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1 December 2011

我的一張白票

 

今天我去了投票。結果我沒有撕票,也沒有投票給蒼井空或者草泥馬--我投了白票,原因是自己的職業病--那選票是由讀票機點票的,那選票令我想起了平時的MC題試卷,撕票或者投給蒼井空會過不到機,不知官方會怎樣記錄撕爛了的選票,所以便投了白票,讓數據上出現一張白票。

這個選舉的荒謬之處,前文已經說了。理論上我在選委會選舉中有兩票,一票是基督新教自己攪的教內選舉,另一票是功能界別。相對於那些控制了n間公司、n個聯誼會的人,兩票真的不算多,但我為我這兩票感到汗顏。汗顏的原因是單以選選委的所謂權力而言,我這兩票已經是特權。理論上香港只有二十萬人在選委會選舉有票可投,那其餘的三百萬成年永久居民呢?他們是underclass嗎?當然,相對於那些控制了n間公司、n個聯誼會的人來說,手握兩票的,也只是underclass。而事實上即使有票可投,我那張功能界別的票頂多也只能影響1200席裡面的30席。

為什麼一個地方的統治者選舉,九成選民是沒有資格選的?這種九成人沒票的選舉,是不折不扣的香港之恥。

身為一個underclass裡面有票可投的所謂選民,我的票理論上可以投給支持泛民主派的選委候選人。為什麼我沒有這樣做呢?根據這些候選人的說法,他們當上選委之後,(1)可以把訴求直接向候選人表達,而且因為有票,所以特首候選人面對他們的質詢的時候,要作出回應或者承諾某些東西;(2)可以提名泛民候選人,讓他有機會入局,把議題帶入電視辯論,要求另外兩個候選人回應,以及在電視平台上宣傳民主理念;(3)突顯特首小圈子選舉的荒謬性。

其實(1),那些訴求民間和立法會泛民議員已經提過n次。那些特首候選人會聽的話早就聽了。泛民選委就算全部勝出,也只佔1200人裡面的百幾人。為什麼特首候選人要聽你們說的話?在現在的情勢下,選票大部份已經歸邊,泛民選委根本沒有機會當關鍵少數;(2)電視辯論如果是何俊仁對唐梁的話,我真的不認為他做得到,而且有機會被KO,那就反而加強了唐梁的認受性;(3)以何俊仁的政治能量和支持度而言,他的出現真的能突顯小圈子選舉的荒謬性?還是讓社會認為何俊仁輸了是天經地義,加強了小圈子選舉的合法性?

小圈子選舉的困局是,無論怎樣攪,今屆特首選舉都一定是中央欽點的人(即是唐英年)勝,而所謂的對手,就是梁振英這種人。簡單來說,是大家冇得選擇。而那個所謂選舉,根本就是一場荒謬絕鄰的馬騮戲。這種馬騮戲,如果選委們去發問、投票,好聲好氣地把儀式做足,而不是去掀破它不公平之處的話,結果就是很多不求甚解的人更加感覺良好,以為制度沒有問題。

我的界別沒有聲言在特首選舉中堅持抗爭路線的選委候選人,所以我只好投下白票。

其實讓唐英年或梁振英任何一人勝出,本身已是對這種不公平制度的最大諷刺,不加入民望更低的何俊仁,效果更佳。

我是針對何俊仁的,因為他領導的民主黨是通過政改方案的罪魁禍首,現在的1200人選委會比2005年政改方案建議的更不民主,都是何俊仁和他的民主黨幹的好事。試問我怎能投票給明言會支持很可能是何俊仁的泛民特首候選人?

 


(內地人投票給蒼井空以抗議欽點候選人的假選舉)

 

後話:

那張功能界別選票像水蛇春一樣長,但候選人姓名竟然沒有其政治聯繫的備注。如果要在那65人之中選30人,便要記得那二30人的名字(他們的排名是抽籤決定的),如果我沒有帶那些候選人文宣單張,根本不可能背出那30個名字。

這種小動作有什麼意義?意義就是令選民混淆,令那些候選人聯合名單的作用減低。這種小動作完全反映了這個政府的小人特質。

 

延伸閱讀:

投票給蒼井空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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