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錚
時事評論人、《立場新聞》董事會成員
星火在香港燎原,大概是北方那些黑老大們做夢也未曾想到過的。在原港英時代訂立的的罪犯引渡條例上,試圖取消兩個寫在小括弧裏毫不顯眼、只區區 30 個英文字的「排中條款」(PRC Disapplication clause),提供了燃點地火的閃引,一發不可收拾。
本來以為已進入大冰河時期的反抗運動、給多方認定患了深度抑鬱難以自拔的傘後港老乃至港青,其實一直在處窮思變。政權施以斬首式打擊的本土運動左右翼
— 組織被取締、參選資格遭撤銷、領導或流亡海外或身陷囹圄 — 非但沒有銷聲匿迹,而是在不斷壯大。這些最徹底的港中區隔主張者的觀點與作為,更在 6
月以來的排中運動裏發揚光大,震驚全世界。運動者面對港中政權完全無懼,以致國際上不止一個主要媒體評論說,這種勇氣直教一眾慣性媚中的西方國家汗顏。
的確,西方評論界的反應有了微妙的轉變。過去,香港民主派到外國游說,會遇到兩個禁忌,一是對方只支持和正面報道完全平和的反抗運動,二是不與獨派對話。(大家留意有名如達賴喇嘛在外國之能夠有活動空間,條件是他不公開主張西藏獨立,原因很好懂。)這兩個禁忌,傘運以來逐步弱化,至反送中運動發生之後,已大體上解除。
以堪稱西方世界第一大報的《紐時》為例,「立會起義」之後幾天,其編輯部刊出的一篇 in-house 評論,清楚承認示威者勇武攻佔立會的焦點不在乎手段是否過激,而在於這個否定政權合法性、否定現時立會存在意義的激烈行動,竟然癒合了過往民主派內部的嚴重分裂,筆調完全正面。7.1 之前幾天,《紐時》更刊登了香港本土主義陣營健筆盧斯達用真名發表的文章。盧文不僅正面評價勇武行動,更認為港獨思潮客觀上無可避免。那是繼 6 月初刊出前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的文章之後,本土派又一次登上此國際頂級傳媒評論版。
禍港鐵三角
我前文說過,西方國家這次空前關注香港反抗運動,主要原因是林鄭要刪除排中條款「踩親西方國家條尾」—
修例議案一旦通過,任何在港或經港的外國人,只要北京看不順眼,也有可能被特府按北京要求逮捕送中。但是,修例的這點內容,絕對不可能是由林鄭政府主動提出,因為《基本法》沒有授權給特府處理外交事務,遑論是有可能引爆中國與他國外交風波的立法工作。修例的原意來自北京,動機是要建立機制反制如去年底發生的美、加合作抓捕華為孟晚舟那樣的事件。
如果林鄭聽從了若干本地保皇派提出的「港人港審」,北京的意願大有可能輕而易舉在立會三讀通過。可惜林鄭為要邀功博連任,在議案裏建議把港人打包送中,結果誤事,不僅導致全香港包括商界都反了,更重要的是連北京想要的那部份修例也被壽終正寢。
從北京的觀點看,搞亂香港是林鄭的錯,不符合當下北京要利用香港的西方關係破解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圍剿中國的威脅。北京要林鄭收拾爛攤子,可不能連北京本身的修法原意也給收拾掉;林鄭這一回沒會錯意,所以她怎麼說都可以,就是不能把「撤回」這兩個字說出口。關鍵原因不可能是林鄭的甚麼心理障礙或者愛面子、死牛一面頸等心理因素,而是北京不能容忍香港特首自己犯錯卻把黨國意志也一併給香港人造反衝垮了,於是對她下了命令。
這就造成了一個奇特的局:林鄭在修訂《逃犯條例》上出賣香港,成為港人永遠記得的千古罪人;但說到底她不過是自甘墮落見利忘義的傀儡一名。真正邪惡的是站在她身後、扶她上台、支持她幹壞事破壞香港體制、千方百計打壓香港民主自決運動的兩幫黑惡勢力:其一當然是北京中國共產黨,另一就是盤踞香港精英階層佔據重要職位的一些人物
— 我稱之為本地「壞精英」。這兩幫黑惡勢力與特首(不一定是目前的林鄭)形成「禍港鐵三角」。
「壞精英」的角色
