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執筆之際,特首林鄭在修訂《逃犯條例》(「送中」條例) 一事上的態度,給人的感覺,就是相傳毛澤東在文化大革命時的名句: 「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
首先,讓我們回顧,林鄭在推動「送中」條例至今的言與行:
早在2月19日,林鄭就指社會上有不少對「送中」條例的意見,是「近乎天馬行空、過分擔憂」的。
3月31日, 民陣發起第一次反對「送中」條例的遊行,報稱有12,000人參加;翌日,她回應指政府的態度是事不避難,「我哋係唔會收返條條例」。
4月28日,民陣發起第二次反對「送中」條例遊行,報稱有13萬人參加;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接受訪問時說,欠缺說服力的民意是不具代表性的,因此,若特首林鄭月娥問他意見,他認為是不值得讓步,而林鄭果然沒有讓步。
4月29日,當《星島日報》刊登社論指遊行反映公眾對修例「疑惑不安」,商界、外商亦有很大疑慮,「政府不能再置之不顧,繼續強闖」的時候,她仍然堅持「送中」條例草案具有迫切性,是「刻不容緩」,必須爭取在今年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
5月9日,林鄭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時,回應香港回歸前通過的引渡條例,不把內地列入可移交地區之一時指出,「並非如部分人所說,中方在『中英聯絡小組』(提出) 如包括內地會影響香港的順利交接,(這些言論) 全部都是廢話。」然後,她又支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形容香港歷屆政府都沒有修訂《逃犯條例》,是「鴕鳥了 22 年」的說法。「既然李家超局長用了『鴕鳥』兩個字,我都不得不撐李家超局長。」這個回應,令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指責她:「啱都聽、唔啱就唔聽。我想問下你:你係咪即是說,過去三任特首失職?董建華失職、梁振英失職、曾蔭權失職,因為得你先咁叻,在 23 年後堵塞漏洞?」
5月14日,25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署去信林鄭,要求會面商討化解修訂「送中」條例的爭議,但特首辦不派代表接聯署信。同日,《南華早報》引述消息指,林鄭認為一旦立法會再有不少人不喜歡法案時,政府就撤回,這樣政府又如何可以繼續管治。
5月15日,12 名大律師公會前任現任主席發表聲明,對政府硬推修例表示遺撼,她就在翌日回應:「基本上工作未做完,無咩可撤回。」
筆者不厭其煩、鉅細靡遺的重溫林鄭的回應,是想指出:文章一開始說,林鄭的風格很像老毛上述的語句,其實是錯誤的。但錯誤卻不在於指出林鄭「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戰鬥格,而是這句並不是毛澤東的原話。真正的句子,來自毛澤東寫於1917年的《奮鬥自勉》,原文是:與天奮鬥,其樂無窮!與地奮鬥,其樂無窮!與人奮鬥,其樂無窮!
原文的真正意思,應該是:與天、與地、與人一起奮鬥向上,是其樂無窮的,引申的意思,是為了改善現況,我們要與天地、與其他人一起努力奮鬥。由始至終,《奮鬥自勉》都強調,(當年的) 毛澤東,是將自己放在與天地人間同一陣線上,去一起奮鬥的,而不是現時的林鄭,將自己放在社會大眾的對立面,並向群眾挑釁!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在行政長官答問會大罵林鄭:「你唔死都冇用呀八婆!」之後補充說,他覺得林鄭對修例的心態是「雖千萬人吾往矣」。用這句古文形容林鄭,其實一樣值得商榷。
這句話出自《孟子·公孫丑上》:昔者曾子謂子讓子襄曰:『子好勇乎?吾嘗聞大勇於夫子矣: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曾子對子襄說:『你喜歡勇敢嗎?我曾經在孔子那裏聽到過關於大勇的道理:反省自己覺得理虧,那麼即使對普通百姓,我也不去恐嚇;反省自己覺得理直,縱然面對千萬人,我也勇往直前。
問題是,身為領導整個特區政府的行政長官,我們的確看不出她有否反省自己理虧,例如:為何不親自和對修例有疑慮的人士見面,和他們討論,向他們游說?為何要在台灣當局、法律學者、專業團體、商界、外國代表等等相繼要求政府,不要急於修例的時候,仍然,考慮將「送中」條例繞過令議員可以逐條條文審議、官員必須立即回應議員提問的法案委員會,直接遞交上立法會大會審議?林鄭表現給大家看到的,怎樣看都不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而是自己覺得理虧,面對普通百姓,唯有去恐嚇!
令到大家人心惶惶的「送中」條例,會否被霸王硬上弓的通過,此刻仍是未知之數。但無論如何,我們期望見到的,是一位與大家站在同一陣線、一起奮鬥的特首,而不是「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鬥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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