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投票權建議仍有分歧
根據人大會議議程,現時仍未見香港議題,只有《海警法》、《動物防疫法》、《濕地保護法》等議題,不過常委會有權加插。消息人士向《南早》表示,即使 3 天會議未必對香港議題有即時決定,但是預計會加入討論,當中包括禁止 BN(O) 護照持有人擔任本港公職。另一建議是,是令護照持有人失去投票權。消息人士認為,前者比較恰當,而且具備法律根據;至於後者,官員仍然對此存在分歧。消息人士指,人大常委會即使討論議題,亦未必立即議決。
報道亦引述消息人士指,人大下週的會議亦可能會談到香港選舉制度的議題,並建議作出修改。《路透社》早前引述北京官員指,中央為防民主派取得立法會議席過半數,正考慮修改香港立法會選舉制度,原定今年 9 月 5 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有可能會再度押後。報道又指出,中方正研究改變特首選舉委員會制度,形容有關「改革」會「動搖整個政治根基」。
李家超:中央如有決定 特區政府積極配合
另一方面,鳳凰衛視昨日發表保安局長李家超專訪,李家超被問到近期有建議指中央應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禁止外地港人雙重國籍和放棄香港投票權,李家超回應指,BN(O) 只是「旅遊證件」,不會享有任何領事保護,大家對此立場態度清晰。「當然這次英國政府做一些違反當時說的做法,將 BN(O) 處理手法改了,有關國籍的問題,是中央的事權,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並指外交部已就此多次發表聲明。李家超最後說,「如果中央對於譬如 BN(O) 的態度及處理作出任何決定,特區政府當然積極配合。」
葉劉建議禁止外地港人雙重國籍 喪失香港居留權及投票權
去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英國宣布具有 BN(O) 資格人士,在今年 1 月底起可以申請 BN(O) 簽證留英 5 年,期間可以讀書和工作,5 年後可以接續 1 年申請成為英國公民。中方對此已經多次表達抗議,又指會推出反制措施。曾任保安局長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本月 10 日就在《南華早報》撰文,指中國是時候「出手」,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禁止移居外地港人持雙重國籍,令他們移居外地後自動失去特區護照、香港居留權和投票權。
林鄭:如遇外國制裁「無理由乜都唔做」
特首林鄭月娥前日(12 日)表示,留意到有行政會議成員提及有關方案,但她指直至該刻,她並不知道有任何方案正在討論,特區政府亦無應對措施,但她指「如有人單方面偏離共識,另一方要採取行動,呢個亦都係理所當然」,又指「當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國家遭受到外國政府的不合理制裁,我哋冇理由坐喺度咩都唔做。」
根據《基本法》101 條,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港府上月亦表示,「自 2017 年起,所有副局長和政治助理都不會擁有外國國籍」;又指「《基本法》並無對公務員的國籍或所持有的護照訂明要求。」
至於在立法會,只有 12 個功能界別的議員可持有外國護照下擔任,分別是法律界;會計界;工程界;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商界(第一);工業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進出口界;以及保險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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