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 September 2014

中国修订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香港——中国财政部周一公布了对于预算法的一系列修订,取消了长达20年的对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禁令。
这些修改办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周日通过的诸多决定中的一部分,代表着中国正在采取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应对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如何为道路、桥梁、地铁和其他项目融资,同时又不会使地方政府债务累积到不可持续的水平。
自1994年以来,中央政府实际上就已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或以其他方式举债。这一禁令反映了一个长期的顾虑,即如果地方政府获得了机会,就可能不顾后果地借债,而如果最终其财政收入不足以偿债,它们就会要求中央政府来还债。
不 过,地方政府仍然得以大规模举债,尤其是通过管辖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借贷,通常做法是专门为了举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而设立法律实体。于是,地方政府的非 直接借贷大幅增长,国家审计署今年夏天估计,地方政府的非直接借贷规模达2万亿美元(约合12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去年中国全年经济产出的21%。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或以其他方式举债之后,中央政府可能会更容易追踪它们的负债情况,因为地方政府发债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财政部长楼继伟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些新的规定将能够“化解财政风险”。他还表示,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去年没有扩大。
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3年,政府债务的年增长率超过20%,不过这是根据2008年、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前很低的起点计算的。
预算法的修订内容还包括其他一系列变化,比如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比较长远的财务规划,要求它们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制度,即在收入和费用发生时进行确认,而不是等到现金交易发生时。
除了地方政府累积的债务之外,企业债务也迅速、持续增加,特别是那些通过政治关系从国有银行大量借贷的国有企业。在中国,信贷总额在经济产出当中所占的份额,接近了西方国家的水平,这促使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担心,地方政府债务可能有朝一日会引发信贷危机。
中国官员要乐观得多,称地方政府账本上记录的很多资产的价值,只是其当前实际价值的一小部分,特别是考虑到土地价格及房价在过去十年里增加了几倍。官员们最近更为关注的是房地产业,因为购房者、开发商及建筑商是最大的借贷群体,很多公司也大举借贷,投资房地产。
取消地方政府举债禁令的动作没有立即获得关注,即使在中国也没有获得多少关注,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另一个决定更为引人注目。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于此前做出的扩大香港居民选择行政长官的权利的计划,做出严苛的限制
翻译:王湛、许欣



from 纽约时报中文网 http://cn.nytimes.com/business/20140902/c02chinae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