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舉設有競選經費上限,但候選人為求勝選,砸錢不手軟,規定形同具文,但已有改善。
外傳,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的父親老約瑟夫・肯尼迪曾經告訴子女,選舉成功有三個要素:錢、錢、錢。姑且不論傳言是否屬實,卻道出了金錢在選舉中的重要性。由此也可以看出,選舉常常遭到金錢的綁架,以致無法充分發揮「選賢與能」的功能,成為民主選舉制度的流弊之一。
在台灣,選舉和金錢也常呈現負面的關係和互動。在台灣俚語中,有一句:「選舉無師傅,用錢買就有」,道出有良心選民對於選舉買票的不滿,同時也凸顯出昔日的惡質選舉文化。
另一方面,由於選舉開銷龐大,舉凡文宣、廣告、掃街拜票、造勢晚會,在在需要用錢,候選人常常需要大型企業或是金主的贊助,才能順利推動競選活動。在此情況下,候選人當選後勢必予以回報,有時「圖利他人」扭曲了施政,甚至「利益輸送」而觸法。
最高上限
以今年「九合一」地方選舉來看,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明文規定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倡導公平選舉,希望防止相關流弊的發生。根據《選舉罷免法》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競選經費上限,是以各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台幣20元,再加上一個固定金額,兩者合計而來。在固定金額規定中,直轄市長選舉為5000萬元,縣市長3000萬元。
以台北市為例,根據上述計算,競選經費的上限近8800萬元。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在募款金額達到上限後,宣佈停止募款活動,並且關閉募款帳戶,請支持者不要再捐款給他。他說,經費夠用就好。
柯文哲認為,毫無節制的選舉花費只會敗壞選舉風氣,破壞民主的公平競爭。他批評,有黨產、有複雜政商關係的候選人,可以砸大錢來贏得選舉,台灣的民主將會墜入金權政治、政商勾結的無底深淵。
稍早,柯文哲陣營公布了選舉經費,並呼籲國民黨候選人連勝文比照辦理。連陣營強調會按規定申報,但不會跟隨柯陣營腳步公布。
無獨有偶,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賴清德募得競選經費1000萬元後,認為款項已足夠,也關閉了募款帳戶。賴清德不設競選總部、不插旗幟、不設看板、不使用宣傳車以及不中斷市政,希望以這「五不」政策來撙節開支。
不過,國民黨候選人黃秀霜陣營批評賴清德矯情,質疑賴清德提出「五不」政策,選舉根本不用花錢,為何還需要募款?
隱藏費用
相形之下,國民黨仍主打傳統的宣傳戰,電視廣告和文宣看板,所費不貲。民間團體批評國民黨擁有龐大黨產,才能持續主打選舉廣告,造成不公平競爭。一般來說,各政黨候選人都有隱藏性的花費和政治獻金,例如:組織動員、友人贊助等,都是難以估算的。
政黨候選人花大錢求勝選,但也有人花錢參選,只為表達自己的理念。
台北市長候選人趙衍慶、陳汝斌都是明顯的例子。兩人都已高齡78歲,但他們賭上自己的老本,就是為了關懷弱勢以及追求願景,即便200萬元保證金被沒收(得票數未達選舉人數十分之一),也在所不惜。
(責編:立行)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11/141122_taiwan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