禍港鐵三角各有其份,亦各有其實力基礎和罩門。其中特首這一角處的是三煞位,最不穩定。董建華與曾蔭權上任之時的民望最高,商界也十分支持,最後都「贏得倉皇北顧」。梁振英的黨脈據說非常深厚,是某方所謂的「自己人」,卻被不客氣地得到指令早早離場。林鄭嚴重辱命,北京震怒,要她收拾爛攤子,往後的三年很難捱。有職場經驗的人都明白,處在她這種情況裏,一天都嫌長,不是白拿高薪便可以抵償。故如果民主派夠聰明放她一馬,就讓她這個失去各方支持的過街老鼠掛在現位,教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就是老天爺給這個賣港者的最好報應。
黨那一角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下面談餘下的「壞精英」。這一角涵蓋很廣,如果要一個大概的名單,則全國政協加人大的前任和現任香港委員和代表(應該扣除田少和少數不甚積極或為勢所逼的參與者),再加上一些不難估認的高概率候任人選,就差不多了。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是北方黨給他們的榮譽,表揚他們對維護香港體制有貢獻;但從被體制壓迫的一方看,這些人就構成了為虎作倀的本地壞精英。他們個人作的惡可能不及林鄭,但整體而言則猶有過之。
與位勢不穩定的特首比較,壞精英的整體存在鞏固得多,其成員可連任多屆,有的還搞父死子繼、五世其昌。具體而言,這些人包括現時/前度的大學校長、教授、個別制服部隊頭頭、宗教領袖、專業界、商界、新老左成員等等。總之,特區政府在任何方面欲行使權力或發揮影響力的時候,所需要的人脈關係,有「廣泛代表性」的壞精英裏面都囊括了。
反送中運動初期,港人反擊矛頭指向特首那一角,十分自然。由於共產黨依然採取「長期埋伏、隱蔽精幹」的策略,露面的只有西環那幾個,而且幹壞事都不必自己出手,所以港人對他們個別人的仇恨,還多是原則上的。因此,港人行動反共,到今天還不常以西環為標的。這個情況,大概還會持續一段日子,因為新的爆發要待得好時機才有力,例如引入北方《國歌法》,便可能首次引發大規模反黨運動,跨越林鄭而與倡此國歌之黨短兵相接。
然而,這類能導致直接反黨的運動議題並不常見,因此,當港人覺得往後再衝擊林鄭這跛腳鴨的意義不大的時候,禍港鐵三角最後一角即上述壞精英,便得直面群眾運動的準星。
大家留意到,甚囂塵上的黑警並非禍港鐵三角的一角,儘管其最高領導層的成員明確屬於壞精英集團。這是因為按事物層級分,黑警員佐不過是人肉工具皮包磨心而無獨立的禍港意識。對運動而言,黑警提供了勇武翼所需的訓練和測驗元素。當運動本體及其評論者一旦邁越「警燑恐懼」這個心理台階,便會不為意氣所動而尋得下階段正確目標。這個心理台階已然於沙田一役大步跨過了。
運動智慧消化真鬼
立會佔領之後,社運人的意識飛躍,各派之間的誤會冰釋,大家明白到勇武與和理之間,存有辯證關係,二者相輔相成,力量可以倍增。其實,歷史上所有的革命,都必經此種意識轉折,才得豁然開朗。具體在香港而言,這個過程還產生了一個與「鬼論」有關的有趣作用,大家不妨注意。
「鬼」是客觀存在的,但不宜在無充份證據的情況底下「擬人化」,傷及無辜,害苦運動。前階段不少人誤以為港獨是鬼、勇武是鬼,殊不知在港中政權肆虐、香港即將淪亡的當下,主張港獨和勇武,已經成為兩種合理反應。其實,水漲船高,於此危急存亡之際,港人以任何合理手段反抗政權打壓,群眾再也不會認為過激。史書記載,古有夏桀無道,民無可忍,訴諸暴力:「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實行攬炒,結果亡的是夏桀。
試想,一旦民眾有此睿智,下階段社運浪潮高漲之際,北方黑老大派真鬼混入街頭抗爭,打出港獨大旗並當場打殘若干員佐,企圖以此空前「過激」之舉分化運動兩翼,不期一眾民主派齊聲喊安哥說活該,以至港獨勇武又在群眾眼中再次升呢,那教黑老大如何是好?待到員佐知道是局而非常不滿,則港中政權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最後的那舒平衡(Nash
Equilibrium)必然是民眾歡迎真鬼作動,黑老大的真鬼策略卻必自此銷聲匿迹。由此可見,民眾智慧不割席,不僅可以消化真鬼,還可化彼之真鬼為己之力量!
