28 警方才願意開會。「口講尊重集會權利,從來唔肯有實質討論,從未畀過可行嘅防疫方案」。
她批評警方「濫權」,「夾硬」自行演繹「公共衛生」為法律上的「公共安全/秩序」,「公安條例冇講過可以用公共衛生禁止集會。」
六四之前三日, 支聯會在 6.1 才收到反對通知書。「過去三十年從未被拒絕」,準備場地的工作臨時煞停,也來不及上訴可言。
於是支聯會呼籲市民在全港「遍地開花」,各自選擇到不同地方悼念,並可參加支聯會主持的「網上集會」。而她與數十同道則堅持去維園悼念。
當控方質問政府須要防疫,她答「憑咩話六四晚會比 MTR 更危險?如果警惕同謹慎係一視同仁,我就同意。」
10.
鄒幸彤堅持警方的禁令非無所不包,香港人仍有權利進入維園點起燭光。「當時維園係有好多人,但唔可以界定為集會。唔係攞緊蠟燭就係參與我地集會,否則全港都舉辦集會,唔知條界線點樣劃界。」
「我地幾十人嘅悼念唔係警方禁止嘅集會,反對通知書禁止嘅集會唔存在。我地冇辦法舉辦一個集會,已被奪去管理維園嘅權力。」
「當晚百花齊放,我聽到各式各樣嘅口號都有,平時唔會喺支聯會集會聽到嘅口號。」但見很多人依然不約而同選擇維園,「捍衛依個陣地追究屠城」,她的確感到鼓舞。「同支聯會無關嘅人都可以表達對六四嘅態度,唔應該因此犯法。」
但胡雅文法官頻頻打斷並質疑鄒的說法,她直截了當答:「我地呼籲係全港遍地開花,維園係其中一個地方。」胡官終於滿意逮到這句話。
但鄒根本不在乎,「最緊要係每個人都行出嚟,用各自可承受嘅方法,而非有禁令就連悼念都唔敢。」
「維園燭光有三十年累積,好有象徵意義,代表反抗專政嘅謊言。依個係對八九死難者和難屬嘅承諾,作為八九倖存者係要承擔責任,堅守維園燭光。」
11.
儘管鄒幸彤一直都笑嘻嘻,卻不下一次說得豪氣干雲,支聯會的行動是集體決定,但凡支聯會成員說過的話,「無論係咪出自我把口,我身為副主席願意完全承擔。」用另一方式來說就是「即管入我數」。
六四當晚主要都是由李卓人、何俊仁等公開發言,鄒幸彤幾乎沒說過話,但控方卻可以援引別人的話來質問她,她亦不以為嫌,在(傻)笑聲中她只有數個時刻表現得在意。
當控方形容六四為「事件」,鄒澄清支聯會從不會這樣稱呼,「『事件』係建制淡化六四嘅字眼,我地只會用六四屠城。」
控方又詮釋他們企圖搞「私人集會」,藉此規避法網,鄒立即解釋是一個「公共嘅政治行動,唔可以偷偷摸摸」,「支聯會一直好清楚講依個係我地嘅承擔。」
之後控方再形容她的行動為「表演」,鄒特地駁斥:「我反感用『表演』來形容,依個係莊嚴嘅行動。」
最後控方突然詢問直播中一名女孩的身份,那是鄒幸彤唯一神色嚴峻的時候,只有別人才令她著緊,她反問與控罪何干。原來控方想說她站在女孩身旁故意「突出自己」。
其實筆者訪問過女孩和家人,他們是另一政黨的支持者,與鄒幸彤沒有交集。
12.
