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用字,一聽到,怒火中燒。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政府會向警方支援一切,例如「法律工具」(legal instrument)。嘿,法律什麼時候變成「工具」,誰的工具?
特區官員變質,就從這些內地化用字開始,他們不尊重法治,只視法律為鎮壓與管治手段,才能習以為常,吐出「法律工具」此等字眼。追本溯源,用法來自內地「新語」,「法律資源」、「法律武器」等惡心字眼盛行,法律是鞏固權力的工具,牢牢掌握,用以治人;特區高官們語言防線失守,融入內地一套,是兩制陷落的病徵。
最近特區政府眾多大小動作,旨在搜括法規工具,為擴大警權鋪路。由縱容警察不出示委任證、禁市民蒙面卻縱容警察蒙面、法庭上警察竟要求匿名、以禁制令禁滋擾紀律部隊宿舍等等,最新正在探口風,要訂立新規矩監管記者現場採訪了。雖然林鄭月娥澄清謂,無意推記者發牌制度,但現時政府的老闆是警察,警察明言歡迎管記者,不可不防。
一條大街,你又不是宵禁戒嚴,任何市民都有自由停留、觀察、拍攝、記錄,警察一向有權力設立封鎖線趕人離開,而且一向以粗暴態度擋鏡頭拍攝而記者投訴無門,為何還需要「法律工具」方便你工作?
要政府認證才可以在衝突現場採訪?那麼學生記者、公民記者、特約記者,特別是突發到香港採訪幾天的國際傳媒機構怎麼辦?都要申請「批文」,同內地睇齊?外國媒體稱香港是「新聞自由的最後堡壘」,成為採訪中國的記者基地,你想香港形象插水到什麼地步?
全世界絕大部分自由國度的傳媒行業,都沒有記者發牌或認證制度,因為等同有人可以操控生殺記者的大權,直接扼殺採訪,影響新聞自由與自主。全世界監管記者最樂此不疲的,正是偉大祖國,最近更要全國記者參加「習思想」在線考試,合格後才可以獲續發記者證。內地維穩的毒招,你係咪好想要?
記者行業,有專業守則,但那不是醫生、律師、社工、會計師等那種要考牌的專業,入行也沒有所謂專業資格的門檻。在新聞自由的國度,人人都可以做記者,你甚至可以用千多元做報刊注冊,簡單手續,不用審批,就成為「傳媒老闆」。
寬鬆的入行門檻,沒錯,結果會導致專業水平良莠不齊,這是自由的代價,我們有專業守則自我監管,也倚賴觀眾讀者雪亮的眼睛去選擇。如果你喜歡秩序、愛有人規管,請北望神州,你有言論自由但只有擁護國家擁護黨的言論自由,報刊都有黨委有審讀員嚴控資訊。
許多記者都會認為自己「專業」,但我相信絕大部分都不想要以「專業」為名的操控與枷鎖。一有「認證」制度,代表有一個至高無上的機構,決定你有無資格採訪,首先香港的所有諮詢架構,現在都是建制惡晒,逆我者亡,這個認證機構,必不可能有公信力,這個新聞界的太上皇,將會成為新聞自由的夢魘,記者與公民頭頂上的刀鋒。
沒有「認證」機制,代表沒有所謂官方認可的「真記者」,故也沒所謂「假記者」,警察常掛在口邊,有很多「假記者」,多數是指示威現場很多穿黃背心的人,並非為主流傳媒工作,但這不等同是「假」,這次運動,很多警暴畫面都是學生記者努力追蹤拍攝得來,而證實了的「假記者」或用假文件冒充記者,乃持假證甚至濫印有特區區徽「記者證」的內地人。
一切操控,就從種種小節滲透,開始時,只監管「衝突現場的採訪」,予以警察任意定義的權力;監管制度開始,就有無形的震懾力,總有主流傳媒中高層首先屈服,機制確立後,就成為恆常運作,巨獸坐鎮,就算不動如山,也會令前綫記者諸多顧忌。
警權不斷擴大,制衡力一路退縮,正在貪婪地吞噬我們珍重的價值。這不單是記者行業的事,這是全香港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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