但這是否說,運動已然或者可以超越「暴力邊緣論」了呢?我認為否。不過,運動經過月來的實踐,世界與本地輿論已經大不同,理論或者已有若干修正空間。大家知道,暴力分「及身」和「及物」兩類。7.1
衝擊立會之後,港人在運動高潮裏,以「及物暴力」建立反抗的符號象徵之舉,已得到國際上主要媒體廣泛認可。如此有條件地把及物暴力納進「暴力邊緣論」,或是抗爭理論的一重要修正。大家可在此問題上再深入琢磨:台灣民主革命前輩提出此抗爭行動理論指引,其實是否早已替「及物暴力」預留空間?我的初步答案是肯定的,但條件要訂得十分嚴格,運動界在事後確定條件滿足之餘予以接受或不否定,並容許有不同意見。
「血債票償」談條件
血色初夏、警暴不斷,社運界有人提出「血債票償」這口號,有人反對,認為是不道德收割。的確,獨自派的代表已無法參選立會,支持勇武者的票投給誰呢?半年前,這問題無解;今天形勢不同,各派之間或有一細小商量空間,但代表性是首先遇到的問題。這裏面有一個兩難。現在還能夠參選的民主派政黨和個人,願意在多大程度上公開支持獨自勇武?能否把這種支持寫進政綱?意願足夠、都寫進政綱,則會否被
DQ?
關鍵分析在於,如果有代表因為願意公開支持勇武而被 DQ 怎麼辦?
首先得明白,立會一役裏的及物暴力說明,參與者已經不再承認立會的合法性和作用,所以如果要動員他們及其支持者投票,很困難。其次,獨自勇武一方也應明白,無論立會的作用如何微薄,拿得議席進得去,總有點好處。但只考慮這些,縱然有幫助,卻遠遠不夠支持雙方合作;需要的是另一層次的想法。下面拋磚引玉。
還有機會進議會的人,要把自己的政綱寫得獨自勇武到
DQ 邊緣。真的被 DQ
的話,就聯合各派再來一次更宏大而進取的運動,迫使政權讓步。這個合作,必須言明首要目的是派系大團結、把體制外的運動推向新高峯,而不是搞選舉得議席本身。也就是說,血債票償的最高目的在於推進運動。若得血票者不被
DQ 或被 DQ 之後成功翻盤,則差不多等如替獨自派進議會重新開路;那可算是計劃之外的得益。
必須明白,當權派也會總動員,而且有豐厚的資源支撐。去年
5 月以來有 35
萬人新登記選民,這裏面有多少是保皇票很難說,民主派還是保守一點好。也就是說,血債票償對民主派取得議席來說也許很重要。弔詭處在於要不以取得議席為依歸,豁出去抗爭,說不定還能出奇制勝。如果不幸輸了議席,卻換得運動進一步團結、發展,也就已經比贏了更好。
原刊於《蘋果日報》
——转自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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