修辭反映思維,控方的思路充斥著「政客」的想像:黎智英、鄒幸彤與何桂藍等人互相攀附帶挈,作一場政治表演。
控方聲稱很多人包圍支聯會,反映民眾響應支聯會號召。若論整個維園恐難遽斷,然而「包圍」支聯會的民眾其實是包圍記者居多,不少人是想趁媒體的直播傳達「五一光時」等口號。鄒要求重播影片,點出支聯會默哀之際,依然有人在叫「唯一出路」,迫到控方大狀改口。
控方又引述鄒在六四當日於 Facebook 留言:「今晚見。」指控她呼籲群眾在維園見。鄒幸彤莞爾:「我講自己出門啫,要去嘅地方都唔止維園!」控方大狀也忍不住笑。
鄒幸彤回應指控是抬舉了支聯會。「我地冇咁叻帶領到人,維園仲有燭光保存,靠嘅係香港人。」
13.
一位中學生拿著一本物理補習書,一本法庭筆記,趁放假過來聲援。他在筆者身旁仔細記錄鄒幸彤作供,比若干記者更勤力,「好似幫到手。」
他說有想過將來做律師。
14.
法庭開始多人。有人夜更通宵工作後直接過來法院;有人在路上遇到塞車,擔心趕不及改搭的士。法庭座位再次供不應求,因為何桂藍開始作供。
何穿著粉紅色洋裝,黑色長褲走向證人席。她說過去從未去過六四晚會,只是在 2016 年應大陸朋友邀請同往,提到當晚有蔡子強發言,「對其他人單單打打」,決定從此不去支聯會舉辦的六四晚會。
她認為「記住六四同認唔認同支記係兩件事」,形容維園的悼念是「儀式」,「如果燭光沒點燃生活每一面,我們每年就只能在維園見……支聯會最鍾意講下年見。」
15.
何桂藍繼續解釋:「悼念六四對我嚟講冇乜意義,唔同時間做同一件事有唔同意思。」自 2020 年後六四晚會被禁,「警方係嚇人唔好去維園」,此後「喺香港悼念六四就係一種反抗。」
「因為警方冇批不反(不反對通知書)畀支記,維園唔再由支記主導亦唔會悼念六四」,所以 2020 年六四她偏偏要去維園。「大陸人冒咁大風險都繼續做政治行動」,不可以一旦被政權威嚇就「遍地開花」到其他地方,或者將理念藏在心中。「我幾唔同意支記都好,都唔應該被打壓,所以反抗禁令。」
她憶述當晚維園「左耳聽到〈自由花〉,右耳聽到〈榮光〉;年輕人喊『結束一黨專政』,老人家喊『光復香港』」,「話依啲人係支記 call 出嚟,幾侮辱人智商。」
16.
控方不會明白何桂藍何解要就「遍地開花」爭論不休。她想澄清自己肯定反送中運動的「遍地開花」,但不認同支聯會呼籲的「遍地開花」。因為當時她誤會支聯會以「遍地開花」之名放棄維園,直到審訊她才明瞭,原來支聯會一直堅持要有成員到維園。
儘管何桂藍一再貶斥支聯會的「悼念」,但她補充「唔鍾意不等於反對支聯會」,又說「悼念可以係反抗;反抗唔一定係悼念。」到頭來她與鄒幸彤的立場一致:就算政權禁止依然要守住維園。
17.
控方又再想用「政客」的想像來作人格謀殺,詢問記身出身的何桂藍是否懂得吸引注意,比一般人更清楚什麼能上頭條,胡雅文法官加入助攻。
何桂藍答:「控方與我對記者嘅理解好唔同,記者嘅工作係報道,唔係搵頭條。」
之後控方更指稱何桂藍與同伴是故意靠近支聯會,暗示記者出身的她懂得爭取曝光。何一臉匪夷所思,雙方在維園同一球場純粹因為現場多人,「搭地鐵都識行入啲喇。」
18.
