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2 June 2024

撤銷護照等同失去國籍?除旅遊外還有何實質影響?

港府首次引用《基本法》「23條」永久撤銷6名港人的特區護照,對6人的出入境自由作出限制、國籍和居留權力有何實質影響呢?翻查資料,撤銷護照在中國以至國際社會並不罕見,即使喪失護照仍可透過取得別國的公民或難民身分獲發旅遊證件,有限度地出入境,「美國斯諾登事件」正是經典例子之一。有美國學者認同,涉事6人正身處英國,分別有英國國籍或難民身份,換言之對他們仍有其他方法出入境英國。

港府趁「6.12反送中運動5周年」高調刊憲公布,首次引用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制裁被控違《國安法》的前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攬炒團隊」劉祖廸、「英國港僑協會」鄭文傑,以及「升旗易得道」的霍嘉誌、蔡明達,包括撤銷他們特區護照等。究竟當中影響有多大?

據公開資料,撤銷護照在中國以至國際社會時有發生,主因除了護照文件有誤、過期外,亦包括簽發國的公民身分喪失,或屬於涉「洗黑錢」、恐怖主義活動、人權侵犯等刑事通緝犯等。現時在香港,據《特區護照條例》及新增的《基本法》「23條」,撤銷護照的法律依據亦相若。

今年5月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23條」有關永久撤銷潛逃者的特區護照,保安局長鄧炳強指出,入境處會通知外國入境部門及航空公司,以防涉案人利用未被「剪角」的護照出入境。不過,撤銷護照在一定條件下仍有其他方法外遊。

撤銷特區護照實質影響有限

事實上,據香港現行法例,由於特區護照是旅遊證件,被撤銷特區護照並不代表喪失原有國籍。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港媒指,涉案人仍有機會申請海外護照,撤銷特區護照未必可妨礙他們活動。

再參考2013年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職員斯諾登(Edward J. Snowden)洩密風波,當中爭議點之一是斯諾登入境香港後,遭美國政府通緝及註銷護照,卻於6月23日成功經香港赴俄羅斯。據當時協助斯諾登的《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向《紐約時報》爆料,指事前已為斯諾登取得厄瓜多爾的「特殊難民旅行證」(special refugee travel document),並藉此離開香港。當時厄瓜多爾亦證實消息,而港府當時發聲明指斯諾登是「自行循合法和正常途徑,離開香港,前往第三國」。在美俄沒有逃犯引渡協議下,成功訪俄的斯諾登滯留當地,並先後獲發難民、居留及永居身分,另獲尼加拉瓜、委內瑞拉等部分國家批准政治庇護。

套用在今次被永久註銷特區護照的6人,他們早已分別獲英國政府發出BNO、公民或難民身分,故仍可以英國公民護照或難民簽證逗留或出入境英國。

美國法律專家: 被註銷護照不代表喪失原有國籍

美國喬治城法學院亞洲法中心執行主任凱洛格(Thomas Kellogg)亦認同,但指出各人能否順利到達其他國家地區,仍視乎到訪地的簽證條件、會否發出政治庇護和出入境許可,以及逃犯引渡協議等。

凱洛格說:「被註銷特區護照並不代表喪失原有國籍,除非該國有進一步行動,導致涉事港人成為無國籍人士,這亦增加獲取其他國家簽證難度。而事實上,涉事港人在仍擁有原有國家(中國)國籍的情況下,有機會會被遣返。我認為任何尊重人權的國家都不太可能強行如此做,但他們的確可能會滯留其所在國家。」

凱洛格特別擔心,若港人唯一旅遊護照被撤銷,又失去所有國籍身分,其逗留和出入境自由的困難將大增,獲發身分證件將相當漫長。他認為,今次港府撤銷護照做法明顯是「政治打壓」,期望英國政府提供協助。

記者:夏雪(華盛頓) 編輯:溫曉平



from RFA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k-nationality-06122024160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