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權的所謂"九二共識"共有两個要件:
◆一個是"只有一個中國";
◆另一是"台灣屬於中國"。
對此,台灣既不應該囫囵吞棗、随隨便便地來者盡收,也不應該糊塗
暴燥、急火攻心地全盤加以否決;而應該冷静清明、細加考究地分析
個個要件,實事求是地接受符合事實的部分,拒絕承認不符合事實的地方。
★台灣完全可以接受"只有一個中國"。
1949-01-01中共建國。建國之前,中華民國統治中國,理所當然地在
聯合國代表四億五千萬人口的中國。這時,只有一個中國,這個中國
是指中華民國,因為它實際上統治著中國這塊土地連同其上的所有中
國人。
建國之後,整個中國被中共的叛亂(或革命〕所完全篡奪。現在,它
代表這個中國坐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中國席位上面,也是理所當然
的〔僅管此代表性不是來自主權者的授權,而是憑借武力的爭奪〕。
這時,也只有一個中國,這個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它實際上
統治著中國這塊土地和這塊土地上的中國人。原本,中華人民共和國
从1949-01-01即有權代表中國參與聯合國的議事,但是一直拖到1972
年,它才真正擁有這個席位。這是由於它的黷武破壞世界和平被國際
社會所懲罰的結果。
總之,中共政權所要求的"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是合理的。
★台灣不可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後,從未統治過或擁有過台灣,而當時的
中華民國只是一個被二戰勝方的同盟國派去台灣接受駐台日軍的投降並接著暫管台灣、等待戰後對日和平條約的如何處分台灣的一個國家
──中國(當時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這個中國並不擁有台灣
的主權,因此它無權把台灣割讓给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事實上它既
没有把台灣割讓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没有把台灣過繼後者。結論是:台灣不屬中國(當今中國的國號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此,中共政權的要求台灣承認"台灣屬於中國"是毫無道理的。
★面對"九二共識"的台灣應有的立場
基於上述的議論可知:中共政權之"九二共識"的两個要件,並非都
是全無道理的──它前半訴求的"只有一個中國",毫無疑問是合乎
事實的,是台灣人民應該而且會加以接受的;但是它後半訴求的"台
灣屬於中國"則不符事實,是没有道理、而且隱含著强行兼併台灣之
霸權野心的。台灣人民絕對不應該也不會給於認可或加以承認的。
★出路:用"2016共識"取代"九二共識"
如果中國人民能够地以中國主權者的身分,要求(命令?)自國的政
府,不再違背事實,給出一個有如下內容的"2016共識"──
"只有一個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灣不屬中國"。
那麼台灣人民一定會通告自國的中華民國政府,公開表示接受"2016
共識",最快地和中國政府正常化兩國的外交關係,共同起動構建東
亞永久和平的機制,追求東亞人民的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给全
世界樹立一個地區和平發展的難得的典例。
★"統一"的出路在哪?
至於不少中國人所關切的"和平統一"問题,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题。
國際人權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
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早已在它們的第一部分.第一條.第一款
同樣地表明:
"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
位。並自由謀取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果真有一天,通過兩國人民各自的選擇和努力,而達致一個氛圍──
至少雙方都相信,統一會導向最優的雙贏,進而成為了台、中兩國人
民的最愛,而且两個人民都能通過自國人民的"統一公投",那麼,
統一不再會是台灣人民的夜魘,它也就會水到渠成,而成為國際社會
所深受感動的東亞文明歷史的一個里程碑和一大佳話。不是嗎?
〔洪哲勝:台灣出身的美國人,曾用30年的青春參與台灣的民主/獨
立運動;1997年至今的29年,正為追求中國民主化的中國人民自救運
動献力。只要是在人民自決權的基礎達成的統一,對於統一的利弊,
我或許會有什麼私見,但是,我會信任人民的決定。〕
(2016-08-01於美國紐約市)
民主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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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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