無論控方抑或法官,甚至部分公眾,都不易理解鄒幸彤與何桂藍的作供。兩人既不憚彼此扞格,有些說話甚至像自招多於自辯。何桂藍的囂張更氣得胡雅文法官全身的肉都在顫抖。
鄒幸彤和何桂藍俱已身負「大逆」,坐幾多年監不是兩人最大計較,而是想向公眾說話,對歷史負責。
由於國安法審訊的提堂屢禁報道,何桂藍不惜「搏加監」也要作供,最主要想向公眾傳達兩番話。
第一番話來自辯方主問:
「冇大台就係一個社會每一個體都基於自己信念同判斷,決定參與政治活動,唔需要任何指揮同號召,亦唔反過嚟指揮人,因為要尊重大家嘅自主同主體性。
現場各人立場唔同,獨自行動,多元而彼此尊重,冇人可以凌駕任何人。過去十年全球政治行動都係咁行動。
(2020 年)維園發生嘅事同過去完全唔同,支聯會完全冇領導角色,李卓人嘅角色同一個港獨支持者冇分別,佢迫唔到後者喊『五大綱領』,唔信嘅話可以叫 D1 出嚟做證。
最後維園有幾萬人喺度,香港人反抗不公義嘅意志不會被壓抑。」
第二番話來自控方盤問:
「的確有一班人喺維園入面,同過去 30 年的確相似,但實際上完全唔同,重點係『冇大台』……
(何先狠批控方誤譯「冇大台」為「no big platform」,應更正為「decentralized」;接著再串胡雅文懂不懂中文引號內的文字另有意思。)
因為『台』並非指實際嘅台,而係指組織領導,參與者有冇關係,所以用引號。
現場所有人都自己去,冇組織,點知其他人意圖,若果我話有晚會即係屈咗佢地。
有啲人 expect 2020 年只係過去 30 年嘅延續,但我個人覺得 2020 年六四係 2019 年嘅延續。通過 2019 年運動,香港出現能動性爆發,香港人唔再需要任何領導組織都可以實踐政治行動。
2020 年六四即使冇支聯會組織集會,但係有咗更高能動性嘅香港人唔再需要組織,都可以自行實踐佢地想做嘅事。
我從來唔悼念六四,但我認為八九嘅精神應該延續。意志不會再被壓抑。」
19.
一位記者透露何桂藍作供時其實講咗一次「屌」字,只不過說得太快大家冇為意。
法庭再次爆滿是從何桂藍作供翌日開始。筆者耳聞旁聽者以她的頂撞為談資,原來大家都是慕名來觀摩「稜角藍」有幾串有幾倔有幾囂。
他們都想何桂藍為大家出氣,講出大家的心聲。
20.
過去社會運動學說一度相信參與者是出於功利計算(資源動員理論、公共選擇理論)。但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 Scott)發揚另一思想傳統,解釋人民更在乎社群奉行的道德預設(moral assumptions);更崇信歷史形塑的習俗權利(customary rights)。[1]
當政權一再踐踏人民的尊嚴,去到忍無可忍甚至走投無路,人民才會公然反抗。然而在歷史的長河,大部分時候政權都控制著法律、軍隊和警察,大部分老百姓在政權淫威下都敢怒不敢言。
政權進而強迫人民飾演一套「公開劇本」(public transcript),比如「香港有法治」、「完善選舉制度」、「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等等,維持官方意識形態的虛假面具,習慣戴上面具的人會漸漸麻木。
人民在嚴刑峻法下只能陽奉陰違,在民間發展一套「地下劇本」(hidden transcript),保持「日常形式的抵抗」(everyday forms of resistance)。
這就是斯科特在其名著提出的經典比喻 —「弱者的武器」。
21.
斯科特解釋「公開劇本」與「地下劇本」其實沒有明確邊界,不斷有人前仆後繼,試探敵陣,突破封鎖,「向權力說出真相」,嘗試將備受壓抑的「地下劇本」公諸於世,縱使她們知道後果,仍縱身化作群星綻放點點亮光。
何桂藍在法庭處處流露不屑和輕蔑,她不想迎合政權的「公開劇本」,寧願燃燒自己盡快讓「地下劇本」復活。政權的壓迫會令群眾陷入「原子化」,使大家難以共享「地下劇本」。唯有冒險公開「地下劇本」,才有望重行凝聚失散的群眾。
斯科特稱之為「結晶化」:群眾脫下面具相認,原來大家共享一樣的主張、夢想和憤怒。惟其如此,民主運動才能重新連繫甚至再度迸發。
22.
