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8 June 2018

瑞信支付高額罰款 前中國高官子女成燙手山芋

2018年 6月 7日

瑞信(Credit Suisse)本周三(6月6日)在一則聲明中表示,將向美國司法部支付4700萬美元罰款,以終結後者針對瑞信在亞洲招聘政府高官子女的調查。

這項調查主要針對瑞信2007-2013年該行在亞太地區的招聘,主要檢視該公司是否利用聘用中國等政府高官子女以換取投資機會或政策開口。據英國媒體此前報道,中國前總理溫家寶的女兒溫如春曾在瑞信擔任高級職位。《金融時報》2013年報道稱,溫如春曾在瑞信擔任過中國投行部主席。在瑞信工作之前,溫如春還曾任職雷曼兄弟公司,更早前她曾在美國特拉華大學攻讀MBA學位。

2005年,香港媒體曾報道,中國建設銀行在香港上市過程中溫如春發揮作用,使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進入承銷團名單。不過隨後被中國官方媒體反駁,稱其為謠言。

瑞信在本周的聲明中表示,在美國司法部啟動調查後,已對自身的招聘策略進行調整和改進,以保證合規性,維持最高的誠信標凖。

摩根大通的「子女」計劃

然而,美國司法部對瑞信調查,並非溫如春第一次捲入類似事件。

2013年,《紐約時報》調查稱,溫如春化名常麗麗(Lily Chang),開設了一家諮詢公司Fullmark Consultants。這家只有兩名員工的公司與摩根大通簽署長期合同,2006年至2008年,摩根大通公向這家公司支付180萬美元。

Fullmark致摩根一封信顯示,這家諮詢公司幫助摩根大通獲得其在中國中鐵合同中的承銷方角色;為摩根大通和一個中國證券公司組成合資公司擔任顧問;在中國大陸宏觀經濟政策方面為摩根大通提供諮詢。但當時調查並未顯示溫家寶發揮作用的證據。

摩根大通所涉聘用中國高官子女人數眾多。根據《紐約時報》報道, 2006年,摩根大通設立了一個稱為「子女(Sons and Daughters)」的項目,以聘用和管理來自的中國高官子女。美國證監會則說,在7年內,摩根大通僱傭了大約100名與中國高官有緊密關係的人為實習和正式的員工。

根據《金融時報》的報道,摩根大通聘用過前中國商務部長的兒子高玨。此外,令人矚目的是在僱用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的兒子後,摩根大通協助中國光大集團旗下光大銀行上市。

美國證監會則針對摩根大通調查稱,摩根大通人員知道該公司可能違反了《反海外腐敗行為法》,但是「因為回報和新的商業機會過於豐厚」,而繼續這種不當僱傭的做法。美國證監會的官員形容摩根大通的做法是「明目張膽」,甚至做出僱傭和收入的對比報表來追蹤成效。

在對瑞信開啟調查的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對摩根大通展開調查。2016年,摩根大通共向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了2.64億美元,以平息有關僱傭中國權貴子女以獲取商業利益的指控。

「拉網式」清理
除了摩根大通和瑞信,在美國這一輪調查中,匯豐控股集團因為僱用中國官員的子女和親友而受到美國證監會的調查;美國電子芯片製造商高通接受調查,因多次向中國國有電訊企業管理人員的子女或親戚提供實習機會或聘用為僱員,高通最終同意支付750萬美元了結這一案件;美國的高盛集團也被指僱傭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孫子在該集團的私人投資部門工作。

分析人士稱,這類事件頻發的原因是,個人關係在中國商業活動中作用巨大,政府高官對商業行為可以發揮決定性作用。

一位在國有投資銀行任客戶關係職位的管理人員向BBC中文表示,在國內此類事件也屢見不鮮,銀行聘用國有企業領導人的子女,並給予高薪,以換取國有企業設立賬戶或放貸機會,但作為習近平上台後反腐風暴的一部分,這類行為被「拉網式」地清理。

反海外腐敗法

為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司法部會調查金融公司在中國的聘用行為?這源於美國1977年頒布的《反海外腐敗法》。

該法案禁止任何美國公司以給予外國官員「任何好處」的做法「獲得不當利益」 ,比如以此方式在獲取合同方面取得優勢。美國公司的行動如被認為有"腐敗"的意識,或公司的預期是以提供官員子女工作來換取政府合同,那麼就違反了《海外反腐敗法》。

這項法案最近一次與中國發生關係是去年11月。BBC中文曾報道,去年11月18日華信下屬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秘書長何志平在紐約被捕。因其涉嫌為中國華信賄賂乍得總統及烏干達外長和洗黑錢,被美國司法部起訴,部分匯款經由美國銀行系統,觸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4395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