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個幾月,香港警察越來越肆意使用各式槍械同子彈對付示威者,而武器種類可謂「日新月異」,由上月嘅「胡椒球槍」,到上星期嘅「海綿彈」,可見香港政府喺用暴力對待香港人方面幾不遺餘力。
香港警察喺動用呢啲武器嘅時候就多次明顯無跟到武器廠商提供嘅指引,可以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有死亡風險。感謝香港眾志 DemosistōBACK-END OFFICE既研究員,喺大家昨晚示威完返屋企攰到訓緊嗰時,通宵搵曬警察昨日用果堆新款武器係乜野來頭。
唔係海綿彈,唔該叫番係橡膠子彈
「海綿彈」根本係最誤導嘅叫法,表面聽落好似無乜殺傷力,但根據生產商網站介紹,所謂「海綿」其實唔係我地百潔布上的海綿,而是一種叫「neoprene」、製作潛水衣所用嘅一種具 #彈性橡膠,佢嘅威力其實好大,喺上環一役就曾經打穿鐵板。更甚者,香港警察使用嘅海綿彈威力比起美國、以色列用到嘅藍色頭更大。根據生產商公開資料,香港用嘅綠色頭,彈頭係可以加入胡椒、催淚或者標識等粉末,當打中目標時彈頭就會碎開釋放呢啲粉末。
呢隻子彈必須要距離目標至少 10 米以外,而且指引寫到明只可以打在下半身或四肢,否則一旦少於 10 米距離發射、擊中示威者嘅頭、頸或上半身,可以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不過喺連登已經有例子證明香港警察無跟指引,向示威者頭部開槍,好彩示威者有戴頭盔先無直接被擊中,不過亦令嗰位示威者頭部流血、頭盔飛脫。
新款橡膠子彈,每發子彈有三粒彈
另外,一眾眼利的香港人,發現警方喺元朗同上環開始轉用新型的橡膠子彈「MP-4-R3 Hard Rubber Batons」對待示威者。過往警方鎮壓和平示威者所使用,往往係ALS公司出品、橙色外殻的「1202 rubber rocket」,呢隻橡膠子彈屬於獨頭橡膠彈,每次發射只有一粒子彈,但今次所使用嘅「MP-4-R3」則屬於多頭彈,#每發子彈內藏有三顆橡膠彈。
根據生產商的指引,「MP-4-R3」唔可以直接瞄準對方身體,而應該射擊目標前近距離的地面,以反彈擊中目標(skip fired toward the subjects),並警告一旦喺短距離直接射擊對方身體,則會重傷或死亡。由於「MP-4-R3」具有爆破性,一旦打中,則會出現爆炸性傷口(blast or crush-type injuries ),而且指引警告唔可以打到易燃物料或明火之上。但見警方上環及元朗鎮壓期間多次瞄準示威者平射,明顯違反相關武器指引。
新款催淚彈可以導致物件起火
警方甚至連催淚彈都「升級」咗,由「Skat Shell 37 mm Multiple Projectile Round CS」變成「MP-6M5-CS」。兩間公司講到明會導致物件起火,唔可以向屋頂或者其他有火災危險嘅地方發射;亦唔可以直接向人發射,否則可以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不過香港警察就喺元朗打中老人院簷蓬,喺上環打中永安招牌平台,明顯係草菅人命,忽視火警風險胡亂開槍。
以上所有武器都無論點轉都有一個共通點,#就係全部鎮壓武器都係美國公司出品。喺香港警察多次濫用暴力鎮壓示威嘅情況下,任何國家都唔應該容許自己國家有公司售賣武器俾香港黑警。
所以我哋必須要強烈呼籲美國政府應該傚法英國,停止出口人群管制裝備俾香港警察,制止警察繼續肆意濫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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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港文集 http://hktext.blogspot.com/2019/07/1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