有趣的是斯科特與何桂藍不止一點投契。雖然斯科特不會用「冇大台」,但同樣抗拒劃一秩序(centralized order),更加心儀自我組織(self-organized)。
他嘗引用哈維爾在 1990 年的感觸:「點解咁多人都醒水知要做乜,唔使其他人建議指導?」(How is it possible that so many people immediately understood what to do and that none of them needed any advice or instructions?)
斯科特點出「大台」既容易收編,亦容易妥協,每每將抗爭「納入體制」,「結構性改革鮮少由和平斯文的訴求啟動」。六十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取得長足進步,正是由於百花齊放,體制找不到人談判討價還價,面對難以疏導的威脅唯有毅然改革。
23.
「過去三百年來,所有偉大解放運動的起點,都是跟某種法律秩序正面對決,更不用說還有列陣在前的警力。
要不是有好些勇敢的靈魂揭竿而起,打破那些法律和習俗(比方說透過靜坐、示威、大規模違反既定法律),必定難以克服。
由義憤、挫折與怒火助燃的破壞行動,清楚向外界宣示:他們的訴求無法得到既有體制的回應,也無法在現存的法律規範中運作。所以打破法律的內在動力不是散播騷亂,反而是要建立更公正的法律秩序。
我們現在的法治比過去更包容更開放,很大程度歸功於違法者。」
詹姆斯・斯科特《人類學家的無政府主義觀察》[2]
24.
然而專制政權不同於民主國家,它們更擅長從嚴鎮壓。
為了防範「公開劇本」土崩瓦解,「地下劇本」破土而出,揭露皇帝新衣的「出頭鳥」都會被政權處以嚴刑,遏止仿傚。蘇聯鎮壓了匈牙利,處死了納吉後,官方從沒有公開納吉的葬身地。
但所有匈牙利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私下」知道納吉葬在哪兒,就在公墓一處無名荒塚。當蘇聯失勢傾頹,「地下劇本」立即出土,國民重新安葬納吉,三十萬人沿路佇立相送。
即使挑戰被鎮壓並以失敗告終,也會成為公眾記憶,滋養再度沉潛的「地下劇本」。抵抗者的事跡會為人民保住一個還有尊嚴的亞文化空間,羅賓漢的故事就是典範。
斯科特以雪花為喻,所有微小的嘗試都像雪花,每次失敗都會為後人增添一層記憶,終有一日積雪會引發雪崩,改變歷史的地貌。
何桂藍想為香港留下一個故事:哪怕我們都稍縱即逝,都能成為其中一片雪花。唯有委身用生命作證,才有望見到下一朵雪花降下,直到雪融化。
25.
然而何桂藍始終犯了作供最常見的大忌:無法保持表現穩定。
她顯然有長足準備,在辯方主問時毫無窒礙地傾吐腹稿,卻輕忽了輪到控方盤問不可能繼續一鼓作氣。
過去已有多宗名案成為青史,法學書總結經驗,在在提醒出庭作供要謹記一點:保持穩定語速。接受己方大狀提問時切忌說話太快,否則輪到對方大狀質問便顯得遲疑。
大律師出身的鄒幸彤顯然深諳此道,無論面對控辯雙方說話始終不疾不徐。由是她取得餘裕,即使受到詰難需要思考,也不會顯得猶豫。
反觀控方盤問何桂藍,點出她和同伴都手持蠟燭,而且蠟燭套還來自支聯會,同伴朱凱廸和袁嘉蔚都有獻花。在控方的攻勢下,何屢屢墜入「陷阱卡」,頻頻因思考而停頓,連連答「唔知」、「唔記得」、「唔肯定」、「冇印象」。控方遂於結案陳辭批評她迴避。
26.
