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德国之声
“问题疫苗”事件继续在中国发酵。官方承诺彻查涉事企业的同时,受害儿童家长则被要求不要将“矛头对准党和政府。”
中国疫苗生产企业长春市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员工实名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报了该企业在疫苗生产中存在造假问题。几天后,七月15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长生生物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发现狂犬病生产疫苗存在造假问题。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焦虑的家长们纷纷质问,问题疫苗何以能够进入流通?有多少儿童受到了影响?问题疫苗的危害有多大?而面对这一牵动整个社会的疫苗危机,官方又一如既往开启了舆论管控的机器。署名“兽爷”的长篇调查性报导《疫苗之王》7月21日刚刚发表不久,就在中国社交媒体上被删除。该报告披露了疫苗企业长春长生的几名股东神通广大,尽管过去曾发生多起疫苗质量事件,甚至导致婴幼儿死亡,但企业总能化险为夷,屡屡过关。
重庆市民“启靖”在发现自己孩子也不幸接种了长春长生的问题疫苗之后,随即在网上发帖呼吁“成立重庆地区假疫苗受害群众维权组织”。他在帖文中称:“决定走这一步。。知道我面临多大的阻力不?但是又能怎么样呢?……每一个父母都应该勇敢的站出来,在今天。你们不为自己的子女的健康说话。不为他们的生命健康权而勇敢。将来。你们子女的后代必然会重蹈覆辙。我们作为父母可以给不了他(她)们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帖文发出不久,“启靖”家中的网络即告中断,稍后又被登门造访的警察带往公安局。
今天刚刚重获自由的“启靖”通过电话对德国之声表示:“重庆是长春长生疫苗的重灾区,我女儿所在的幼儿园就使用了这种疫苗,但官方到目前还没有任何说法。”对于在警局的被问话经历,“启靖”表示:“他们主要的意思就是,不要把矛头指向党和政府,而是要指向生产假疫苗的企业。通过交谈我得知,这些警察或本人或亲友中也有子女打了有害疫苗。”
问题企业当然要受到严厉惩处,但“党和政府”的监管责任是否也要追究呢?毒疫苗事件并非首次在中国发生,2010年在山西以及2016年山东发生的毒疫苗事件,都曾造成全国性的恐慌。但这类事件何以屡禁不止呢?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这次疫苗事件再次凸现出我们的监管部门的失职,有消息称,长春长生疫苗的问题很早就有所察觉,但因为后台硬,就一直没有被调查。疫苗企业当然应当承担首要责任,但监控部门也无法逃避责任。疫苗是关系到生死的民生产品,疫苗都不可以信赖了,那这个国家还有什么是可以信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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