何桂藍的辯護律師在結案陳辭壓軸發言,指同一集會需要有共同目的,不能強行將兩個 49 人的集會合而為一,再指控全數人干犯未經批准集結。
胡雅文法官質疑,當數以千計的人都喊出反政府、反警察等相近口號,怎可視之沒有共同目的。
辯方律師繼續斟酌法律上的「集會」定義,必須由相同的領導去召集、組織、主持。彼時維園根本非支聯會可以控制,鄒幸彤與何桂藍的群體各不相屬。
胡官罕有地沒有蹧躓律師。
27.
何桂藍作供時否認六四晚會首度被禁是最大新聞,「初選先係呀嘛。」並說自己唔識得〈民主會戰勝歸來〉,只識得〈城邦會戰勝歸來〉。
她又多番斬鐵截釘說「我冇悼念」而是抗爭,「我唔認同六四需要悼念,八九民運精神需要用行動承繼。」
「如果唔認同支記就離開維園,咁維園就冇乜人剩低。」當作供的內容廣為報道,輿論幾乎都視何桂藍為「本土派」。
因拒交資料被捕,現正保釋的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都有來到法庭。此生既悼念亦行動的他,承認聽到何桂藍的作供是有點「哽耳」:「我理解但不認同。」
他先說理解的地方,對於六四的歷史「我地完全冇抵觸」,但 1967 年出生的他親身體會八九民運的脈絡,當年兩地人民彼此視為手足。「年輕一代不在當時嘅處境,毋須背負當年嘅包袱。但對我嚟講唔係包袱,而係力量。」
28.
還有一位叫「三木」的伯伯,身穿一件泛黃破洞的 T-Shirt,前書「人民不會忘記」;後書「愛國愛民,香港精神」。
他解釋 T-Shirt 來自 1990 年第一屆六四晚會,還未出售佐丹奴(Giordano)的黎智英免費為晚會所製。
黎智英的家人一直有來法庭旁聽,其中一位已屆耄耋之齡。她們和其他市民一起排隊,人龍中突然有人感嘆:「黎生本來可以走……」黎的家人肅穆地站立,一語不發。
29.
年紀最大的旁聽者應該是一位 85 歲伯伯,他一度躊躇應否為了旁聽排隊站兩小時,但最後仍然留下。因為他想起太太說過,儘管旁聽是「打卡」但畢竟也是「打氣」。
當日是結案陳辭,全日都是律師和法官用英文辯論。雖然伯伯不太聽得懂,還是鎮日坐在筆者旁邊,筆者不好意思向他承認其實自己亦然。
伯伯一直有去西九龍法院聲援鄒幸彤,不解為何 2021 年六四案用中文,2020 年六四案卻用英文,作供時又轉回中文。筆者向他解釋原委,以為已經了結。
但伯伯繼續找話匣子,主動向筆者傾訴,他說何桂藍受到誤解,想為她說話。
他知道不少旁聽者私下都對何桂藍作供頗有意見:狠批支聯會、貶抑歷年去六四晚會的人、言語間甚至與悼念的人「切割」。
但伯伯覺得何桂藍比鄒幸彤說得更好。他認為鄒礙於身份,發言必須要為支聯會負責,要保住支聯會的光環,因此會有局限。
反之何桂藍完全不受支聯會的路線所拘囿。藉著與悼念「切割」,她向公眾解釋反送中運動是什麼。
筆者想像不到一個老伯想得那麼深,他解釋是因為昂山素姬。「廿幾年前昂山素姬就係我地嘅民主女神。」但得勢的代價是變質,「佢忘記咗羅興亞人。」
老伯絮絮解釋緬甸以佛教徒為主,但羅興亞人多屬回教徒。昂山素姬為了討好軍政府,容讓不同信仰的人被犧牲。「佢(昂山素姬)唔記得咗,民主係要為所有人。」
他很欣賞何桂藍甘願捨割傳統民主運動的光環,也要為運動中不同的人說話。無論多數抑或多數,鄒幸彤和何桂藍都代表到這場運動不同的人,讓其聲音得到表達。[2]
30.
何桂藍作供最後一天,坐在筆者旁邊是一位電腦工程師。他坦言過去不清楚何的政治光譜,聽到她一些說話「有啲唔開心。」
但當何桂藍作供完畢,他是有份鼓掌的其中一人。
筆者想起一個基督徒,她說過去不喜歡何韻詩,因為她是同性戀。後來香港迭罹苦難,基督徒愈來愈尊敬她。本來不可能跨過的鴻溝,終於因為德性(Virtue)而彌合。
現實的世界從沒有以理服人,唯有以德服人,真正的心悅誠服只有來自委身,才能團結本來不同的同路人,成就真正的合眾為一(All in One)。
31.
為應付連日審訊,鄒何都疲態畢露,黑眼圈遠遠都見得到。當何桂藍作供完畢,佈滿稜角的冰山頓時融化,還原為水,一片湛藍。法庭的氣溫回暖,繃緊的神經放鬆,何躺在犯人欄的椅背,面露解脫的從容。
連日審訊讓三名被告的家人漸漸熟絡,互相遷就最適合看到被告的位置給對方。突然家屬席爆出咯咯笑聲,鄒母向左右笑指女兒像《IQ 博士》的小雲,身在犯人欄的鄒滿面問號,更加肖似小雲的憨態可掬,本來被告家人的眉目難掩沉重,也給鄒幸彤的模樣逗得樂也融融。
接著大家又說何桂藍就像小吉。漫畫中的小吉是外星人,金銀銅鐵石什麼都吃,如同何桂藍的食量,她什麼都啃得下,永遠不理後果我行我路。
後來耳語輾轉讓尊子先生與聞,他私下畫了一幅漫畫給三位被告的家人。
筆者有點疑惑,「黎生係 IQ 博士?」他的家人澄清:「佢冇咁多頭髮。」
參考文獻
楊子琪〈何桂藍作供全文〉
毛升《歷史不止一種寫法》
托尼・朱特《戰後歐洲史》
Peter W. English、Bruce Dennis Sales《法律,不只是法律》
詹姆斯・斯科特《人類學家的無政府主義觀察》、《支配與抵抗藝術》
事緣筆者為準備訪問,不自量力去讀《弱者的武器》— 馬來西亞歷史!水稻生產模式!湯普森!馬克思!葛蘭西!苦不堪言之際,荷蒙前輩點撥:可以讀《人類學家的無政府主義觀察》,這本書是作者一生學問的「雞精」。筆者因而得救,謹此由衷感激。乘此機緣湊泊再讀到《支配與抵抗藝術》,此書雖非為香港而寫,卻每一頁都合轍當下。
註 [1]:斯科特的思想淵源,除了繼承大史家湯普森,更可上溯至馬克思。年輕的馬克思曾任《萊茵報》編輯,報道萊茵省的立法會議,見證地主和貴族不許農民到森林拾柴,要求一律以偷竊論罪。馬克思道破當法律由權貴把持,所謂「法治」不過是權貴維護特權的工具。詳見《支配與抵抗藝術》第七章。
註 [2]:筆者很尊敬王審言先生的台灣譯本,但對引文數處譯筆略有異議,故參考大陸譯本和英文原文而稍作潤色,尚希諒鑒。
註 [3]:這裡的「代表」沒有由上而下的權力關係,斯科特很強調此點。世人往往視韋伯的「奇里斯瑪」為「個人魅力」甚至「個人崇拜」,即群眾對領袖俯首貼耳。但斯科特另闡己見,認為真正的「奇里斯瑪」只是他/她有勇氣和能力道出眾人共享的心聲:「他們在她的言語中相當真摰地認出了他們自己……沒有人具有駕馭他人的統治權。」鄒幸彤與何桂藍的發言稿其實是和民眾一起寫成,只不過她倆願意承擔代價講出來。詳見《支配與抵抗藝術》第八章。
註 [4]:85 歲伯伯係老作嘅話筆者切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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